律道说|569反思:当下,律师的不可替代性,其实是一个假命题伪概念,律师的认知必须迭代升级

学术   2024-10-15 19:29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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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了方便记录执业过程中对律师方法论思考的内容,特开设随笔栏目。既然为随笔,内容不再以主题进行归类,也会出现针对同一问题进行重复思考的情况。标题则回归至此前的律道说记数模式。同时,随笔内容也会同步发布在我的个人头条号上,欢迎大家多提批评意见,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反思:当下,律师的不可替代性,其实是一个假命题伪概念,律师的认知必须迭代升级


1引言 

近日,遇到一些事情,促使我对此前的一些认知再次进行了思考,修正。之前,曾骄傲的以为自己的专业经验,真诚热情加上靠谱人品和团队化服务,对客户而言,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最佳法律人,是一份不可替代性的存在,因此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强势,真诚,热情和自信。但疫情后时代的客户的表现与反应,决断与选择,却让我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地位,哪有什么“不可替代性”,在客户眼中,你只是他曾经的一个选择而已,律师以为的真诚靠谱专业,只是律师的自以为是和单相思。在诸多因素的消融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真的是不堪一击的脆弱……


2问题

为什么说“不可替代性”是个伪命题,是个假概念?“不可替代性”理念的意义在哪里?律师应当如何迭代升级这一观点?


3反思

1.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孟子的这句话是我在思考今天的选题时,反复咀嚼的话,希望古人的智慧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思考。

2.人生过半,许多习气习惯性格认知已经成型了,不会再像刚踏出校门的大学生,一直在学习,努力在改变。保持自己,在真实的自己,“不为五斗米折腰”,做本我,直心是道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不变,有定力,有定识,不随波逐流……

3.“让所有人满意,取悦所有人本身就是个错误的人生策略”,有小心翼翼的做好自己的事,守住自己的摊,对的起自己良心,才是人生的底线。

4.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白居易的《放言五首》中有一句诗是这么写的: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周公当年殚精竭虑一心为国,却还是遭到了小人的诽谤。而王莽为了篡夺政权,故意装作谦卑有礼,使得很多善良的人都遭到了欺骗。真的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板荡识忠臣,疾风知劲草。

5.简单,简简单单的做人做事。律师就是接受当事人委托,替当事人办事 收取相应的费用,赚钱养家糊口的,如果想的太多,附加的太多事情本事以外的东西就是自找麻烦,自找苦吃,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就是一种自我加压。

6.其实,这个世界里的许多烦恼,都是自己想出来的,是你错误的“我以为”。关于当事人与律师的关系,能不能做朋友的话题,我的一位专业做刑事辩护的律师朋友直接告诉我结论:永远都不可能,他的理由更是直击人心,当事人人生中最隐密的事情,最不愿意被外人道的事情,你律师全知道,甚至许多细节你都清清楚楚的。当事人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出来了,结束了,一定是剥离你,远离你,希望永远不见。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

4建议

1.做事,认认真真做事,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赚钱自己应得的钱。这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规则。真诚相待,热情服务,尽心尽责是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你人性的光辉。本分,本职工作,先以这个态度和标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输出情感价值,表示对客户的关心关切,是你工作推进的润滑剂,助推器,称兄道弟,合作共赢,做成事,交朋友,凝聚共识,是追求,是理想,但不可强求。要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心态去看待……

3.酒桌上,喝点小酒,说点酒话,活跃一下气氛,一定要用心,但千万不要上心,说说听听而已,事过而心随空,可以拿承诺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却不要要求他人约束他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才是正道。

4.抛开自我安慰自我感动的层面因素,把法律服务关系剥离的本质上来,所有的努力都是目标是实现,所有的信任都是目标的牵引,回到目标本事,慢慢展开,在当今社会的激烈竞争下,我们的选择其实都是非常多的,面对客户,我们要放下自己骄傲的不可替代性想法,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就像郭德纲说的那样“观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尽心尽力的工作,“不使人间造孽钱”!

5.感谢你给我上场的机会!方励十年前的演讲仿佛就在昨天,依然鲜活!







律道说


律道说,专注于律师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坚持有感而发,言之有物。每篇均由“引言、问题、反思、建议”四部分构成,以“引言”援引执业中遇到某个场景,引出思考的“问题”,表达“反思”的观点,并以实操性的“建议”收尾。





关于作者

王建锋,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律道说创始人,长期专注于哲学方法论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擅长民商事疑难问题的解决和企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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