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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律道说公众号第547篇原创文章,如果你也喜欢律师方法论的研究,如果你想阅读更多律道说的文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律道说”,关注后转发给朋友和在朋友圈分享!
编者按:
为了方便记录执业过程中对律师方法论思考的内容,特开设随笔栏目。既然为随笔,内容不再以主题进行归类,也会出现针对同一问题进行重复思考的情况。标题则回归至此前的律道说记数模式。同时,随笔内容也会同步发布在我的个人头条号上,欢迎大家多提批评意见,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压抑、甚至绝望太久,在黑暗里爬行的我们,太需要听到前方胜利的消息了!
1引言
近日,好朋友高兴的告诉我,此前他咨询我的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了,是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好结果,是与我在失望和绝望里判断基本上没有希望的不一样的结果。真是出乎我意料,在庆贺之余,我真正感慨的是这样的结果是多么的鼓舞人心,多么的有意义。这样的感觉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律道说|348改判的判决就是温暖就是光就是正义的回响!
2问题
我为什么会对教科书上列出来的解决问题的路径失望和不屑呢?面对当事人充满希望的努力和失败后的绝望,律师应当如何自处呢?律师怎样解答那些抱着希望的当事人的咨询?律师内心明明已经不抱希望了,还要充满希望的面对当事人的需求吗?
3反思
1.相信,相信的力量,就是去做去努力,哪怕碰的鼻青脸肿灰头土脸,撞了南墙,才知道是南墙,碰了一鼻子灰,才知道喷了。万一成功了呢?这句话是有毒的,是害死人的。万一,哪有那么多万一啊!明明就是在看你笑话,你还主动热情的配合人家的表演啊!
2.维权是需要成本的,好多成本是不能预测的,明明是他的责任,他的义务,人家就是不办,不听,不看,你能把他怎么样。“我就喜欢看你把我怎么样不了,生气,暴跳如雷气急败坏的样子,哈哈!”“有时我看到他趾高气扬目空一切的脸我就想拿枪毙了这狗日的,开车撞死他这鳖儿子!”
3.“胸怀利器,必起杀心!”感谢互联网,感谢抖音,现在许多无奈的人,以身为枪,以己为弹,实名举报,自愿放弃自己安稳的生活,走到前台,走在聚光灯下,为了自己的权益,“千人之诺诺,不如一人之谔谔”!致敬争取合法权益,与邪恶做斗争的人!
4.“如我在诉!”多么好的话语啊!但许多时候真的是无力而苍白。责任和使命,根本就唤不起“心存恶意”人的良知。“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多么具有穿透力的话,“感动天,感动地,却没有感动那个应当依职权办案工作人员”,好悲哀的呐喊啊!
5.这个社会是按照它自有的规律和规则在运行的,“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不以你我的意志而转移。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火候不够啊!
4建议
1.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只能说我不是开你这把锁的钥匙,当事人如果充满期待的去选择相信,我只能衷心的祝福,善意的提醒,换个人去做吧,相信相信的力量,万一成功了呢!
2.经过这些年的摸爬滚打和啪啪打脸后,我现在已经无可奈何的放弃我曾经引以为傲的“预判结果”了,尤其是不再拍胸脯保证或信誓旦旦的反对或否定。能做的只有选择相信,选择认认真真,全力以赴的去努力去争取,真是的“尽人事,听天命”。至少自己心安理得,努力了,没有遗憾。
3.当一个人过来咨询我他下来要走的路时,我不再否定,也不再肯定,但我会善意的提醒,告诉他注意些什么,准备好什么,尽可能的不走弯路……
4.对于灰头土脸,失败而回的当事人,我只能安慰,同情,思考还有没有其他可能补救的机会,此时只是“就事论事不论人”,不拉仇恨,让当事人尽快跳出诉累,过平静的生活。
5.对于,向我报喜的当事人,哪怕他更多的成分是嘲笑我此前的判断,我也会非常感激他能和我分享成功的喜悦,给我希望和信心。毕竟我这种长期在黑暗无助中爬行的的人,任何成功的消息都是信心希望和光。此外,我会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我此前判断失误在哪里?当事人的成功原因是什么,对其他人的借鉴有哪些?
6.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充满希望的努力,小心翼翼的前行。
律道说,专注于律师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坚持有感而发,言之有物。每篇均由“引言、问题、反思、建议”四部分构成,以“引言”援引执业中遇到某个场景,引出思考的“问题”,表达“反思”的观点,并以实操性的“建议”收尾。
王建锋,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律道说创始人,长期专注于哲学方法论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擅长民商事疑难问题的解决和企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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