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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包括网约车司机),平时在营运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乘客把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遗留在车里的情况。按照行规,乘客想要司机把自己丢失的物件送回,一般的都是:“有偿付费”。毕竟,司机的时间也很宝贵。乘客丢失东西,是他们自己的错误,自然不应该让司机来“买单”。不过,近日哈尔滨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却因为这样的一笔“感谢费”,而承受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原来,从曝出的司乘聊天记录来看,司机捡到乘客的手机之后,竟然狮子大开口:“你要就给我发2000块钱,你要是说不行的话,你接受不了你就起诉我吧,我等着你。”“其实,孩儿,这手机我要是拿收手机那地方卖,可不止两千块钱”。单单是这两句话,这个出租车司机就已经不能说是在“协商”,用稍微夸张一点的话来说,简直就是“敲诈”的意思!此前,我们也曾报道过,南京的一名司机在接到乘客手机之后,对方答应付出500至800元的一笔感谢费,都已经是很高的一个“价码”
毕竟,再高的感谢费,都不止到2000块的程度,都已然接近于“天价”。而这个出租车司机也因为自己的这个离谱行为,很快就付出惨痛的代价。近日,哈尔滨相关方面发布了一则《关于xx公司黑xxx035号出租汽车驾驶员造成社会重大舆情的通报》:从这一《通报》我们可以知道,虽然2000元的“天价感谢费”,最终在司乘的讨价还价之后,以1300元“成交”。但是,这仍然是过分偏高的“收费”,更加重要的是,这个司机这样很不恰当的索取方式,在网络上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和不良影响,对整个行业以及全体出租车司机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抹黑。最终,行业主管部门也就给出了相当严厉的处罚:这台出租车被勒令停工10天,驾驶员下车学习30天,锁定其从业资格注册业务6个月。
也就是说,因为发生了这样的恶劣事件,这个的哥不仅要学习教育很长一段时间,以后还能不能开出租车,或者转投网约车,都会存在一定的疑问。
最后我们只能说,司机送还失物,乘客付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司机还是不能把手伸得太长!任何时候,对于“不义之财”,我们不仅不能太过索取,甚至都不应该有太多这样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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