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讲座上的发言要点

文摘   2024-11-15 07:50   浙江  


11月5日,有幸得到尊敬的韩大元老师的邀请,参加了人民大学的讲座。Katrougalos教授在讲座区分了iliberal democracy和undemocratic liberalism,给我很大启发,当时顺着这个思路进行了思考,与谈时向大家作了汇报。现在整理如下,请各位批评指正。



纵观世界上政治制度的演进史,君主专制之下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从君主专制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的过程中,根据先实现自由还是先实现民主,存在两条演进路径。一条路径是先自由化,再民主化,英国和德国就走了这条道路。19世纪的普鲁士实行开明专制,不民主,但是自由。民选议会没有实权,但国王的行政权力受到限制,不得随意侵犯臣民权利。这一点在磨坊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国王喜欢吹长笛,但是宫殿即波斯坦的无忧宫旁边有一个磨坊发出的噪音影响他,他想把它买下来,磨坊主不同意。国王想征收,磨坊主说,那我就去柏林的高等法院起诉!最后国王的愿望未能得到满足。由此可见,当时虽然不民主,但是个人的权利有保障,即享有法律之下的自由。直到1918年德国皇帝下台,1919年制定魏玛宪法,德国才初步实现民主,但很快民主被断送,直到1949年通过《基本法》,才算真正实现民主。英国的情况也类似。1215年自由大宪章保障个人权利,实现了自由化;1688年的光荣革命之后,议会获得实质性的权力,国王成为虚位元首,从而实现了民主化。

另外一条道路是先民主化、后自由化从历史上来看,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就是民主而不自由,苏格拉底之死提供了一个充分的佐证,人们通过民主方式处死了苏格拉底。近代以来,与德国、英国不同,法国走了先民主化、后自由化的另外一条道路。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君主制,实现了民主,但是没有同步实现自由。因此,这种民主不受制约,其实也就是多数、甚至是领导多数的少数人的暴政,以罗伯斯庇尔的统治为典型。在这种体制之下,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人人自危。法国大革命之后,很快出现了恐怖气氛,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可笑的是,当时至高无上的领导者罗伯斯庇尔也不能幸免。有一天他开会的时候说,在座者中有革命的叛徒,究竟是谁,我明天再说。结果,其他人觉得害怕,就当天晚上把罗伯斯庇尔给收拾了……从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经历和很长的政治动荡时期,大致也是在二战之后才实现了自由化,对个人权利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一些非洲国家在选举之后就大乱,两个政治阵营之间兵戎相见,这也大致可以概括为有民主、无自由(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美国大选,如果特不靠谱没有当选,则也有可能出现动荡)。

一个国家基本实现自由民主之后也有可能发生退步,美国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从建国开始,美国的治理者,实际上都是社会精英,提防多数的暴政。在全球化背景之下,精英和大众之间出在了分野。底层民众认为自己政府并没有代表自己的利益,政府的正当性下降,在这种意义上美国并不民主,但是其保障个人权利,因此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只是新自由主义意义上的自由。民粹主义者如特朗普就指出原有体制中建制派政客自肥,不顾民众死活,因此主张民主,要维护底层民众的利益,同时不再尊重边缘群体如移民的权利。特朗普的主张可谓有民主,不自由,具有暴民统治的意味和倾向。理论上,如果哈里斯当选,则其一定程度上选择自由优先于民主。而一定程度上,恰恰是民主党没有顾及到底层民众尤其是白人的利益,使得其失去了他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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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书匠的日常
严肃外表下,有一颗严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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