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中国古代特别强调女性的脚,竟然采取裹脚的极端做法,来达到以小以尖为美的目的。为了强调脚,人们在鞋子上也费尽心机,中国的绣花鞋不说了,只说那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的夫人,拥有各种各样的高跟皮鞋竟达上万双之多,足见脚的服饰还是很重要的。
脚是人体的末端,但人的所有重量,包括身负的外在物,最终都要落在脚上,因此脚是人体最劳累的部位。脚又直接与大地接触,而且除了躺下时之外,脚又是须臾不可离开大地(即使隔着建筑物之类)的。大地的各种危害,例如尖利的石头、树枝之类,随时都可能给脚造成伤害。因此,脚又是人体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可能是鉴于这样两个原因,人们对脚也就特别关照,很早之前就发明了鞋子,而且对脚的美饰也特别在意。
当人的脚与手的功能还没有完全分开时,脚与手的形状基本相同。手长期用来抓、拿、捏等,手指就逐渐伸长,手上的关节也更加有力,显得更美观。脚除了行走之外,不再承担其他任务,其形态也逐渐萎缩。脚趾缩短,五个脚趾大小不一,部分关节消失,形态相对丑陋。过去中国女子缠小脚,将这种萎缩倾向人为地推向极端,那小脚更小更短,也更加丑陋。或许这就是一些中国人“以丑为美”的变态心理吧。
真不知道那时的中国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一双小脚!极其残忍地将一双正常的脚包裹起来,缠成畸形,想想那会让女子受多大的苦痛!此且不论。只要你看过那种小脚,你就会感到恶心。除大脚趾外,其他四个脚趾被折断后包裹在脚板下面,近乎于消失。缠脚的时候,正是女子长身体之时。脚不能往前长,只好向上突起,那脚背就高高隆起。一双脚与胫部几乎合二为一。因此,那时候的女子,绝对不能将小脚示人,任何时候都要穿袜穿鞋。小脚虽然可以让女子走起路来身姿摇晃,但那摇晃的样儿并没有什么美感,肯定没有如今T型台上女模特走猫步好看。只凭这个小脚,就可以给那些无限吹捧国学,吹捧中国文化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了!
除了睡觉外,脚无时无刻都不会离开地面,而地面上往往有各种各样的危险物。为了对付这些危险物,人类发明了鞋子。鞋子首先是保护脚的,其次是美化脚的,因此鞋子的礼仪语言和身份语言也就相当明显。“暴发户好炫金饰,破落户必着鞋袜。”在贫困时代,能否穿上鞋子,往往成为一个人的身份象征。草鞋、布鞋、皮鞋、运动鞋、胶鞋,象征着不同的身份。“西装”如果不能“革履”,肯定成为“怪相”。“赤脚医生”虽然并不意味是没有穿鞋子的医生,但“赤脚”二字却已经显示出其身份。马科斯夫人拥有那么多皮鞋,炫耀的是财富。比尔·盖次穿一双旅游鞋出场,表明他平民化的思想倾向。领导干部如果穿一双擦得雪亮的皮鞋去田间地头或矿山井下,肯定不合适。穿着拖鞋(或者像拖鞋一样穿着鞋子)去走亲访友或逛街游园,也肯定不对头。
为了美化脚,人们不仅在鞋子上想方设法缀以装饰物,而且想方设法设计鞋子的样式。特别是女鞋,走进商场,你看那各式各样的女鞋,真是丰富多彩,让人眼花缭乱。高跟、平跟,长靴、短靴,露脚、包脚,有绊、无绊,尖脚尖、平脚尖……加上鞋子上缀以的各种各样的装饰物,或珠光宝气,或金银耀眼。鞋的这种多样性,相当多的女性才鞋的关注,甚至是上衣也无法比拟的。可以说,鞋是女性最重要的服饰。不过,女性的脚以细小为美,以脚背隆起丰满为美,在选择鞋子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而不要只顾追求时尚,更不要让削足适履,让脚过分受鞋子的气。
一般来说,袜子是鞋子的附属物。但袜子往往比鞋子更长,可以覆盖脚裸,可以覆盖整个脚胫,甚至可以成为连裤袜,因而具有其特别的礼仪语言和身份语言。“破落户必着鞋袜”,只穿鞋(草鞋、凉鞋、拖鞋除外)而不穿袜,肯定不符合礼仪要求。一般来说,男性穿袜子,只需要与鞋子相配即可,但要注意的是袜子的颜色与鞋子的质地、样式和颜色相协调。女性穿袜子的考究就比较多,例如穿短裙加黑色或红色的网眼长袜,就具有某种挑逗的意味,不适合正规场合,也不适合中老年妇女。肉色细腻的长袜可以遮掩下肢上的瑕疵,可以展示下肢的美艳,几乎是所有年龄女性都适合的。为了不造成把胫分隔成两部分的错觉,同时也为了不突出掩饰的作用,在穿裙子时,最好还是穿长袜为好。
脚的末是趾。趾的美饰集中在趾甲。女人往往要染趾甲,以显示美丽,以吸引他人的眼光。为此,就要经常修整趾甲,使其显得整齐,不突出。如果没有一双好脚,脚上没有一双好鞋,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而且这只是夏季穿凉鞋时才可能进行的美饰,意义不大,且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