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海事大学官网发布了一篇题为《实践揭示弱点:分析海员工作/休息时间相关公约要求的执行情况 》的博士论文,论文指出通过对6304名海员的问卷调查,发现参与问卷的海员中,有64.3%的海员承认自己对工作休息时间记录进行过“调整”,以便符合海事劳工公约和STCW公约中关于海员工作和休息时间方面的要求。根据海员问卷调研,海员群体认为能够真实反应海员工作休息时间的记录大概在11.7%到16.1%。与此同时研究还访谈了55名港口国监督检查官(PSCO),抽取了16551份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结果却截然相反,从PSCO监督角度,显示船舶维护的工作休息时间记录符合公约要求比例高达90%到99.3%。从问卷研究结果来看,工作休息时间记录不能真实反馈海员真实的工作和休息情况。为了符合港口国监督检查,绝大多数海员不得已对自己的工作休息时间进行“调整”,以便避免船舶被开具检查缺陷或者被滞留。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因为海员如果不能得到良好的休息,容易引发过度疲劳,进而造成安全风险。工作休息时间记录要求来源于《海事劳工公约2006》。与工作休息时间记录类似,STCW公约要求在船维护人员值班记录,内容大致相似,有细微差别。在2010年以前关于这两项记录的要求并未引发各界的重视,属于船舶维护若干记录之中的常规项目。2010年前后,发生了多起航运事故,事故调查显示船员过度疲劳是直接原因。比如2010年4月,某货轮在澳大利亚大堡礁海域触礁搁浅并漏出部分机油,对大堡礁海域及附近环境的生态构成一定污染,该轮船长表示船员疲劳驾驶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至此船员的疲劳以及相关的工作休息时间记录被各个备忘录的PSCO予以重视,要求船舶严格落实海员工作休息时间要求,避免过度疲劳,防止发生安全风险。然而很多时候,事与愿违,一个好的出发点并未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加强对于工作和休息时间的港口国监督,没有让船员得到更合理的休息,反而因为严格的记录要求,增加了工作负担。明明是为了海员争取权益的条款要求,为什么反而会成为海员负担,让海员宁愿“造假”,也不愿意真实记录自己的工作休息时间呢。根据研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造成海员疲劳的核心原因是海员工作量超出常规范围,正常工作休息情况下不可能完成分配的任务。记录造假仅仅是表象,超乎想象的工作量才是根源。目前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全球正常周工作时间为43小时,但是根据调查,仅有不足3%的海员每周能够满足工作小于43小时的要求。超时工作加班是常态。海员的“九九六”可能比陆地工作更严重。
- 船舶配员不足。目前航运脱碳化、智能化、数字化是趋势,然而航运转型给海员带来的不是便利,在某些方面反而大大增加了海员工作负担,船舶配员逐步减少,相反每个人员维护的设备反而增加了,船舶二副兼有报务员职责,大副兼有保安员职责,三管轮兼有电器员职责等等。此外对于船员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越来越多,比如近年来的压载水管理要求,硫排放要求,替代能源使用要求等等。
- 公司支持不足,干预过多导致的工作量增加。随着技术进步,公司对于船舶遥控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日趋精细化,精准化,原本由船舶自主决策的事项转移至公司管理岗位,使得船舶由扁平化管理走向了垂直化管理,无形中增加了沟通成本,进一步增加了船端的工作量。
- 公约要求不够合理。良性的公约要求与检查制度应该是防止安全隐患,而不是倒逼海员为了符合要求而弄虚作假。海员应该是整个链条最希望正常工作和休息的,他们造假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更多情况下是迫不得已。
要解决记录真实性问题,优先要解决船员疲劳问题。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首先,评估工作量是改善海员工作与休息时间记录的重要一步。应尽快发起对海员的工作量科学评估,确保其工作负荷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引入现代化的工作量监测工具,掌握海员的工作状态,出台科学工作休息时间规划要求,优化船员工作安排,彻底避免过度疲劳。其次,科学配员是解决海员疲劳问题的关键。应根据航行任务的复杂性和工作强度,合理确定配置船员人数,确保每位海员都能获得足够的休息时间。此外,应考虑到船员兼职和新的职业技能学习造成的额外负担,应该合理的评估影响,并予以解决。
第三,岸基支持的加强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各个岸基部门应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保海员在靠港期间能够得到及时的休息和补给。通过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健康管理服务,使海员的整体工作状态将得到显著改善。岸基不能只谈管理和监督,从而了忽略支持和保障,应切实从减少海员负担角度优化现有工作模式。
最后,推进公约要求修正和优化检查制度是提升海员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真实性的重要保障。相关组织和机构应对现有的公约要求和检查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引入更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检查制度应更好地反映海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减少因不合理要求导致海员的“调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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