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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回购背后的逻辑,有助于股权方案设计的尽善尽美。股份回购后,公司将其注销,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回购条款的内在动因,从公司本身角度讲有以下三个原因:
(1)税收;
(2)股东回报;
(3)股价抬升边际。
具体而言,回购注销在实际效果上与现金分红没有太大差别,但是现金分红与回购注销相比较后,回购注销仍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1)税收不同。现金分红要收取税收,国内A股市场对个人股东持股期限低于一年的,征收的5%-20%不等的股息税,就是因分红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港股市场也有类似规定不过税率不同,而回购注销一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处理,也就是说,即便是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上市公司的员工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股东回报不同,显著低于企业内在价值(也就是通常说的“估值”)的回购注销明显优于同等情形下的现金分红;
(3)回购注销向市场增加了买入力量,会从边际上推动股价上升,而现金分红的边际推动效力相对较弱。
案例反映出的回购设计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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