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修法,续写新疆技工教育新篇章

学术   教育   2024-10-18 17:14   北京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章字数:3670字  阅读时长:10分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5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中,专章大篇幅阐述技工教育,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2011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办法》。《办法》自2012年2月1日施行以来,对推动和促进技工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区内就业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新时期技工教育快速发展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新挑战,许多内容与当前技工教育实际已不完全相适应。以法规修订回应社会需求,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2024年5月新修订的《办法》共8章59条;修改41条、新增14条、删除7条、未修改4条,其中实质修改16条、文字表述修改25条。技工教育在第5章第44条至第48条集中阐述,《办法》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落实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要、人才需求开展多元化、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薪酬、表彰等激励政策。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技工教育发展和技工院校建设。2020年,南疆四地州率先实现“一县一技工学校”。2021年,全区实现“一县一技工学校”,同时以技工院校为主阵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历次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高度关心和重视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技工院校的建设发展。2020年以来,在新疆召开三次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援疆工作会议,先后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南疆四地州技工院校建设备忘录》《共建技能新疆框架协议》《部区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8月在新疆启动技工教育人才援疆工作,带动新疆技工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支持新疆建设5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6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协调各援疆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受援地州政府签订对口帮扶合作协议,把新疆技工院校建设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援助帮扶的重点内容,并举全系统之力支持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特别是技工教育的发展。各援疆省市根据受援地专业人才的需求,投入资金,选派骨干教师和技能专家。组建技工教育援疆团队,帮助新疆技工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师资水平,为新疆建成了一批以喀什技师学院为代表的高水平技工院校。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各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疆新建、改扩建技工院校40余所,学校总数达到了142所,在校生规模11.8万人,年培训规模超过100万人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基础不断夯实,新疆的技工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办法》从统筹各方资源、规范经费保障、明确身份待遇等方面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予以保障、支持。
(一)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对口支援新疆优势,通过援疆政策、援疆项目,优化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师资、待遇,这不仅明确了技工院校的师资来源,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师资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的问题。
(二)规范经费保障,明确技工院校资金保障责任

《办法》对技工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保障办学经费,统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技工教育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奖励。这不仅解决了技工院校运转经费不足的隐忧,也为切实提高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创造了条件。

(三)明确身份待遇,提高技工院校毕业生认可度
《办法》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享受与相应学历层次人员同等的待遇。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就业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这一政策无疑提升了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使他们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办法》修订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技工院校毕业证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中新增“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字样,进一步明确了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待遇问题。利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加强《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号)、《关于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促进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8号)等政策的宣传普及,提高政策知晓率,明确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社会认可度。

2024年8月20日,来自12个援疆省市的123名技工教育援疆教师已奔赴20所新疆技工院校,帮助受援校在学校管理、专业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工作,助力新疆的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4年9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技工院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建立技工院校项目储备库,争取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技工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办法》的修订,为技工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保障,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办法》落实落地落细。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要在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将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并加强其他课程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
(二)建章立制提高技工院校办学水平
要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技工院校规范化运行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新疆将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强化以评促建,增强技工院校办学治校能力。努力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三)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趋势,调整专业结构,建设工学一体化专业,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做好技工院校实习生的组织、管理和安全。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机制,为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求职招聘、创业指导、困难帮扶、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要将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的基本办学制度,主动吸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能人才的培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校企融合,积极搭建政府企业学校平台,常态化开展政企校供需对接活动,主动对接产业发展的需求,提高人才配置能力,促进供需匹配。同时,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技工院校打造教学与科研双轮驱动的新型融合平台。
(执笔人:乔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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