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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部署要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颁布了《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全国首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省级政府规章,《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对今后天津依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近年来,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批示,深入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天津科教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区位优势,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打造“技能天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8万人,占比达32%。
(一)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天津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举措,构建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积极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坚持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定期发布《紧缺职业需求程度目录》,引导社会开展紧缺职业培训,按照紧缺程度给予100%、90%、80%的培训补贴。以企业急需、市场认可为标准,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形成了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名师带徒、大师引领的梯次式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促进训用一致、供需匹配。二是支持新入职职工参加定向岗前培训,支持市级产业链重点企业、人才创新联盟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2019年以来,天津市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6万人次。
(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天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全社会提供一系列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一是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将培训补贴政策覆盖到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企业中,遴选认定了501家企业培训中心、18家企业公共实训基地,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促进了“社会资源专业化、专业资源社会化”。二是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借助资源优势,建设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拔尖技能人才培养。累计建成了1个国家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9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3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7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天津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一是指导企业依据自身生产实际和岗位特点,自主设置技能岗位评价标准,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激发企业用人活力。二是推行“八级工”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出台《天津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企业化管理单位,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全市共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自主评价用人单位86家,共备案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2家。近五年来,累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近50万人次。
(四)发挥竞赛示范引领作用
天津科学规划年度竞赛项目,形成以“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为引领、行业和区域竞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财政资金适度保障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一是建设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以赛促评,建设职业技能领域互学互鉴的交流展示平台,检视技能人才工作成效成果,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二是已连续组织5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设置制造业根基项目和世赛选拔项目两大类,每届约100余个赛项,直接参赛选手2万人,同时带动每年近10万名劳动者参与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2024年9月,天津市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天津市代表团获得26金、19银、11铜和57个优胜奖的好成绩,位列金牌榜、奖牌榜第一名。
(五)筑牢技工教育人才培养平台
天津高质量发展技工教育,突出“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着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坚持行业办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工教育。一是统筹管理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形成了对接产业、企业、岗位的专业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坚持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引导企业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技术研发。三是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实行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双轮”驱动,创新开办“世赛班”,将世赛技术、标准融入课堂教学实践。四是将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截至目前,天津市共有技工院校17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8所,市级重点技工院校2所,在校生规模达到2.39万人。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六)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天津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对技能人才培养政策进行整理、完善、创新、提升。同时,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法治化建设,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首部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规章——《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职责分工、内容方式、服务保障和相关法律责任。此外,天津还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定了《职业培训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等10余项配套文件,对全市各类培训评价机构的申报条件、设立程序、管理要求、评价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形成责、权、利、罚相统一的管理运行系统。
(七)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
天津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技能人才表彰项目,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同时,设置天津技能人才最高奖项,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在生产服务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一线职工中,通过层层选拔、逐级遴选,每年选树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的奖励资助;每两年选树100名天津市技术能手,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资助。目前,天津市现有7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海河工匠”、240名“全国技术能手”、639名“天津市技术能手”,还有8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八)打造“海河工匠”品牌
天津出台“海河工匠”建设政策,精准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以“海河工匠”命名,既体现天津特有的“海河”地域文化特征,也彰显了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同时,天津创新性举办“天津技能周”,自2021年起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天津技能周”,集中宣传展示天津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组织“海河工匠”颁奖典礼、“海河工匠”进企业进校园、“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开幕式等活动,认定“海河工匠培训基地”,建设“海河工匠之家”,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劳动者技能成长成才,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定义和职责分工
《规定》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定义和职责分工。一是规定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对劳动者开展的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的培训活动。二是规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职责。三是规定要深化京津冀职业技能培训区域合作,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主体和内容方式
《规定》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和内容方式。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一是明确了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方式,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条件、培训课程以及面向社会培训的要求。二是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危险和化学品企业集中的地区和化工园区建设配套服务的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推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推动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支持传统工艺技艺保护传承、开展新业态新模式劳动者培训。
(三)评价和激励制度
《规定》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评价和激励制度。一是推行国家统一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技能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职普融通,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学分、资历等与职业学校教育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规定技工学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特定方面分别与专科、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开展“海河工匠”等评选活动,支持企业对技术工人实行补助性津贴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岗位分红、股权配置等方式对高技能人才进行激励,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四)保障、服务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
《规定》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保障、服务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是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的保障措施。二是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制度,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三是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监控。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用体系建设,对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天津市将大力建设“海河工匠”品牌,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着力构建技能人才发展“生态链”。一是聚焦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实效性,支持企业职工、院校学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三是进一步发挥“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引领带动作用,紧紧围绕天津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置比赛项目,直接培养选拔一批产业急需的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四是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激励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进一步强化“个人崇尚技能、企业重视技能、社会尊重技能”的社会导向。
(执笔人:吴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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