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性工作是一个下辖于性社会学的研究场域。一直以来,也都是我较为关注的部分。我是从高中开始第一次读到人大黄盈盈教授的访谈,标题印象深刻——“谈论性的快乐,是抑制性暴力的重要途径”。我是从这个访谈开始进入黄盈盈在性工作领域的研究,另外也读到台湾学者何春蕤的性/別研究。这里的斜杠至关重要,标出了性别的流动和跨越性,也显示了性与性别的不可化约同一,把性重新抛掷到了阶级、种族与年龄的纠葛场域。而近年比较热门的社会性别研究(Gender Study),则是一个更聚焦心灵层面的独立畛域。
说回性工作,这个定义曾受诟病,争议点在于我们是否认同“性工作”也是“工作”。但我依然坚持使用这个词,它不带有侮辱性和挑逗性,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沿着这条线溯回人物本身的机会。借助“性”这个可能导致色变的窗口,也会更懂得人类一些。或许正是在这个契机下,我确定了要对李碧华的小说《胭脂扣》做香港性工作文化的分析,或者将之称为香港娼妓史。
隐入一层灰色的香港性工作 //
标题提到的塘西风月,指的是香港开埠初期一直到1930年代中叶禁娼为止的,集聚于港岛西区石塘咀的色情产业。具体的开埠时间为1840年,那时候,所有的妓院都要申领牌照。而在1873年至1879年间,在港督坚尼地爵士《保护妇孺条例》的约束下,亦有一次短暂的禁娼期。1930年代中叶的禁娼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32年6月30日,港府先禁了洋妓和日妓,特许华妓禁令推迟三年执行;二便是三年之后的1935年6月30日,《胭脂扣》里追忆的塘西风月,瞬息间也成为历史。
到了一九三五年,香港政府严令禁娼,石塘咀的风月也就完了。在如花死后两三年之间,整个的石塘咀成为一阵烟云。
——《胭脂扣》
(下文不再标出)
全面禁娼。
这是1932年3月8日,小说人物“石塘咀名妓如花”死后接踵发生的事。禁止永远不意味着消失,在这之后,娼妓行业的经营方式也发生改变,迅速隐入我们耳熟能详的灰色地带,一批批经营者不断地绕过法律框架,以不同形式经营性产业活动。当时的香港法例赫然规定,只要场所内服务人员不超过一人,便不视为卖淫[1]。各式各样的性服务流荡在香港的诸如舞厅、酒吧、按摩院、大型夜总会、卡拉OK、桑拿、足浴店、“女子理发厅”、 “鱼蛋档(康乐中心)”、 “马栏”、指压及“一楼一”等意想不到的场所。以上是对香港性工作史的局促回顾。
上世纪香港娼妓史的缺位 //
小说中初次引出性工作文化是借如花之口。因为拒喝孟婆汤而重返人间,寻找爱人十二少的如花,暂居报社社员袁永定家。不料,袁永定的记者女友凌楚娟突然来访。三人组成了一个稳定的对话结构,有点像卡佛小说里的餐桌叙事。
我和阿楚,在问了一大堆问题之后,也无从整理。一时间又想不起再问什么。这都是一些细碎、温柔的生活片段,既非家国大事,又非花边新闻。
袁永定和凌楚娟的连番追问,合理地辅助了如花将自己的身世一一说出,推进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也就是在这个前提之下,袁永定和凌楚娟决定分头帮如花寻找线索,希望能够一举确定十二少目前的下落。可是,袁永定并没有如愿找到他想找的“香港娼妓史”。
“小姐,我想找一些资料。”
“什么资料?”
“所有香港娼妓史。特别是石塘咀的妓女,有没有她们的记载?”
“对不起。没什么娼妓专书,只有香港百年史,和这几本掌故。”
从香港百年史和那几本掌故中,袁永定知道的不会比我们更多,李碧华于是借袁永定的口说出:“文字资料仅止于此,虚泛得很。”是不是可以推断,娼妓与其带出的社会问题,在1980年代的香港并未受到关注。这就是上世纪香港娼妓史的缺位,这种缺位,也为李碧华行了虚构的方便。因为历史本身的缺漏,李碧华摇身一变为拼图者,最根本的则是利用了这个缺漏,让此种缺漏成为情节的一部分,进一步诱发了读者对历史的关怀和对香港性工作文化的好奇。
出版于1984年的《胭脂扣》,甚至比当时已有的文本更有资格被称为娼妓专书。十多年过去,2001年才有吴昊的《香江风月史》,2003年才有郑宝鸿的《香江风月:香港的早期娼妓场所》。这两本书,大概就是这个领域我目前找到的最重要的文本。就是这样,《胭脂扣》出版之后,花了这么多时间,史学家们才完成了那幅终年残损的拼图,相关历史才得以统合,一个较为完整的故事呈现在我们眼前。大家应该更熟悉电影《胭脂扣》,无论电影还是小说,两者都有过各自的风潮。所以说,小说《胭脂扣》的风行,大概率也对后来该领域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然首先包括刚刚提到的两本书。
管窥娼妓内部存在的等级 //
小说中借如花看见街上汹涌的菲佣,点出了娼妓内部存在的等级制度。
“一叫便肯过夜?”
“是。难道你们不是?”
“——我们不是的。”如花说,“大寨自有大寨的高窦处,虽然身为阿姑,却不是人人可以过夜,如果不喜欢,往往他千金散尽,也成不了入幕之宾。”
香港的妓院制度渊源于广东,可以简单分为高级妓院和低级妓院。高级妓院的娼妓能歌善舞,但未必会与客人发生关系,所谓卖艺不卖身;低级妓院的娼妓则无艺可卖,通常是有客就卖,属于纯粹的肉体交易。所以在这个文本中,我们看到,如花的心里有自己的一套鄙视链,虽然同为娼妓,但她在这个群体里无疑处在优势地位,这可是从属于高级妓院倚红楼的红牌阿姑,她为人并不随便,也可以轻易拒绝和客人发生关系。
一根刺与《胭脂扣》的文化意义 //
下面这段文本讲述的场景是,如花突然给袁永定普及性文化。对我来说,此处的情节,行进得比较牵强。如果学术点说,这是作者叙述视角的显现,是李碧华作者意识的闯入;通俗点说,这是李碧华突然附身如花开口说话,她太想要告诉我们有关娼妓文化的种种,反而让人物的行为动机略显不足。
“如果想——,那么要——,我是说,要经过很多‘手续’吗?”
“当然啦,你以为是二四寨那么低级,可以干尸收殓,及时上床吗?”
……
“永定!让我告诉你一些‘手续’好不好?”
于是她教会我叫老举的例行手续,由发花箋至出毛巾、执寨厅、打水围、屈房——以至留宿……
挑了一根刺,也要说好话。好话好在李碧华并没有让如花接着以对话的方式讲述这些文化知识,而是用了袁永定的转述视角完成了对如花所言所语的归纳。《胭脂扣》涉及到娼妓与各类人之间的关系与人们如何看待娼妓两方面的内容,表现出了娼妓的社会地位及其被施加的歧视,也足以让我们大致了解香港娼妓史的概况。往大了说,其实也可说成李碧华对女性地位一次铿锵有力的关怀。
正如小说中提到,在如花还“活”着的时候,娼妓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上的,这份工作也像唱戏一样需要接受训练,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获取牌照从而合法执业。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导致这个行业出现的供需因素,那是男人的事,也是我们心知肚明的事,在这一点上我们无法归罪于从业者们。中国性社会学带头学者潘绥铭,在《风痕:我与性社会学互构》里分享了曾经有记者问他,选择性社会学作为研究领域是不是因为容易突破的问题,潘老的回答是:“你太年轻,不明白我的那个根本无从选择的时代。”如花从小便被卖到倚红楼,那也是一个无从选择的时代,这个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如花,千千万万种无从选择。
其实,李碧华通过小说来传播娼妓文化,就是在为娼妓身份做正名。事件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件,作为历史文化的一环,本来就不应该被轻易地忽略和轻率地定性。《胭脂扣》的文本中有不少细节可以看出李碧华在史料爬梳上做的功课,据我目前了解,它们和已知的历史叙述可以说没有出入,可以担当起正确和真实两个大而重的形容词。这就是《胭脂扣》作为虚构文本的可贵之处所在,一个略显通俗的小说,也能发挥如此巨大的力量啊。虽然,我并不喜欢它充满戏谑而透心凉的结局。
Footnotes
[1] 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对“卖淫场所”的定义:“就本部而言,除非有下列情况,否则处所、船只或任何地方不得视为卖淫场所——(a)该处所、船只或地方由二人或由超过二人完全或主要用以卖淫;或(由一九九一年第九十号第二条修订)(b)该处所、船只或地方完全或主要用以组织或安排卖淫,或与组织或安排卖淫有关而使用。”也就是说,仅一人在一场所卖淫,可被视为非卖淫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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