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案例
参与境外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三个罪名减为一个罪名,最终判处三年二个月
01
境外诈骗案例
/案情概述/
2019年4月,张某某(化名)经人介绍加入位于境外的诈骗团伙,正如电影《孤注一掷》中一样,该诈骗团伙也从事以赌博为名的诈骗活动,张某某在整个诈骗活动中负责在“趣聊呗”聊天群内发送虚假中奖消息、倍投计划,冒充导师为客户分析指导、引导客户跟着计划投注,逐步加大投资金额,直至 2021年2月回国。
张某某在此案中违法所得10万余元。
/办案经过/
律所姚雷律师承办此案。张某某在侦查阶段被指控三个罪名: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及开设赌场罪。以姚雷律师过往经手的案件来判断,如果这三项罪名全部被认定的话,当事人最终的量刑会非常重。在与家属、当事人及检察院的沟通中了解到基本案情及现阶段情况后,姚雷律师果断决定先从减少当事人的罪名入手,以此减轻量刑。当事人参与境外诈骗团伙,从事诈骗活动,并从中获利的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显然诈骗罪无法推翻。于是姚雷律师便着手从另两项罪名寻找突破口,专门针对这两项罪名的具体证据进行突破,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院就问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放弃指控当事人犯偷越国边境与开设赌场罪,仅指控诈骗罪,建议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在法院审理阶段,姚雷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
1、系从犯:张某某在诈骗团伙中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2、违法所得如何认定: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委托的审计鉴定,统计张某某在工作期间,微信、支付宝及银行流水大于100元的收入为30万余元,后经张某某确认,属于本案的违法所得即工资为10万余元。已向张某某仔细核实每笔流水的背景,并收集了相关证据,争取打掉20余万元的差额。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应以张某某的认定为准(最终本案认定的违法所得,以张某某确认的金额为准。)
3、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张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10万余元。
虽然公诉机关未指控当事人偷越国边境罪及开设赌场罪,但因诈骗公司是通过开设赌博盘口吸引他人下注的方式进行诈骗,张某某作为诈骗公司的一员,他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及偷越国边境罪。姚雷律师考虑到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应做到三方都无异议,避免日后发现漏罪再被追究,如果审判阶段不能对张某某的犯罪行为的认定达成一致,则很大可能会出现判后,当事人又被追究其他罪名的情况。所以在审判阶段,姚雷律师与公诉机关及合议庭多次沟通,后经请示上级部门,最终做到以诈骗罪来认定当事人的全部犯罪行为。
法院采信律师意见,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最终结果/
当事人犯诈骗罪,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小尊评析/
近年来,境外诈骗案例屡见不鲜,多少受害人深受其害,许多人损失多年积蓄,有的甚至家破人亡。国家对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不仅全方位宣传各种防骗知识和诈骗案例,还在专门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发布了《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本案中,姚雷律师第一时间判断案情,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法,从减少当事人被指控的罪名入手,以此来减轻量刑,并且取得了不错的结果,最终当事人只被指控诈骗罪,且量刑由最初检察院建议的有期徒刑四年减为最后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未来,尊而光会继续保持高效高质的办案风格,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办法,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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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介绍
Lawyer
姚雷
尊而光律所肆委会-专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武汉市律协实习委委员
擅长刑事类案件
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37天不批捕
李某涉嫌组织卖淫罪---降档量刑
张某涉嫌盗窃罪---37天不批捕
杨某涉嫌妨碍药品管理罪---建议量刑减3个月
金某某非法经营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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