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里租的地05年建的房,现在说没有手续让自行拆除,怎么办?

文摘   2024-10-09 16:30   北京  

前些天有一位被征收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王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是万典律师吗?我有一个土地和房屋强拆的事情想要咨询一下,电话能咨询吗?”

律师让王先生说说具体情况。

王先生讲道:“我是从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你们万典的案例了,这才打电话问问。我们家是1998年从村里租的土地,我父母和村委会签了租地合同了,租期到现在还有8年,当时一共租了有4亩多的土地,是一块大型垃圾堆,后来我们一家人把这块地平整收拾了一下,然后建了房子,到2005年的时候又把房子重新修建扩建,一共建了有两处楼房,都是小二层。第一处房子建筑面积是800平,第二处房子面积是1000平左右。这两处房屋一处用于出租,一处我们自己居住。

就这样一直过了快20年,结果在今年的9月6号收到了一个《限期拆除通知书》,让我们自己拆除房屋。我们还没有处理,最近又听说好像要给我们下达什么决定书,然后进行张贴。”

听到这里律师问王先生:“你们这里是有什么征收项目吗?限期拆除是以非法占地为由还是房屋手续不全为由呢?”

王先生答道:“我们不是征收,限期拆除是以房屋手续不全为由,但我们房屋建造的时候村里也都知道,而且2005年的时候还缴纳过罚款,之后过了这么多年一直没人管。后来被人举报了,具体是这么回事,还挺复杂的。我们这两处楼房有一处用于出租,承租方租了我们前面这栋楼整了个网吧,也办了营业执照,而且后来这个承租方又在旁边的空地上建了一处玻璃房。

之后可能是经营状况不太好,这个承租方就一直不给我们交租金,要了多次就一直欠着不给,让他们搬也不搬走。后来没办法我们就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判了解除租赁合同,但他们还是不搬走,后来我又去起诉玻璃房的事情,法院以我们双方不是适格的主体不受理,然后我就举报这个玻璃房是违建,没多久城管就把玻璃房拆了。

这时候承租方也举报我们了,说我们这两处房屋没手续,后来综合执法局就给我们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让我们自行拆除,要是不拆的话就要强拆,还让我们承担强拆费。”

律师给王先生讲道:“类似您家这种承包村里垃圾场后来进行建房经营的案件我们万典律师代理了不少,之前王玲律师在河北保定就代理了一起,当事人和村里签了《村西垃圾场承包合同》,交了承包费租了9亩多土地,后来自己花钱平整又建了养殖场,办了营业执照。多年后也收到了当地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改正,并拆除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耕种条件重新种植。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拆除。最终王玲律师帮助当事人提起诉讼,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律师又告诉王先生:“我们国家的《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开始实施的,您父母和村里租的土地在05年就建成的房屋,不能一律按照违建一刀切,咱们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的方式撤销掉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决定书,先保住房屋防止被强拆。

最后王先生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准备和家人商量下看是否现在委托万典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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