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07年被收走,一亩16800元别的啥也没有,合理吗?

文摘   2024-10-10 16:14   北京  

前段时间有位农村农民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承包地被破坏的事情,这位赵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是万典律师吗?我看了很多你们的案例,你们律师团队很好,我有一个土地承包地的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律师让赵先生说说具体情况。

赵先生讲道:“我们的土地承包地被水利局挖了填大坝了,挖了我们村的土地就有42亩,是在2007年挖的。当时挖的时候他们说16年以后恢复原状,现在已经过了16年了也没恢复,光我们一个镇就有几百亩田地了。

我们前几天到水利局去问了,那个中心的工作人员就说赔我们钱了,但我们老百姓不知情啊,没有给我们签字,他们说赔款是一亩地一万六千八。还说修大坝是为了人民的安全,让我们理解。我们说你是为了人民的安全,可是我们的生活安全谁来保护,我们这些农民没有地种了吃不上喝不上怎么办。

后来我们这些人又去自然资源局了,结果他们说有批文,我看了相关法律一般这种百亩以上的土地征收征用都需要中央批准的,我们接着往上信访,结果被告知是我们地方搞得这个事情,并没有省级以上的批准文件。

律师问赵先生是不是被以租代征了,本来以为就是租地几年给租金,之后会恢复原状,结果多年后发现人家不管了。

赵先生回答道:“就是这样的,我们这16年期间都没有找过他们,因为拿到钱了,还没到时间没有去救济,结果现在说恢复不了原状了。我们这个村有21户人的土地都是这个情况,少的有几分地,多的有三四亩地,我们这些人就想着联合起来把事情解决一下。”

律师又问赵先生:“从失去土地到现在拿了多少补偿,有没有社保安置,签过协议没有?”

赵先生说道:“就是拿过一亩地16800元的补偿,其他的钱没有拿到过,也没有什么社保安置,更没有人找我们签协议。”

律师给赵先生讲道:“根据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征收农村超过百亩以上的土地,有可能还有基本农田,至少要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征收才行,你们这未批先征首先是不合法的。其次就是把你们这些农民的土地不管是征收了也好,挖走破坏无法耕种了,都会导致你们日后丧失经济来源,这时就必须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安置,保障日后能有饭吃。还有就是关于一亩地16800元的土地补偿费的问题,这个需要具体调查,看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赵先生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准备和村里其他失地村民商量商量,看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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