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全村吃鱼,全村请吃官司,乡村与网络的一次冲突
文摘
美食
2024-09-10 22:32
江苏
事情是这样:健美博主李维刚(也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位博主)近来迷上包塘捞鱼,首次捞鱼找到了此中大牛人“大表哥”。第一次包塘刚哥亏了不少,不过玩的很开心,于是继续捞鱼事业。于是有个粉丝求助李维刚:他父亲被拖欠工资八年,拖欠人欲以一个鱼塘包出去抵债,希望李维刚可以来包塘。李维刚花了22000包了鱼塘,帮助粉丝讨回拖欠工资。又花了5000抽水准备捞鱼。鉴于上次和当地村民一起捞鱼很开心,于是也邀请当地村民来捞鱼,但是表示小鱼随便捞。可次日捞鱼现场,村民下塘捞鱼也顾不上只捞小鱼了,不仅抓大鱼,还挑着价值更高的草鱼捞。那位求助帮忙的粉丝的母亲大声阻止也不起作用。最后一通操作下来,只捞上来1500多斤鱼,价值约4000多元,而村民哄抢的差不多也是这个数量,更有一位大妈直接上去动手拿了两条大的,李维刚也不好阻止。视频上看,李维刚虽然也有点不高兴,全程也算是保持风度,但网友们一下不乐意了,直接称呼此村为“抢鱼村”。这下子轮到村民不乐意了,村书记声称当时捞鱼乃是李维刚本人自己要求,希望可以拍些画面,纯属为了流量,本以为是对村子的一次好宣传,最好却对本村造成恶劣影响,并随即报警。从“请全村吃鱼”到“村民回请吃官司”,直接冲上热搜。网友一边倒站在刚哥一边,声称这是黄梅佛与金蝉子打赌的现实版;也有网友说,“虽然不清楚李维刚为人,太清楚这些大爷大妈的做派”。李维刚本人也表示,本人原意,本来可以带着学生享受捞鱼乐趣,又可以帮粉丝讨回工资,也能让村民吃上鱼,本来几方收益的好事,结果发酵成如此。大家理性看待此事,不要有地域黑,所有拍摄内容全部真实。这种村民“抢鱼”事件,之所以能激起广泛网友的情绪,大概此类事件其实在中国广大土地上经常出现,就好比去年的南阳迷笛音乐节。如何评价此事?把此种事上升到“人性讨论”,其实有点过了。其实就事实而论,村民抢鱼在法律上已构成偷盗行为,鱼塘是李维刚承包,塘中所有鱼类已属李维刚私人物品。虽然“大鱼”还是“小鱼”没有明确界定,但鱼的大小正常人还是分得清,何况现场也有阻止抓大鱼行为。网友们不是不懂法,只是似乎都懒得提这种行为性质,这其实代表一种态度:在没有明显隔离的公共区域,且物品没有醒目看管人,对于村民来说自由拿取属于合理现象。其行为也只能指责,都没法去讨论如何定罪。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到了2024年,中国广大乡村其实还是缺乏应有的现代社会意识,尽管物质生活有了极大提升,但精神状态和当年费孝通写《乡土中国》时并没有质的变化。就如同前面所说,在没有明显隔离的公共区域,且物品没有醒目看管人,其物品即为无主之物,可自行拿取。这种天然存在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现象,并不值得大众进行“道德批判”。而且,在大多时候,因为城乡地理上的划分,也并没有造成大的社会问题。但是,一旦这种现代法制意识相对单薄的群体,与网络流行活动发生交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此次事件中某村,村民估计既未理解这种短视频中拍摄,也想象不到网络传播力量。此次事件中,远鱼塘塘主曾在现场阻止,表示这种事一旦视频发出去,全村丢脸,但似乎未引起抢鱼村民的重视。而这次事件中最令人无语的是那位报警的村书记。本来视频发布,正确处理方式首先该是表示道歉,然后做出一定解释,等事情慢慢被淡化。毕竟这种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当事人李维刚更没有任何追究意思。然而,此村书记直接把矛头指向“受害人”,认为其是颠倒是非,恶意抹黑。他恐怕觉得,网络红人以流量为目标,其行为都是存在诸多虚假,而且收入夸张。通过法律手段反击,能赢得大众响应,毕竟当下网红翻车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但他低估了博主李维刚的口碑,更没看清此事件真相。其行为本身已是混肴视听,污蔑他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相比于那些抢鱼村民,此种村干部更值得社会注意,其行不智,其言不法。更使得这个事件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遇。假如最终判定李维刚涉及抹黑村民,那么定将对李维刚进行处分,广大网友必然不答应;假如此村书记涉嫌污蔑,则做实该村的“恶行”,而为一网红对村干部进行处分,又会让舆论力量得到进一步扩大,有可能让一些公正判断不得不接受舆情影响。可以预想到的,此事的结果最终肯定是息事宁人。而如果真是此种结果,依然让群众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