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华盛顿不仅是北美大陆军总司令,是美国第一任总统这就是燕麦的第四部曲,而前三部曲已经穿越了千万年。对旧大陆燕麦最后的勾勒:马的食物,穷人的食物,但总有医生推崇它在燕麦第三部曲——《它,在世界历史的北方坚韧生长,是马的食物,人的杂粮》,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对比小麦(族)在人类文明史中的荣耀主角地位,燕麦一直处于“配角”的地位,只是人的杂粮,却是马的食物,也是如斯基泰人、日耳曼人等“蛮族”的食物,然而就在文明世界中人们所“鄙视”的蛮族与马的组合,创造了欧亚大陆世界历史改变文明格局的动力,而燕麦可以被视为其“动力源”。但令人感叹的是,燕麦可以通过以自己为食的“蛮族与马”组合的游牧世界冲击和践踏鄙视自己的文明世界,不断向小麦族“复仇”,但却无法改变文明世界的“等级制鄙视链”本身,在这里它很难翻身,依旧是牲畜的食物,马的食物,后面随着社会的贫富分化,又变身为“穷人的食物”。燕麦就是这样背负着“等级制的鄙视链”,在人类的文明世界中,从古代文明到古典文明时代,最终进入千年中世纪。这种情形,在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决心以“日常生活”为世界历史的最基础“底层”,来梳理十五至十八世纪的世界物质文明时,依旧没有多大改变。而在这300年中,我们所熟悉的“现代世界”正在诞生之中。在其影响世界的巨著《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布罗代尔对于整个世界的“一日三餐”做了令人敬佩的深入研究,他总结道:“小麦是整个西欧的命根子。小麦、面粉和面包三位一体,贯穿整个欧洲历史。对当时的人来说,活着,那就是啃面包;国家、城市和商人最关心的也正是面包……实际上,就连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也起自面包涨价引发的骚乱……”。而燕麦则一如既往的重复着自己的命运:牲畜的食物,马的食物,穷人的食物,农民的食物。这仿佛成了它的代名词,深深刻在燕麦命运的年轮上,就像一个品牌已经被先入为主的偏见牢牢的占据人类的心智。但在这千年之间,还是有一种对于燕麦价值的不同声音在西方存在,更为奇特的是,这种声音来自医生。据说,在罗马帝国时代,尽管罗马人鄙视日耳曼人食用燕麦,但罗马有一些粗通营养学的医生,曾谨慎地提出燕麦可能对病患者有好处,曾试图推广燕麦。但根据戴克里先皇帝(244—312)于公元301年颁布的《最高价格法》,燕麦只能是牲畜饲料,所以,古罗马医生们的努力只能徒劳一场。而史家布罗代尔也发现,在18世纪初,法国的医生也推崇燕麦粥,但前提是“用籽粒饱满的燕麦来煮”。间隔1500多年,古罗马的医生和法国的医生,为什么都认为燕麦对病患有帮助?!他们一定认识到了同时代人无法理解的燕麦价值,而这埋藏在燕麦种子中的“秘密”,也正是其在世界历史中改变自己命运的“重大伏笔”,在此先不扩展。在向新大陆进发前,与更坚强、更智慧的人类种族一起在英伦沉淀在对欧亚旧大陆燕麦历史命运做总的勾勒后,我们不得不对燕麦在“英伦的沉淀”做一点简要的交代,因为,燕麦最终是从这里,跟随着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向新大陆—北美大陆进发的。这是它向新的世界历史进发的“前进基地”。而孤悬在欧亚大陆西北部的“英伦诸岛”一直是世界历史的边陲之地。即使强大的罗马帝国在公元43年的入侵也没有改变这个格局,这里依旧是帝国的边疆之地,修建有罗马长城,防备北方高地的野蛮民族。在日耳曼人倾覆西罗马帝国之后,其中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渡海而来,开创英伦国家新的历史,随后还有北欧海盗入侵与诺曼人跨海而来的征服,总之,英伦之地依旧处于欧洲中世纪历史的边陲。但世界历史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就在这边缘的英伦之地,却在世界由地中海时代转向大西洋大时代时,成为无可避免的“前进基地”,又阴差阳错地演化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国家、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思想、宗教,孕育出一种新的现代文明,并由此起源,向全球扩展。而这个现代世界,至今,我们仍然身处其间。燕麦就是在这英伦之地,与这支蓄势待发的人类种族一起沉淀与演化,最终向新世界进发。在斯塔夫里诺阿斯的《全球通史》中,欧亚大陆“燕麦北上”的箭头,在公元前4000年前,燕麦已经抵达英伦大地。随后推动燕麦在英伦扩张的动力还是来自于马。
首先是罗马帝国对英伦的征服,罗马的皇帝们需要骑兵去作战,就需要越来越多的马。燕麦作为马的食料自然就出现在当地罗马人的军事基地里。而在日耳曼人冲垮西罗马帝国,跨海而来的蛮族部落最终在“征服战争”结束后,转变为经营农业的民族,武士转为农夫,与燕麦继续为伴。
中世纪英伦的农民和庄园的管家都很欣赏燕麦。因为,它相当坚韧,能够在贫瘠的土地和不利的环境下茁壮成长。而养马依旧是种植燕麦的原因和动力。这来源于耕地犁队的需求。人们发现,犁队如果使用马,马的工作量是牛的两倍,但工作的速度是牛的两倍多。所以,用马耕地,就成为“重要的技术进步的标志”,是“成功经济体的标志”。在现代机器替代马之前,马是世界的动力与速度的代表,这样的标志其实也不难理解。
顺理成章的是,作为马的食物,燕麦自然就在英伦大地被广泛种植,遍及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与爱尔兰。而作为人类的食物,这里孕育出燕麦面包、燕麦蛋糕、燕麦饼和燕麦粥这样的北方传统食物产品。同样顺理成章的是燕麦所在“等级鄙视链”又上演了英伦版,却有更别开生面的细节。据说在英国作家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主编的《英文词典》中,燕麦这个词条是这样定义的:一种食物,在苏格兰给人吃,在英格兰给马吃。而对此,苏格兰人回应道:“英格兰以出产优秀的马匹著称,而苏格兰以出产优秀的民族著称。”而在一些英国城市居民嘲笑燕麦饼“粗俗、粗糙、不干净”时,苏格兰的农学家和经济学家则为它辩护。他们对燕麦的理解回归于其本质:燕麦片可能是一种粗糙的产品,但在严酷的环境中,对于那些经常在户外、喜欢艰苦劳动的人们,它确实“一种温暖而耐寒的食物”,为此人们应有感激之情。(这让我不由想起阴山山脉脚下农村里的莜面囤囤和莜面鱼鱼。)哈哈,这是一直以来苏格兰与英格兰对抗的延续。而在17、18世纪,英格兰人与苏格兰人同样是世界历史的优秀民族。在这样的时代,他们的信仰已经从罗马教皇的天主教“专断”中摆脱出来,作为“清教徒”能够透过《圣经》,与上帝直接对话;而在英格兰,《大宪章》所推动的“王在法下”传统,最终演化出“君主立宪”制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可谓领先整个世界历史上百年,是为奠定世界历史新开端的政治大智慧,而就在同期奠定市场经济与立宪政治和司法等现代思想已经成型,并与大西洋的贸易动力一起合力塑造英伦这个现代第一国家。而一直热爱自由的苏格兰人,喜爱吃燕麦的苏格兰人,并不是没有见识的乡巴佬,反之,他们是那个时代开始兴起的现代文明的源头之一。只要你略为提及几个当时来自苏格兰的思想家,如亚当·斯密(1721—1790),如休谟(1711—1776),你就明白了当时苏格兰已经具有的惊人创造力。苏格兰的这种创造力被大大低估了,所以阿瑟·赫尔曼才在《苏格兰:现代世界文明的起点》中予以正本清源。所以,当苏格兰的作家如此高度评价燕麦时,你不应该惊讶,他们认为:食用燕麦是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原因,而显得有点简陋的“燕麦片”,“是哲学探索、精神研究和审慎行为的优良来源之一。”这样的苏格兰式评价,可谓前无古人!总之,与燕麦一起在英伦沉淀积蓄力量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尤其是苏爱人),是当时世界历史上更为强壮、更为智慧的人类种族,他们是现代世界的开创者,他们要带着这片土地孕育的“现代文明之火”,当然也带着老伙伴—燕麦,要跨过大西洋,登陆新大陆,开创人类新的世界历史纪元,也开创出世界历史上曾经全球最大疆域的大英帝国。自哥伦布1492年10月12日发现美洲——新大陆开始,原产于旧大陆——欧亚大陆北方的燕麦有了“进军”美洲大陆的机会。第一支人是西班牙人,他们的王室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资助者,也是最早的美洲殖民者。在1500年现代世界开篇之际,出身于欧洲西南部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得其最早支持“海外探险”的先机,成为世界近代史第一波殖民帝国的建立者,在美洲大陆,尤其南部和中部美洲用力最勤。而北美对比南美和中美印第安文明已经沉淀的积累,就显得有点寒冷和荒凉,西班牙人对此的经营就落后一些。更重要的是,西班牙人在进入美洲扩展时,他们本身还处在君主专制与天主教信仰专断的时代,所以,他们对于美洲新大陆的拓展,形成了与西北欧的英国人等完全不同的路线和结果。尤其在北美,西班牙的路线最终被英国人的路线“收服”。这是一点简要的历史背景交代。他们第一次到达佛罗里达是在1513年。自此之后,西班牙人把燕麦和马带入北美南部的佛罗里达、德克萨斯等等地区,在这里深深留下了西班牙人的燕麦痕迹,这比英国人抵达北美早了近一个世纪。将燕麦带入北美新大陆的第二支人就是在英伦大地沉淀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他们将燕麦带入北美的北部寒凉之地,在这荒蛮艰苦之地,他们开始白手起家,建立殖民地和自己的家园。而燕麦最早是在1602年,由船长戈斯诺德(Bartholomew Gosnold)带到北美北部的。他在新罕布什州和马萨诸塞州海岸探险,并在马萨诸塞州南端一个小岛Cuttyhunk建造小屋,随后种植了燕麦。由此,英国殖民者拉开了北美北部燕麦的种植与传播史。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英国殖民者播种了燕麦。1617年,农民路易·斯赫伯特在魁北克开垦了一块土地,种植燕麦。1620年,在世界历史上声名卓著的“五月花号”,从英国普利茅斯港扬帆远航,向北美新英格兰进发。该船载有102名清教徒,准备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这批人以北美“清教徒始祖移民”并签署《五月花号公约》而著称,但由于准备不足,登陆北美的清教徒移民死伤过半,成为后人吸取的教训。
1630年,由约翰·温斯罗普坐镇和领导的“阿尔贝拉号”,在吸取1607年詹姆斯敦和1620年五月花号跨洋移民的教训后,成为清教徒北美移民的新壮举,“让说英语的人永久定居在了北美大地上”。
据说,对比五月花号只有一艘装备不良的船,1630年开往新英格兰的船不小16艘,而且船上配备了一切必需品:“肥皂、蜡烛、餐具、钢铁、衣服、鞋子、家具、帆布、马匹、牛羊、饲用干草、祈祷书和《圣经》。”温斯罗普,被认为是被严重低估的北美建国先驱,其统筹严密、准备充足的清教徒移民行动获得了成功,这让他们在查尔斯河口建立马萨诸塞殖民地的计划比较顺利,其在1632年8月14日记录:“本周在萨格斯种植了大约20英亩的好玉米”,而在1633年记录,“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附近的林恩种植了很好的燕麦。”燕麦就此随着在北美艰苦创业的清教徒的脚步一起向北美大陆扩展。然而,燕麦与其所伴随而来的清教徒移民到底有什么更深层的历史机缘与共鸣?!这主要在于清教徒自己所具有的特质。这些为了维护自己独立的信仰不惜背土离乡、跨越大洋,在北美荒野求生,再建家园的人们,不仅怀抱的是“建造人间天国”的坚定信念,也拥有“上帝是伟大的工头”的工作理念,所以,当清教徒从英国登陆北美时,带来了“清教徒的礼物”的巨献。肯尼斯霍博与威廉霍博兄弟对此求索最多,他们在《清教徒的礼物》中总结到:传统美国社会,具有四个紧密相连的特点,它们分别是:人生目标不管多么模糊,归根到底都是建造人间天国的坚定信念;拥有机械天赋、喜欢亲力亲为的技师精神;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道德观念;能够根据大大小小的目的协调各种财力、物力和人力的组织能力。而这一切都源于北美殖民地时期的清教徒与清教主义,而这一切也奠定北美大陆管理文化的渊源。所以,1630年温斯罗普式的清教徒大移民成功案例只是一个开端,还有1682年威廉·佩恩领导的几千人贵格会清教徒移民行动,还有温斯罗普创办马萨诸塞殖民地模式、佩恩创办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模式……直到1776年到1782年美国独立建国……当燕麦追随这样特质的人群,跨越大西洋,在北美大陆扎根生长并扩展开来之时,北美大陆就在短短两三百年之间,成为不亚于欧亚大陆的燕麦之乡,而在欧亚大陆,燕麦成为世界历史的“配角”都花了近万年。在燕麦首次登陆北美北部162年之后,在温斯罗普记录波士顿殖民地种植燕麦131年后,乔治·华盛顿在其1764年的日记中记录到:“播种了一些燕麦,看它们能否经受住冬天。”是的,你没有看错,这是乔治·华盛顿,北美独立之父,也是美国第一任总统。我们缺乏华盛顿所用燕麦品种的确切信息,但据说可能是“弗吉尼亚灰”或“冬草皮”类型,由英国传入,长期以来曾被认为是美国最耐寒的燕麦,种植遍及弗吉尼亚州和邻近的州,以及华盛顿地区和俄勒冈较冷的沿海地区。而在1786年,乔治·华盛顿记录,在弗农山庄大概种植了580英亩的燕麦。这的确是世界历史上的“另一个华盛顿”,弗农山庄农场的高明经营者和管理者,一个醉心于农业改良的企业家。他继承了清教徒遗留的管理文化“礼物”,作为领导者的组织能力,不仅表现在独立战争与建国,也展现在企业的创办与经营中。我们只要记住,史家保罗·约翰逊所做的评价:“如果华盛顿不是两次被征召为公众服务,而且每一次都长达8年之久,如果他可以将自己的人生用在耕耘和扩张土地的话,那么他极有可能成为美洲殖民地最富有远见和成就的农场主之一。”而当燕麦与华盛顿这样的世界历史“伟人”相遇时,只是再次提醒我们,燕麦在北美大陆的前两百年的命运就是与如华盛顿这样的农业企业家紧密相连的,而华盛顿与其建国伙伴们共同开创的“美利坚合众国”,却成为培育和盛产企业家的摇篮,不仅有农业,有工业,有服务业,还有科技产业,等等。美国即将崛起,而燕麦也将随之崛起。在这样的北美大陆,燕麦将彻底迎来了其世界历史命运转折的大时代。于我而言,当燕麦与华盛顿相遇,却带来了一种久违的喜悦,对于在阴山山脉村庄从小与燕麦为伴的我,燕麦带来了一种特别强有了的纽带,这是一种历史的复活与亲近,是一种可以坦诚对话的开阔。如果不是坚韧的追寻燕麦的世界历史,我不会在这里与华盛顿再次重逢。呵,感谢燕麦,感谢华盛顿,继续打开世界历史的视野,打开格局,一起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