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八九十年代的鲁西南金乡乡村,每个村里都有着一位或多位“人物”。他们或正值少壮,有使不完的力气,胆肥心恶,好勇斗狠,腰里一般是别着刀子的,动不动就甩上一句:“X恁娘,一刀子攮死你个熊黄子!”这足令胆小善良本分度日的乡邻们害怕了。现如今,他们或已花甲之年,至少也过了知天命之年,有的洗心革面,转了性子,过着平静的生活;有的则延续了之前的生活,继续为害一方,子女们受其影响,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也有的在“严打”中身陷囹圄,或是在斗殴中早早丢掉了性命。
村里的“人物”,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乡村,是时髦的、前卫的,甚至一度是富裕的。但其钱财终归来路不正,一般或偷盗或抢劫或赌。那时思想正值活跃时期,改革开放突如其来,新思潮、新思想、新观念涌进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法制建设的速度。彼时的此类人物,在乡村是第一批拥有摩托车的人,通常的标配为四冲程幸福125摩托车,也是当年的国民神车。再看一下“人物”的打扮,上身格子衬衣,扎的“一拉得”领带一定要是大红色的,下身着牛仔裤,一定是水洗作旧的,最为耀眼的是脚上那双几乎齐膝的长筒马靴,这洋气的打扮,伴着大红色的摩托车在乡间土路上呼啸而来、呼啸而去,黄尘滚滚。假如遇到街道上有人聚集,一定是要猛的拧上一把油门,临近人群再一脚急刹,飘移一下效果最佳。当然,也有操作不当,弄得人仰马翻的,“人物”从地上爬起来的第一句话往往就是:他M的,谁笑弄死谁。这绝不是虚夸,前年春节期间回乡,偶然参加村上的饭局,两位年近花甲的“人物”就曾经为谁是村上第一个穿马靴、扎红领带、骑摩托车而争执不休,均认为自己是第一,为此还差点打起来。
村里的“人物”往往五(无)恶不作作六恶,像盘文玩一样,小匕首、尖刀子是经常在手中把玩的,抛起来,再接住,再抛起来,要的就是对普通乡邻的震慑,信奉“一刀在手,天下我有!”小匕首、尖刀子尽管是冷兵器,但强者手中无弱兵(器),何况天天叫着嚷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人物”呢?那时,邻居兄弟年龄均小,父母为人老实厚道,极少与人有纷争,其家的三弟与某一“人物”家的公子一起玩耍,五六岁的孩童也没什么规矩,将公子 玩具枪弄坏了。这可不得了了,当天晚上,酒后的“人物”一身西部牛仔的打扮,带着锃亮的尖刀子,进门就插在了八仙桌上,明晃晃、亮闪闪、颤微微,一句话赔钱,他那枪大约是从外国弄来的,不多,就要300块。眼见要有血光之灾,九十年代初,邻居家里也没有这么多钱呐,东拼西凑才算凑齐了,当然,“人物”笑纳了,拔起刀子,扬长而去!
村里的“人物”好勇斗狠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其实白长了个大个子,打架笨得很,没啥子战斗力,属于嘴巴里逞英雄,“嘴炮”之流,这是待我成年之后,才得出的结论。记忆中,“人物”势头最强劲时,挨打也是“小打三六九,大打四五六”,童年的我也有幸见识了很多大场面。彼时,我正苦不堪言的在乡村小学里读圣贤书,放学后,见村子大街上人潮涌动,“人物”被人架着,赤裸着上身,胸前背后血糊嗤拉,貌似也喝多了。一问,才知道在县城边上与人喝酒盘道,估计是牛X吹大了,口无遮拦,得罪了城里的“人物”,对方摇人将其暴打一顿,好像还动了刀子,在俺村“人物”背上划了一个不甚规则的圆,血花四溅,格子衬衣也给撕了,红领带也不知所踪,“人物”是在街边臭水沟旁被邻居发现的,毕竟乡里乡亲,就喊人给送回家了!经此一役,“人物”在家养了好一段伤,外战不行,就在家打父母、打老婆,村子里常闻打闹声!被人攻上门来的事例也不鲜见,多是以“人物”挨打一顿,赔礼道歉花钱消灾了事。
“人物”震慑乡邻的另一招便是随机性、自由式“骂大街”。通常是夜幕降临的时段,“人物”在外喝了酒回家,从村面大道上迤逦而来,未进村时,嘴里哼着十八摸的淫词烂调,待得进得村来,脚步踉跄,遇狗踢狗,逢猫骂猫,仿佛一切都是仇敌。从村子南头,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开篇“致辞”千篇一律:“我X恁娘,跟老子作对,我弄死你!”在酒精的催化下,“人物”从前清骂到民国,再从民国骂到建国,从建国骂到改革开放,陈谷子烂芝麻,平时里对他语气不善的(当然是他自己臆想的),张三背后说他坏话,李四看不起他,走路的踩了他家祖坟,理由不一而足,有惩罚,则点名道姓,有警告,则指桑骂槐,直骂得天昏地暗,被点了名的,则关门闭户,搂紧了老婆孩子,噤若寒蝉;被警告的,则心里心怀心悸,担心哪天这瘟神拿了小刀子寻上门来,弄个流血事件!想想那些年,全村都怕“人物”喝酒,喝多了必然是村南村北一通“骂大街”。我想,“骂大街”大概是“人物”操控震慑整个村子的不二法门。
“人物”在村里是要“拔分”和“强梁”的。村子里红白喜事,是要方家主动邀请他的,而且上桌吃席是要坐上首的。逢了喜事,主家拿了烟酒,亲自上门拜访,三叩五请。“人物”一定要推辞一番,说城里朋友还有重要的宴请,要亲自参加,不能误了事体。主家要是信了,那可倒了大霉了,下次的“骂大街”肯定是要点名批评的。好在乡邻们都知道“人物”的德行,嘴里高抬几句:“你看,孩子的婚事,你不出席,那可就没排面了,就没法子在村里活人了!”“人物”这才松了口,表示乡里乡亲的,一定参加!酒席上,“人物”谈笑风声,大肘子、鸡可劲造,造不了的,一句“这个菜我带走了,晚上喝酒!”那别人可就看着了。酒席结束,“人物”大包小包,收获满满。白事,“人物”喜欢做大杂,活是不干的,好吃好喝是必须的。此公还有一毛病,喜欢对他看不顺眼的主家变着法的折腾,虚列采买物资数量,造成极大的金钱浪费,老家言名为“毁坏人”。
“人物”极识时务,好攀附权势家族。“人物”在村上也不是通吃的,有些大户人家他也是惹不起的,故不敢造次。反抗不了,就要投诚,对大户人家极尽谄媚之能事,这时候就一改流氓村痞形象,逢年过节,三节五礼,一丁点也不会差。即使做点好吃的,也要巴巴地送到人家家里分享。逢人家有事,则主动靠上前去,殚精竭虑,忙前忙后,一派孝子贤孙模样。说到这里,还真想起个事来,大户人家的葬礼,“人物”去帮忙,借了邻居的车子,按风俗多少给点钱,一毛两毛即可,图个吉利。邻居是小家族,多少跟“人物”有些不和,这时“人物”就极力反对付给邻居“利市”。农村的风俗这是极为侮辱人的,邻居争辩时,“人物”张嘴便骂,抬手就打。对方气不过,就叫了城里的亲戚,乌央乌央来了几十口子,“人物”挨打不说,还磕了头赔了礼道了歉!主家对“人物”也颇为不满,本来应给的钱给了不就是了,何必逞强呢?“人物”这算是两头吃了瘪,本来就不多的颜面就更少了!
人生有常,天理循环。二十年过去了,“人物”岁数也大了,因为骂街几乎被村上当年的小孩子现在的青壮年打过了一遍!算是彻底改掉了这个坏毛病!腰也弯了,背也驼了,常常见他蹲在街头,双手袖在袖筒里,尽管仍然阴鸷,但总算和善了不少!我想,他大概是有点后悔吧!或是,他也常常怀念属于他的那个风云时代吧!
注,“人物”,大概相当于现在的村痞或流氓吧!
文/江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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