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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的一位车友前不久收到了平台的一则很有点意思的违规判责,称其存在“诱导乘客线下交易”!
因为这次“违规”,司机也被平台扣去了一笔足足86.72元之多的“信用违约金”!
诱导乘客线下交易,这是经常会发生的一种违规判责,也确实会有很多司机在日常的营运工作,为了规避平台的高抽成选择铤而走险,要求乘客线下交易。
对于这一类违规行为,网约车平台的处罚一点问题也没有。
咋一看上面这份违规通知书,似乎和以往平台发出的违规通知书,也并没有什么两样。但是,通过司机的介绍,我们终于发现了异常。
而且是相当惊人的异常!
因为这个违规判责书,涉及到具体是哪一笔订单,竟然都没有标注出来,而只是显示“违规时间”:2024年9月28日。
这让我们不禁怀疑,到底是因为平台忘记标注具体的违规订单,还是,就连平台自己也不清楚,不敢肯定,不知道是哪一笔订单出了问题,而只是知道违规的“大概时间”,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如果平台在已经掌握司机违规证据的情况下,在下达处罚通知书的时候,却没有把时间、地点、人物、时间等等最最基本的要素展示明白、解释清楚,这不仅很不负责任,而且是独断专行。
这就好像,是给一个人判刑,在下达判决书时,只是告知对方你做了坏事,只是告知对方做坏事的时间,而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是对谁做的坏事,却也一点也没有交代清楚!
而如果平台就连自己都没有掌握司机违规证据的情况,就急着下发处罚通知书,更是很不应该!
难道,这86.72元的罚金,是平台白送的吗,还是大风刮来,平台想要扣走就扣走吗??
先不要说这个司机是不是真的存在诱导乘客线下交易的行为。
就算真的存在诱导乘客线下交易的情况,平台也应该讲清楚、说明白,到底是哪一笔订单存在问题,让司机被罚也罚得明明白白,罚得心服口服!
像现在这样,只是给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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