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进一步的问题(中)|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七)

文摘   2024-09-30 23:38   德国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Hans Friedrich Fulda

南冥 | 译




译自:Hans Friedrich Fulda, G. W. F. Hegel. München: Verlag C. H. Beck, 2003.





几个进一步的问题(上)|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七)




从《百科全书》的简编性质已经得出了一些使用的要点。这部哲学科学的简本不仅是要以简要的表述把黑格尔课程的所有对象拼合为一目了然的整体,由此使整体各部分之间的关联变得易于把握。反之,它也希望为各个对象或学科的课程提供充分差异化的文本基础。但这也是以牺牲其他意图为代价的。首先,在黑格尔看来,《百科全书》和1807年的《现象学》一样,在这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之处(III, 126; vgl. II, 161)。倘若没有这个缺陷,上述关于精神的讯息也许可以更简短。精神概念在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中的“实在化”本来会变得更清晰,尤其是自由的主观精神(§481 f.)在其与客观精神(及其概念在这一精神中的进一步规定)的关联中本来会比从黑格尔的文本那里得到更好的澄清。藉此本来也会更清楚地说明,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如何被“视为”在绝对精神中形成绝对理念之知的“道路”(§553)。


几乎以同样的强调,并且某些情况下甚至与同样的段落相关,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乍看上去似乎与上述相反的缺陷。一方面,我们不希望细节“更加受限”,而是更为详尽。百科全书精神哲学的体系构造(Systematik)是一个完整但尚未完工的整体——一栋木桁架结构的建筑外壳,其墙壁尚需砌筑或堆砌砖瓦和涂抹黏土,最后还需要粉刷。“平面图”(Grundriß)的确应该通过讲演录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加以补充。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讲演录只是通过解释、分疏、具体化和采纳外部援引——简言之:通过对材料的考量——来履行其补充功能。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讲演录才会将段落文本概念性的论证潜力转化为明确的论点。它们甚至产生出这样灾难性的暗示,即这种形式上的补充在黑格尔看来根本没有必要。实际上,黑格尔只是觉得这对于课程来说太难了,对于向学生教授内容而言并不迫切。相反,对于辩护哲学科学的认识主张而言,它好比汤里的盐,而段落文本总是比讲演录更能让人知晓它所带来的滋味。但是,对滋味的单纯知晓是不够的。百科全书的精神哲学也缺乏细节上论证的明确性。桁架的横梁被切割并相互拼接,但几乎很难楔入并啮合在一起。这一缺陷在关键的接缝处尤为明显;例如在主观精神哲学中,从现实灵魂向意识的进展(§412),以及自由精神在作为意志的理智(§481)通过其他规定而得到补充的方面。舍此即不可能有从客观精神向绝对精神的进展,也就不可能有绝对精神的发展。


客观精神哲学中,《法哲学》关心的是思想进展更易于理解。它比《百科全书》更明确,尽管遗憾的是,它还不足以唤起其进展应得的兴趣。此外,《法哲学》在涉及内容的问题上也提供了一系列诱因。仅举几例:


1.黑格尔认为这一点是他当代政治伦理的重负,即自由主义把“专家”(Verständigen)在民众中的影响和其他人对他们的信任与“原子、个别意志的原则”对立起来,按照这一原则,国家中的一切都要“通过......”个别意志的“明确的权力和明确的同意”来发生,这就会让“任何坚实的组织都无法出现”。


这一碰撞、这一症结、这一问题正是历史的立足点,也是历史在未来时代必须解决的问题。TW XII, 535


对于市民社会的学说而言,比黑格尔更清楚地指明如何通过个人的社会权利抵制原子化的不良后果,以及对于政治哲学而言,为个人的自由制定比政治权力的有机关联所包含的和政治及军事权力所期待的更专门化的法权保障,难道不是很重要吗?二者在黑格尔的伦理原则下都是可能的,准确地说甚至是必要的。


2.黑格尔毫不同情后拿破仑时代欧洲大陆大国的神圣同盟。但这绝非黑格尔在他的外部国家法学说中对服务于维护和平的国际制度的可能性漠不关心的充足理由;更不是他在批判康德的和平论文时对康德关于这种制度的构想如此不屑一顾的充足理由。《法哲学》中为和平状态制定的国际法原则(§§333-337),是否证明黑格尔在这一点上的态度是正确的,这也是一个问题。


3.超越单纯经验性的普遍历史观点的世界历史考察的标准何在?这个问题可以归入更进一步的问题。一方面,对于解决在《原理》和客观精神哲学结尾处提出的法权问题,在形式方面进入普遍历史是必要的;而对此就需要指导性的概念,我们藉此就不是蜻蜓点水般简单地概括一切民族的历史,而是从最初自然地出现、最早就具有最高约束力(Verbindlichkeit)的少数最伟大的伦理形态出发,以加工的方式进行表述,以思维(和验证)的方式过渡到后来出现的其他此类形态,并在更高约束力的要求中取代前者,然后彼此轮替,直到我们西方伦理的形态及其发展在复辟时代暂告结束。对这一复杂过程的考察进行指导的诸概念,必须超越实用主义的历史描述以及对历史关联的功能性考察,甚至超越对这一基础“计划”的目的论指责。不过,它们必须在民族历史相关表述的材料中证实自己。因此,问题也在于,对于每个时代的伟大伦理形态而言,这些指导性的概念由何组成,以及如何确保对其证实的寻求并非注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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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进一步的问题(上)|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七)


阐述的轮廓(下)|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六)III


阐述的轮廓(上)|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六)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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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观精神到绝对精神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六)I


绝对精神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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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国家法(下)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X


内部国家法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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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VIII


家庭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VII


伦理一般(下)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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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 |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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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中)| Fulda: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五)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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