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人”:哈耶克以外的新自由主义者

文摘   财经   2024-03-18 20:07   英国  

本文长度:12000余字,推荐大家收藏后慢慢看


作者:Kean Birch

译者:子涵


吴衢注:本文讨论的其实是两个主题:市场以外的新自由主义和哈耶克以外的新自由主义者。由于在今天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讨论中,新自由主义总是被等同于市场,因此争论总是沦为国家与市场的二元对立,并且很大程度上重合了左派和右派的对立光谱。马克思主义者大多认识到这种二元对立的局限性,但是对于新自由主义与市场的区分仍然理解不够透彻,尤其是对于新自由主义者自己的观点往往不大了解。这篇文章处理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们的观点。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立场是想恢复一个履行其应有社会作用的市场制度,实际上他很大程度上认为“新自由主义”作为一个概念是不适当的。对于这一观点,我们持保留态度。非常感谢子涵为翻译本文付出的努力。


本文原文为:A Research Agenda for Neoliberalism一书的第三章How to think like a neoliberal。文章进行了部分的删减和缩写,并改成了现在这个标题。



引子

虽然许多人认为将新自由主义与“自由市场”或“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等同起来是一个有问题的假设,尽管这一假设甚至在学术话语中也会出现。此现象可被部分归咎于这样一个事实:使用“自由市场”的术语为作者们提供了一个简便的缩略语来代表新自由主义——一个常被误解或未被听说过的术语,这在像Block和Somers(2014年)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力量》(Power of Market Fundamentalism)这样的书评中很明显。甚至在我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也很容易陷入用这样的术语来框架新自由主义的习惯(即,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自由市场秩序、理性、重组过程等),尽管我写作的目的是重新理解新自由主义。我认为从政治上和规范上规避这种习惯是有价值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从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家、政治家、政策制定者和其他人那里夺回或修复“市场”。这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方面,要强调和突出(新自由主义)关于所谓“自由”市场理念、政策和政治的主张与“自由”、“自由”、“选择”等美好的相关抽象概念之间的断层。另重要一方面是要分析将新自由主义与市场等同起来本身是否有意义,无论市场自由与否。

如果新自由主义,如同大部分批判评论所声称的那样,是一种以市场规律为基础的认识世界和生活的方式,那么更好的理解我们所说的“市场”是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新自由主义关注市场的发展是什么意思?市场是什么意思?新自由主义涉及将市场(或单一市场)(markets or the market) 作为社会的中心组织机构是什么意思?新自由主义涉及市场理性的传播是什么意思?市场主体性是什么意思?新自由主义涉及用市场和经济替换民主和政治又是什么意思?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重要的是要解开市场这个术语,特别是任何将市场(markets)框架为“单一市场”(the market)的尝试。然而,做到这一点需要将新自由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区分开来。因此,理解市场在经济学中如何被表述,以及它们在“新自由主义”思想中如何被表述变得重要。

在本章中,我的目标是向读者展示如何像一个新自由主义者那样思考,这需要介绍两件事。首先,我想探讨市场是如何在经济学思想中被概念化的。其次,我想讨论市场是如何在新自由主义思想中被概念化的。这两件事是相关的,但它们并不相同——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将论证市场至少是三维的,即它们涉及一组条件(新古典主义视角)一系列交易(新制度主义视角)一系列信号或结果(当代新自由主义视角)。然而,不同的新自由主义者在他们的论点中对市场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我通过讨论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米尔顿·弗里德曼、盖瑞·贝克和理查德·波斯纳这些新自由主义者的代表如何在他们的思考中运用市场来突出这一点。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采纳了贝克和波斯纳的方法,即认为一切(例如,婚姻、犯罪等)是,且可以被视为已经是一个市场。因此,几乎可以将这种基于市场的方法应用于任何主题。最后我会介绍一个基于上述原则的思想实验。

经济学思想中的市场

许多人认为经济学是操演性(performative)的而不是描述性的(descriptive)(e.g. Callon 1998; MacKenzie 2009; Muniesa 2014)。这意味着经济学作为一个学科不仅仅是简单的对世界运行的描述:对经济学来说,如同其他自然科学, 知识的生产直接影响着世界的运行方式。例如,Ferraro et al. (2005)认为,经济学的本体论基础——即社会由个体、理性和自利的人组成——会影响世界的运作方式,因为它影响了人们如何理解世界并在其中行动。费拉罗等人研究显示,受经济学教育的人变得更加个人主义和自私,从而证实了最初的理论假设。因此,像许多其他形式的知识一样,经济学充斥着关于世界,及我们在其中行动的,自我实现的主张。因此,反思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如何代表市场并作为分析新自由主义之所以被构想为基于市场的视角、社会秩序、理性……或任何你想要的东西的起点,是很有必要的。

经济学的操演性(performativity)不应该被认为是间接或者意外的事件。事实上,上个十年中通俗/流行经济学(popular economics)的快速扩张,特别是从《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 Levitt and Dubner 2005)发表之后,证明了经济学家们是如何积极的塑造和规范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像《魔鬼经济学》这样的书由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发表并不是一个巧合,特别是一个如此受盖瑞贝克影响的教授。其他类似的书籍包括

● Naked Economics (Wheelan 2003) ● Undercover Economist (Harford 2006) ● Happiness (Layard 2006) ● The Economic Naturalist (Frank 2008) ● Nudge (Sunstein and Thaler 2009) ● SuperFreakonomics (Levitt and Dubner 2009) ● . . . and many more


这些书的目的是为了教育人们,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人,应该如何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由此在生活中能做出更好的决策。这一系列通俗/流行经济学的书籍通常强调被市场调节的个人动机,偏好,甚至情感。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书通常会严厉抨击一些专家和他们的主张,将这些主张作为“市面上”的某个我们可以主动选择忽视的观点。而这样的写作方法暗示了我们,如果我们(通过独立思考)主动选择忽略这些(被抨击的)观点,那么我们就更加理性独立,也能做出更有益于自己的决定。

最后,这些书通常并未对“市场”这个术语有很清晰的定义;相反,这些书把“市场”作为全书的理所应当的讨论基础,却并未回答“到底什么是市场?”

大部分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来自我们的教育体系。经济学教科书通常被视为“专家的知识产物。”彼得-威姆·祖德霍夫(Peter-Wim Zuidhof2014年)说明了这些经济学教科书是如何教大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这一教学体系在格雷格·曼昆(Greg Mankiw2014年的教科书《经济学原理》中表现得最为明显。Zuidhof指出,其他教科书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经济学越来越被其方法”——如同通俗/流行经济学——而非其研究的对象所定义Zuidhof声称这种对经济学的定义的转变是一个新现象,暗示了在更近期的经济学教学中——或至少在流行和教育文本的表述中——经济学越来越被框架为理解世界的最佳方式。祖德霍夫认为,这反映了一种新自由主义的理性。

曼昆经济学教材(2014: 66)定义了市场:

市场是一群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买家和卖家。作为一个群体的买家决定了该产品的需求,而作为一个群体的卖家决定了该产品的供给。

曼昆却并没有对这个定义有更多的解释,反而是立刻开始讨论起了市场中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教科书中的定义,虽然很流行,却并不一定反映新自由主义对于市场的定义。

新自由主义和市场

在一系列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性描述和概念中,新自由主义的一个定义特征反复出现:它是基于市场或者以市场为中心的某种东西,或是社会秩序、社会理性、认识论、进程、政策组合,或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因此,了解新自由主义者如何定义市场,以分析和理解我们使用的任何意义上的新自由主义是重要的。例如,Hodgson(1999:269)认为“市场”和“交换”之间存在差异,后者代表“合同化的对商品或服务的产权进行转移,以换取金钱或以物易物的商品或服务”,而前者代表“一种制度化的交换的集合”。科林·克劳奇(2011)在其书《新自由主义不死之谜》中则概括了“纯粹市场”的五个条件:

● 所有价格都是可比较的,一切都可以交易;

● 任何市场都无进入障碍,拥有多个买家和卖家;

● 维持高量的交易;

● 市场信息完全透明;

● 经济和政治是分离的。(同上:30)

不言自明的,纯粹市场是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存在,这意味着整个社会、文化、政治、和宗教上的生存意义都消亡了,而我们的一切行为则都被纯粹的,个体的经济动机所宰制。Colin Crouch本人也对这种视角进行了批判,我在这里便不再重复了。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新古典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对市场的定义和理解是不同的。

新古典主义者:

根据Dardot and Laval (2014),市场和竞争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被框架为“条件”,这是边际主义思想影响的结果。如此,竞争市场被视为,在有大量买家和卖家的条件下,“个人的理性行动能带来均衡(Equilibrum)的框架”,详见之前提到的曼昆的定义。在此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即买卖双方数量过少——竞争则不可能是完全或纯粹的,这会导致市场的失衡。

杰弗里·霍奇森Geoffrey Hodgson (1999: 103–5)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在提出上述观点的时候,同时主张了一种独立于历史背景或社会关系之外的市场普适性(universality)。即他们声称市场是并且一直是“理性行为”的机制,这种行为不论在哪个时代或在哪个社会中的市场里运作都会带来“均衡”。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视为一系列条件。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19世纪的放任自由主义者(laissez-faire liberals)支持取消国家对市场关系的干预,因为市场被理想化为一组必要条件,而干预这些条件只会干扰市场的运作。在这种框架中,市场不需要国家的干预,除了在其“守夜人”角色中,因为市场必然由个体和自主的买家和卖家组成。

奥地利学派的新自由主义者:

Dardot and Laval (2014)认为,奥地利学派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家,如哈耶克和冯·米塞斯,将市场和竞争视为价格发现的“主观过程”,而不是一系列条件。市场是产生价格的机制,只要参与者在做出选择时存在竞争,就能向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如果竞争受到限制,那么市场就无法正常起作用。此外,任何对竞争的限制意味着个人无法正确做出选择。

这种奥地利/新自由主义对市场的概念涉及“经济主体自我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过程构建了它自己的主体”

奥地利学派新自由主义者强调企业家精神,因为这种精神帮助塑造了市场行为主体。

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相反的是,奥地利学派的主张暗示了国家存在的必要性,因其能阻止对价格的“操纵”。这是奥地利学派和秩序自由主义者(Ordoliberals)的共同点。国家的存在能保证人们被迫采用类似市场的思维和行为。这也是为什么福柯(2008)以及受其影响的人强调需要将新自由主义视为一种政府性形式的原因

交易成本理论:

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是强调市场的输入(卖家,买家,交易量等),奥地利学派的新自由主义者则是强调市场的输出:价格,作为指导未来行为的信号。在这里我还想介绍第三种对市场的看法:市场是交易的场域,而交易这种行为则必然带有某种成本(比如需要谈判,议价,监视,执行等行为成本)。这样的对市场的理解来自Ronald Coase (1937,1960)和其他关于交易成本的研究。这种交易形式与“合同”相关,特别是长期合同,克服了福柯(2008)所说的“对个人来说绝对难以忍受的”成本。正如戴维斯(Davies 2010, 2014)指出的,芝加哥学派的新自由主义者受到Coase思想的影响,并以此来构思诸如监管或政府行动之类的社会成本。科斯认为,与其假设政府监管是有效的,不如认为“让一个代理人在总体上对竞争对手施加‘社会成本’,并让他们自己解决损害赔偿或补救可能更为高效”(戴维斯2014年:50页)。除了反对大政府,科斯的思想也削弱了“市场价格”在新自由主义思想中的角色和地位:科斯提出了“公司的组织生产等同于市场关系”的公司理论,这意味着市场在公司的内部也同样起作用。然而,这一观点依赖于将合同关系概念化为仿佛它们是市场关系,而不指定合同的类型或是否将合同视为法律协议(见第八章)。从这种交易角度看,市场可以被视为已经无处不在,因此,国家基本上是不必要的。

上述对市场定义的讨论是重要的,因为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通常不能很好的分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 比如, 大卫哈维(2005)在他的书《新自由主义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中将他们视为同一概念,而温迪布朗(Wendy Brown 2015)则将新自由主义定义为社会的“经济化”。因此,人们很难理解新自由主义下的市场社会为什么如此臭名昭著。比如:是市场本身有问题,某种类型的市场有问题,还是某种对市场概念的理解有问题?又或者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者们错误地假定了一切关于市场的事物都是错的?

四种像新自由主义者一样思考的途径 (哈耶克,弗里德曼,贝克尔,波斯纳)

在讨论了新自由主义思想下的市场了之后,我想讨论自由主义者是如何理解世界的。在这个小节中我将介绍四位新自由主义先锋关于市场的认识论观点。不过在我开始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四位主角: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米尔顿·弗里德曼,盖瑞·贝克和理查德·波斯纳。接下来我将根据Cockett (1995), van Overtveldt (2007), Peck (2010), Dardot and Laval (2014), and Amadae (2016) 来介绍四位主角的的背景。

背景

哈耶克:

大多数人认为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引领了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诞生。哈耶克1899年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他受到另一位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强烈影响,尤其是在1924年加入由冯·米塞斯在维也纳组织的研讨小组后。当时,冯·米塞斯正在与“社会主义计算”(socialist calculation)做辩论。尽管哈耶克在1929年加入了维也纳大学,但他(和冯·米塞斯)所宣扬的自由主义观点与当时奥地利的更广泛观点不符,于是他选择在1931年前往伦敦经济学院(LSE)的就职。哈耶克之所以得到这个职位,是因为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的推荐,罗宾斯懂德语,意味着他了解哈耶克以及其他德语自由主义者的研究。

尽管哈耶克在LSE找了理想的学术环境,他在30年代并没有统治英国或欧洲学术圈;相反,他总是在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阴影中。1938年,他参加了巴黎的沃尔特·李普曼座谈会(Colloque Walter Lippmann),然后他短暂地移居到了剑桥。

1940 年,哈耶克开始撰写《通往奴役之路》,该书于 1944 年在英国出版(Hayek 1944 [2001])。在奥地利同胞弗里茨·马赫卢普(Fritz Machlup)、芝加哥大学教授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和艾朗·戴维德(Aaron Director)的帮助下,哈耶克的书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面向美国读者。1945 年,《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出版了节选版。1945 年,哈耶克来到美国巡回售书,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兴趣。正如第 2 章所述,哈耶克还吸引了沃尔克基金(Volker Fund)的哈罗德`卢诺(Harold Luhnow)等商界人士的注意,他们随后资助了 1947 年的蒙特佩勒林会议和蒙特佩勒林协会(MPS)的成立等活动。

几年后,在1950年,哈耶克来到了芝加哥大学,并被任命为社会思想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ocial Thought)的一员,(此前曾被经济系拒绝)。这个职位是由Volker Fund资助的。根据一系列记载,哈耶克与芝加哥的经济学家们格格不入,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他在芝加哥大学的12年中最主要的著作是《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一本更多关于政治和法律而不是经济学的书。1962 年,哈耶克准备返回欧洲,在德国弗莱堡大学任职,并于 1968 年退休。随后,他在萨尔茨堡大学工作,并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回到弗莱堡。1974 年,哈耶克获得瑞典国家银行颁发的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又称诺贝尔经济学奖),与瑞典社会民主党经济学家贡纳尔-米达尔共同获得该奖。哈耶克于 1992 年去世。

弗里德曼

在我这里讨论的四个人中,哈耶克可能拥有最有趣的个人经历。其他一些人,如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其人生经历则要逊色得多。弗里德曼 1922 年出生于纽约,1932 年前往芝加哥大学攻读研究生,并在那里结识了他未来的妻子罗斯·戴维德(Rose Director)--亚伦·戴维德(Aaron Director)的妹妹。辗转数年后,弗里德曼于 1940 年被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聘任,并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了博士学业。他在麦迪逊大学的时间并不长,1946 年被芝加哥大学聘任,直到退休。弗里德曼是 1947 年未来的 MPS 第一次会议的另一位与会者,1948 年,在时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主席、后来成为美联储主席的亚瑟·伯恩斯(Arthur Burns)的要求下,弗里德曼开始编写《1867-1960 年美国货币史》(A Monet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1867–1960)。这两位经济学家与安娜·施瓦茨(Anna Schwartz)合作,为货币主义提供了经验支持(弗里德曼和施瓦茨,1963 年)。在《货币史》出版的同时,弗里德曼还出版了《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弗里德曼,1962 年),该书被誉为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的美国版。1976 年,在退休前一年,弗里德曼获得了瑞典国家银行颁发的纪念阿尔弗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由于弗里德曼曾参与培训 "芝加哥男孩"(由独裁者奥古斯托-皮诺切特任命的一批智利经济学家,旨在将智利改造成自由市场的仙境),该奖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抗议在内的争议(Dezalay and Garth 2002)。弗里德曼是一位热心的传教士,作为总统(如罗纳德-里根)的顾问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普及者,他通过电视节目如《自由选择》(Free to Choose)1980 年)和《新闻周刊》(Newsweek)杂志的每周专栏(1966-1984 年),扮演了重要的公共角色。弗里德曼于 2006 年去世。

盖瑞·贝克

在芝加哥学派中,盖瑞·贝克(Gary Becker)的知名度稍低,但影响力不亚于弗里德曼。他是另一位美国人,出生于 1930 年,1955 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师从弗里德曼,随后在芝加哥任教,1957 年转到哥伦比亚大学,1968 年回到芝加哥,直到 2014 年去世。正如他在 1992 年的 "诺贝尔 "演讲中所概述的,贝克的研究将价格理论--芝加哥经济学的基石--应用于一系列非经济现象,如歧视、婚姻、犯罪、成瘾等(贝克尔,1992 年)。不过,他最为人熟知的还是他在人力资本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在批评界。部分原因是,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2008 年)在《生物政治学的诞生》(the Birth of Biopolitics)一书中分析了贝克的人力资本研究。有趣的是,在 2012 年与弗朗索瓦·埃瓦尔德(François Ewald)和伯纳德·哈科特(Bernard Harcourt)进行的一次名为 "贝克谈埃瓦尔德谈福柯谈贝克 "(Becker on Ewald on Foucault on Becker)的对话中,贝克普遍认为福柯没有曲解他的观点(贝克等,2012 年)。他于1964年出版了重要著作《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其论点基于培训和学校教育可视为与任何其他投资相同的观点(见第7章)。贝克生前与另一位芝加哥校友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定期在博客上交流。他也是我们这一部分的最后一个角色。

理查德·波斯纳

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的知名度甚至不如盖瑞·贝克(Gary Becker),但他在美国推行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尤其是与 "法律和经济学 "有关的思想方面,却是一个关键人物。更具体地说,他于 1981 年由罗纳德·里根任命为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这意味着他对法律思想和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波斯纳出生于 1939 年,来自纽约,1969 年加入芝加哥法学院,因为亚伦·戴维德(Aaron Director)让他相信经济学在法律中的重要作用。波斯纳专注于反托拉斯(anti-trust)等问题,并对反托拉斯诉讼持批判态度,将其视为效率低下的公司阻碍效率较高的竞争对手的机制(van Overtveldt 2007: 306)。1973 年,他的重要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出版。自此以后,该书为有关法律与经济学之间关系的许多思考提供了基础(Davies2010 年)。Amadae (2016)认为,波斯纳利用博弈论来理解经济价值等问题,建立在早期法律与经济学者(如罗纳德-科斯)工作的基础之上,但又超越了他们的工作。Amadae 继续论证道,波斯纳基本上 "断言拥有财产的正当性在于创造财富的能力",这意味着 "在实现剩余价值方面,产权的重新转让可以与实际的市场交换一样有效"(第 211 页)。因此,波斯纳的观点实际上违反了私有财产不可剥夺性的关键概念,并对同意的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同上),我稍后将对此进行讨论。波斯纳还活着。

市场在新自由主义认识论中的地位

哈耶克:

哈耶克对市场的概念就有些模糊不清。从《通往奴役之路》(1944 年)和《自由秩序原理》(1960 年)等书中可以看出,哈耶克认为市场和集体计划在政治、伦理和社会方面是不可调和的。霍奇森(1999:106)认为,哈耶克有时采用新古典主义的方法来看待市场,将其视为一套普遍条件(见前文)。不过,霍奇森指出,哈耶克也将市场视为随时间演变的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不是企业运作的演变环境,而是一种随时间演变的结构。正如 Dardot 和 Laval(2014 年)所说明的那样,现在与哈耶克联系最紧密的是后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哈耶克将市场视为一个主观的发现过程,通过一系列社会经济互动揭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这也塑造了参与者的主观性。哈耶克(1944 [2001])将市场视为一种信息处理机制,它从个人决策和选择的多样性中产生一种总体的 "自发秩序",他称之为 "催化"(Catalaxy)(Aldridge,2005 年)。因此,市场互动之前的完美信息或知识是没有意义的,之后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市场是动态的,总是在不断演变。市场参与者不断学习和适应,市场也是如此。然而,Mirowski(2013)认为,哈耶克的观点意味着,除了我们自己的偏好和欲望之外,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获取或发展知识,因为这(个人偏好与欲望)就是我们所能知道或需要知道的一切。归根结底,哈耶克强调市场及其基础(如普通法)的演变是私人规则和法律的进步,在哈耶克看来,是对社会有益的扩展。因此,他的进化认识论反映了一种保守的观点——尽管有人否认这一点——即我们正在基于过去,朝着一个更好的,因而是未来的,市场社会前进。

米尔顿·弗里德曼:

哈耶克从历史和进化的角度看待市场,而米尔顿-弗里德曼则强调普遍市场作为基础的重要性。因此,他更坚持新古典主义的立场,认为存在或可能存在 "纯粹市场"(Crouch,2011 年)。正如 Dardot 和 Laval(2014:170-1)所言,弗里德曼对市场的态度是通过建立市场 "正常" 运作(即纯粹市场)所需的稳定、确定的规则来推动的,这也是他对货币主义如此感兴趣的原因。弗里德曼较为流行的著作,如《资本主义与自由》(1962 年),其前提是自由源自 "自由市场",因为它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的必要性"(第 15 页)。因此,弗里德曼认为,政府因此代表了我们决策的外部约束,并最终约束了我们找到并发展彼此之间紧密社会关系的能力(第 23 页)。然而,这取决于创造某些市场条件(如 "稳定的 "货币),并迫使个人适应自由市场,从而避免学习不恰当的行为模式--如预期利率上升或下降(Dardot 和 Laval,2014 年)。在阅读弗里德曼的著作和分析他的观点时,可以明显看出,他的观点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社会"——弗里德曼主要关注的是美国社会——过去和现在可能都不是由自由市场支撑的,因为它不具备合适的市场条件,而这些条件又被政府干预所扭曲。作为一种认识论,这种观点基于一种规范性假设,即确实存在纯粹或自由市场,但我们目前还不具备这种市场的适当条件,我们的社会目标应该是尽快建立和适应纯粹市场。总之,对弗里德曼来说,市场是对世界提出认识论和规范论主张的乌托邦式的参照点。

盖瑞·贝克:

我们所熟知的新自由主义——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所设想的新自由主义——与芝加哥经济、商业和法律学派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不奇怪,因为这些学派中涌现出了如此多有影响力的人物。我现在想谈谈另一位芝加哥人盖瑞·贝克(Gary Becker)。虽然继承了弗里德曼的思想,但贝克尔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认识论方法,他在很大程度上将所有社会生活都视为一个市场。这一点在他的瑞典银行奖演讲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在演讲中认为,"无论个人是自私的、利他主义的、忠诚的、怨恨的还是受虐狂的,他们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使福利最大化"(贝克尔,1992 年)。根据贝克的观点,从婚姻到犯罪再到健康,所有的生活都可以从市场的角度理解为成本与收益的计算。Bernard Harcourt(2012)指出,在 20 世纪 60 年代贝克开始发表这一观点时,甚至可以将其视为一种进步。例如,Harcourt 指出,贝克尔的论点意味着 "我们都是潜在的罪犯......。如果价格合适,我们每个人都会犯罪"(第 134 页)。或许可以说,贝克尔代表了新自由主义的缩影,而这正是大多数批评家所反对的。他的观点具有严肃的认识论和规范论意义,即我们不再需要假定存在类似纯粹或自由市场的东西,这意味着(所谓的)新自由主义者可以简单地忽略对这种理想化范畴引出的矛盾的批评。此外,新自由主义者不必再花时间试图建立纯粹或自由的市场(但没有成功),也不必等待市场社会在未确定的未来某个时刻到来。因此,贝克把新自由主义从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的立场抬上了新的高度,认为市场已经无处不在。这种观点存在一些问题,我稍后会再谈(见 Birch 2016)。


理查德·波斯纳:

最后一个观点是芝加哥大学的另一位校友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的观点。他借鉴了贝克的方法——将一切都视为市场——并普遍关注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然而,根据 Harcourt(2012:136),波斯纳认为犯罪等行为是 "绕过市场 "的活动,因为它们试图 "绕过自由市场"。这将他的立场与贝克的立场区分开来,后者并不试图定义犯罪。在此,Harcourt 认为波斯纳也是以科斯(Coase)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尤其是社会成本的概念,强调低交易成本反映了有效的市场,而犯罪则造成了 "高成本的法律交易"(引自 Harcourt 2012: 139)。因此,波斯纳实际上是在主张,私人应自行决定交易成本,因为这是最有效率的结果,而且交易实际上涉及的是权利(如财产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物品转移。从这个角度出发,阿玛代(Amadae)(2016:211)指出,"产权的重新转让在实现这种剩余价值方面可以与实际的市场交换一样有效",因此也是有效率的。此外,她还认为,这意味着从波斯纳的角度来看,"不言而喻,促进自身利益与同意是不可分的",这意味着 "个人内在地同意使他们过得更好的状态或行动"(第 213 页)。这样做的结果是,实际上不需要任何市场信号或交易,因为权利可以重新分配,以确保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波斯纳所说的有效利用是指那些能从中获得最大价值的人(即最富有的人)。总之,从波斯纳的观点来看,市场似乎完全无关紧要。


本节讨论了四种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观点,值得总结一下这些观点所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演变过程。哈耶克从自然权利的角度出发看待市场,认为市场和社会是动态的,并且(在他看来)是逐步向完全的市场社会演进的。与此相反,弗里德曼采用了更新古典主义的观点,认为自由市场是一个参照点,有助于确定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以使社会更像新古典主义理论中乌托邦式的纯粹市场。贝克在将一切都视为市场的方法上更进一步,而波斯纳则干脆完全摒弃了对市场的需求,他认为可以使用特定的效率概念来决定产权的分配或重新分配,在这种概念中,"拥有财产的理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Amadae 2016: 211),因此是最有效率的结果。我将在本书的其余部分讨论这些观点的一些矛盾之处,但现在只想提供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这些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定义是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的。

戴上新自由主义的有色眼镜

试着像我们想要批评的人那样思考,是一种有益的心理练习。它能让我们了解这些人的观点,更重要的是,它能迫使我们审视自己对世界的假设。在本章中,通过像新自由主义者那样思考,我迫使自己走出了舒适区。一般来说,我的写作对象都是志同道合的人;他们通常与我有着相同的认识论、规范论和政治假设。这大多意味着认为 "新自由主义是坏的"。因此,用不那么负面的术语来思考新自由主义是有帮助的,这样可以理解为什么它对那么多人如此有吸引力,而不会陷入简单化的观念,认为它只是精英夺权或企业接管社会的意识形态幌子。

然而,戴上新自由主义的有色眼镜,我只能走这么远。尽管任何人都可以理解新自由主义思想的认识论和规范论基础,但我要说明这些思想如何塑造现实世界的。作为一名教师,我发现做到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通过游戏。我经常教授有关新自由主义的课程,每门课程开始时,我都会通过 "出售 "学生的期末成绩来创造一个成绩市场。这样做的目的是向他们展示,基于市场的逻辑如何能够——而且往往确实——影响他们的生活和选择。我把课程成绩拍卖给学生,给前 20% 的竞拍者 A ,接下来的 20% B ,接下来的 40% C ,其他人都是不及格。我将拍卖分为两轮,以此创造一个动态市场;这样,学生就有机会了解其他人的出价,并分散赌注。在每一轮开始时,每个学生都会秘密写下自己的出价,然后由我公布结果。我对学生的唯一限制是,他们只能使用口袋里冰冷、坚硬的现金,不能使用银行卡、信用卡或欠条。

很显然,我并没有真正向学生出售他们的成绩,但我用这个游戏向学生们展示,只要我们配置得当,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市场化。这在某种程度上与贝克(Becker)以及波斯纳(Posner)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认为一切都已经是市场,因为我创造了特定的市场条件、规则和结果,但这有助于学生思考如何将事物转化为市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很多人都在尝试这样做,温室气体排放市场、减少森林砍伐以及其他新奇的市场机制都证明了这一点(Lohmann2010 年;Felli2014 年)。如果过于照本宣科地理解贝克,我们就会忽视构建新市场所需的巨大人力、社会和技术努力。采用波斯纳的观点意味着要研究某些权利——财产权或其他权利——是如何通过(构建的)市场建立、分配和交易的。

我在课堂上所做游戏的意义在于,它向学生展示了如何为(几乎)一切事物和任何东西创建一个市场;创建新的财产(即等级)并根据学生(即市场参与者)对其赋予的价值对其进行(重新)分配是多么容易,从而为社会带来最有效(即最高消费)的结果--至少在波斯纳看来是如此。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在游戏中,学生只能使用自己口袋里的钱这一规则说明了人们在市场体系中的不同能力,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其次,购买成绩这一实际行为会让学生意识到,这种金钱交易可能会破坏他们想要的东西的价值。如果我们都知道学生可以买到他们的成绩,那么我们就没有什么理由认为他们的学位一文不值,因此我们也会这样对待他们。这个游戏本身就矛盾重重。

总结

本章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新自由主义的观点,以说明新自由主义关于市场的思想如何影响我们对世界的思考和行动。我的出发点是,新自由主义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东西,无论是政治项目、重组过程、政策套件、主体性、认识论等等。这意味着我需要研究什么是市场,以及新自由主义思想是如何理解市场的。我首先研究了经济思想(包括通俗经济学)中的市场,然后转向新自由主义思想中的市场概念化。在讨论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概念时,我确定了与四位新自由主义重要人物相关的四种不同观念: 哈耶克、弗里德曼、贝克和波斯纳。他们每个人的认识论主张都反映了不同的 "市场 "框架。例如,哈耶克强调市场(和社会)作为一种制度的演变,而波斯纳则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市场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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