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散木有乡根
——读《迦陵杂文集》体会“诗词女儿”之心路
闫缜尔
《迦陵杂文集》,是《迦陵著作集》之一种。私意以为,阅读此书,实为研读叶嘉莹诗词论著入门之书。该书收录作者多年来怀旧忆往、自己诗词论著序言、他人之著作序言,还附有个人自述等诸多内容。读之,从中得见其直陈己见、直抒胸臆,直观之感。不过,阅读过几本叶著之后,再回过头来阅读此书,反而更有助于消化和理解各书的内容。
叶嘉莹先生被称为“诗词女儿”,源于她一生致力于中华古典诗词教研工作,更归于她“以自己之感发生命来体会古人之感发生命”的不懈追求。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晚年致力于“把中国诗歌之美感特质以及传统的诗学与词学,都能放在现代时空之世界文化的大坐标中,为之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并对之做出更具逻辑思辨性的理论之说明。”她不仅个人倾情尽力而为,还将其“寄托在继起者的青年人之身上,以开拓一片高远广阔的天地,藉之使我们的民族文化和国民品质绽放出璀璨的光华。”
构厦多材岂待论,谁知散木有乡根。书生报国成何计,难忘诗骚李杜魂。这是1979年叶嘉莹第一次回国讲学时所写的一首绝句。道出了她回国教书的初衷:出于书生报国的一份感情和理想,以及其个人对于中国古典诗歌的一份热爱。
叶嘉莹民国十三年(1924)出生于北京,满族人,三四岁时开始认字,发蒙老师是她的姨母,九岁时插班小学五年级,一年后考入女中。自幼随伯父试写绝句小诗,遂养成对诗词的浓厚兴趣。高中时老师对她有“诗有天才,故皆神韵”的评语。1941年夏考入辅仁大学,就读国文系。开学之后母病逝,虽遭丧母之痛,却承伯母供养和引读之恩。大二开始师从顾随先生,其影响惠及终生。1945年夏大学毕业后中学从教,国文课教学师生皆爱,教学相长。1948年春赴南方结婚,于同年11月由南京随夫去了台湾。1949年12月,丈夫因思想问题被拘捕。次年6月,本人也与其他几位教师一同被捕。不久幸获释出,但已无家可归,携幼女艰难度日。1952年丈夫获释,次年次女出生。一年后,经友人介绍,得以转赴台北一中学继续教书。不久,经两位老师介绍进入台大教学,1966年赴美,后转赴加拿大,用英语给外国人讲述中国古典文学。1978年提出回国教学的申请,1979年得以成行,写了文前提到的那首绝句。
叶嘉莹的去国,有其历史背景,是个人际遇使然。她本是一个无家的人,但诗词是她的故乡。“人总要有个认同,有个归属,才会感到心安。”他曾坦言:“我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我除了认同北京察院胡同老家是家以外,到了任何一个地方,我都觉得是临时的,是宿舍……”后来她所认同的北京老家也被拆迁了。她81岁高龄时,在席慕蓉的热情陪伴下,有过一次“叶赫寻根”之旅,找到了自己祖先生活的地方,算是找到了遥远的生命之根。但在她出生时家族就已经非常汉化,因而在心目中并没有狭隘的种族观念。然而,这尤其得益的是中华古典文化对她的浸润。对于一个以发扬光大中华诗词为己任的人,内心世界岂会有和黍苍凉之感。
多年来叶嘉莹在海外文化不同的外国土地上,用异国的语言来讲述中国的古典诗歌,总不免会有一种失根的感觉。1970年接受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终身聘约时,她写过一首题为《鹏飞》的绝句:
鹏飞谁与话云程,失所今悲着地行。北海南溟俱往事,一枝聊此托余生。
1977年春天,一家人回国探亲旅游时,叶嘉莹看见国内的游客手捧一册《唐诗三百首》津津有味阅读时,欣喜之余写了一些小诗,其中两首是这样的:
诗中见惯古长安,万里来游鄠杜间。弥望川原似相识,千年国土锦江山。
天涯常感少陵诗,北斗京华有梦思。今日我来真自喜,还乡值此中兴时。
1978年,叶嘉莹提出回国教书申请。在她走出居处投寄申请信的那一刻,暮春的黄昏,茂密的丛林,缤纷的落英,满树的归鸟,使她的思乡情更切,志更酬,随口吟哦两首绝句:
向晚幽林独自寻,枝头落日隐余金。渐看飞鸟归巢尽,谁与安排去住心。
花飞早识春难驻,梦破从无迹可寻。漫向天涯悲老大,余生何地惜余阴。
叶嘉莹对诗词的评说和赏析,确实与众不同。用她自己的话说:“既不同于一般学者只从知识学问方面所作的纯学术的研究,也不同于一般文士之将古人作品演化为一篇美丽的散文之纯美的铺叙。”这大概是她的诗词讲座能够持久地为人们所喜爱的重要原因,也是她的评说和赏析通俗易懂的具体体现。
关于旧诗和新诗的比较,叶嘉莹在《纪念影响我后半生教学生涯的一位前辈学者李霁野先生》一文中指出:“旧诗注重直接的兴发感动,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作者既可由直接感发而出口成章,读者也可以由直接感发而声入心通。而新诗则不然,新诗如果纯任口语之自然,则大白话的叙写就不免失去了诗的韵味,所以新诗的叙写,为了避免其过于俗白,就不得不做一些有意的安排,以使其有隐约含蓄之致。
叶嘉莹不仅对新诗有独到之见,对整个文学创作也有她标格迥异的观点。她与浩然的长篇小说《艳阳天》有过一段渊源。1974-1976年三年间,竟然把一部百万言的巨著阅读了三遍,并撰写了三篇相关文稿,给予很高评价。在《<艳阳天>重版感言》中,她写道:“《艳阳天》这部小说所叙写的情事,与我一向所研读的古典诗歌中所叙写的一些情事,就外表看来其内容虽然有很大的不同,然而作为一部出色的作品,《艳阳天》的某些品质,与古典诗歌中的某些优秀作品,却是颇有相似之处的。那就是它们既都具含有作者内心中一份真正感动的情意,而且更写出了对社会大我的一种关怀和理想。如果用我一向评说古典诗歌时所习惯常用的语言来说,那就是这些作品的好处,乃在于它们同样具含了一种深厚博大的感发的生命。”在叶先生看来:“文学创作所要求于作者的,是和一个热爱中的恋人一样,它是嫉妒的,也是专横的,它要求你要对它献上全部的心灵和感情,容不得一丝虚伪和造作,更容不得一丝功利的观念。写作融入了教条的约束,自然是一种可悲的现象,写作融入了金钱的追求,更是一种可悲的现象。从阅读《艳阳天》这部作品,她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不仅要泯没‘求利’之心,也要泯没‘求名’之心,才能写出真正心灵飞跃的作品。”
在对诗词的热爱和对诗词理论的阐发上,叶嘉莹都深受其师顾随先生的影响。在《纪念我的老师清河顾随羡季先生》一文中,她动情地回味:“先生所首先阐明的,就是诗歌之主要作用,是在于使人感动,所以写诗之人便首先须要有推己及人与推己及物之心。先生以为必先具有民胞物与之同心,然后方能具有多情锐感之诗心。于是先生便又提出,伟大的诗人必须有将小我化而为大我之精神,而自我扩大之途径或方法则有二端:一则是对广大的人世的关怀,另一则是对大自然的融入。”
关于“词”,叶嘉莹在《<百年词选>序》中,有较为系统的论见。在她看来:“夫词之为体,当其初起时原不过但为隋唐以来里巷之人随当时流行之宴乐所歌唱的曲词而已,初不为士大夫所重,其后作者渐多,乃有后蜀赵崇作《花间集》之选。”展开来讲,“在词之发展演进中,则已经发展出了三种不同之类型:其一是早期五代宋初的以写闺阁儿女之情为主的作品,此一类词可称之为‘歌词之词’;其二是由东坡所拓展,经稼轩之发扬而表现为‘一洗绮罗香泽之态’,‘于剪红刻翠之外别立一宗’的作品,此一类词可称之为‘诗化之词’;其三是由周邦彦所拓展出来的,以思力之安排勾勒为写作之手法,经南宋诸家之发扬至宋季《乐府补题》之作而臻其极致的作品,此一类词可称之为‘赋化之词’。”在另文中,叶嘉莹富有创见地提出词之美感特质在于“弱德之美”的论断。“这种美感所具含的,乃是在强大的外势压力下所表现的不得不采取约束和收敛的一种属于隐曲之姿态的美。”
关于“诗”,叶嘉莹在《<唐宋名家词赏析>叙论》一文中有经典意义的阐发。她认为:“本来比、兴是写诗的两种作法,如果换一种较新的说法,我以为比、兴就是指心与物相结合的两种基本关系。兴是见物起兴,是由物及心。见物起兴是说你看到一个物象,引起你内心的一种感发。以《诗经》来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外在的物象,所谓‘物象’是眼睛所能看见的,耳朵所能听见的,凡是感官所能感受统称物象。”什么叫比呢?“比是以此例彼,是说你内心中有一种情意,要借助于外在的物象来传达。因为诗歌这种美文,如果只讲抽象的概念中的情意,便不易引起读者直接的感动,所以常要把抽象概念的情意与具体的物象联系起来,才能引起读者的感发。”所以一般说来,“比、兴就是表达情意的两种基本方式,或者是由物及心,或者是由心及物。”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诗歌最可宝贵的价值和意义,就正在于它可以从作者到读者之间,不断传达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感发的生命。我们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不一定要再学习写作旧诗,但是如果能学会欣赏诗歌,则对于提升我们的性情品质,实在可以起到相当的作用。
行文至此,笔者也不免感发兴动,试着吟哦一首绝句,以表达阅读一部书体会“诗词女儿”心路之心情:
青山依旧水长流,遥见斯人驾鹤游。散木多材成大计,神州处处已高楼。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读写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