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北县召开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上,县政府要求应急、市场、工信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街道落实好属地责任。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确保平安过年。
会后,我马不停蹄赶回贾镇召开乡村两级会议。我说,各组站不要等县里通知,立即开展排查。
办公室主任在底下说:领导,你还没到镇里民政局就已经下文了,还没来得及给你。台下笑声一片。
今天这篇文章,讲讲九龙治水的故事。
文章开头没讲完的楔子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县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由分管副职带队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做到有措施,有效果。
请各乡镇、街道于12月31日前将排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民政局。
我凭记忆简单还原了这份槽点多到数不清的文件。比如,县局没有资格给乡街下通知,没有资格给政府安排工作,更没有资格要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但这件事逻辑不通之处在于,即便这个通知是无效文件,乡镇干部依然要去履行莫须有的「属地责任」。
这是一张废纸,但废纸上的事又不得不做。
剪不断理还乱的县乡关系
县政府发文,一般是写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显然,乡镇和县直是同级别的县政府下级单位。
但是在很多县直干部思维中,县直对乡镇是业务指导关系。产生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管理方式:「条条」和「块块」。
简单来说,领域范围自上而下的管理叫「条条管理」,把辖区分割交由下级政府管理叫「块块管理」。比如,北县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水系,其领域职责由水务局负责,管理范围上到县内主要河流,下到贾镇某个小型支流。水务局是「条条」,贾镇是「块块」,水务局对贾镇支流的管理就是「条块结合」。
县直部门对乡镇领域工作具有指导权。比如,县交通局可以指导乡镇交通站,农业局可以指导乡镇农业站。但由于交通站、农业站的管理权在乡镇,于是他们就把指令下达到镇政府。
除此之外,还有个别县局领导过度官僚,他们发自内心地认为部门凌驾于乡镇之上。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也很简单,半数以上的县直部门可以决定乡镇的生死。有权,自然可以飞扬跋扈。
比如,交通局可以把由局机关负责的交通道路安全工作交给乡镇,把涉及交通领域的信访问题以属地责任的名义丢给乡镇。为什么乡镇敢怒不敢言,一是因为这件事没地方讲理,没有人主持公道;二是跟县直领导据理力争虽爽,但因此损失的可能是几百万的民生项目。
因为意气用事断了民生根基,这不理智。
九龙,为什么不直接治水
另一个刚编的故事。
北县开展全县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要求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全县人居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天,至少8个组站负责人收到了县里的会议通知。
妇联要求乡镇妇联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整治房前屋后;团委要求广泛发动共青团员,举办公益活动;教育要求开展小手拉大手,提升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交通要求对乡村两级公路进行排查,清理乱堆乱占和路边垃圾;水务要求全县水管员立即行动,对河道进行全方位排查……
同志们回来跟我汇报工作,我说,人居环境工作我之所以没开会是因为不想用会议落实会议。既然县直部门把责任压到了列位的头上,那咱们就直接对照县政府实施方案,大家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就行了。
一天后,县融媒体发布报道:北县妇联助力人居环境工作。至于报道内容,除北县妇联召开会议外,其他都是乡镇街道的内容。
本该按照县政府要求执行指令的县直部门,变成了指令的二传手。原因除了上面说的属地责任和官僚主义外,还有些部门人手不足和统筹能力欠缺。比如文中提到的群团部门,除了开会,他们也确实没有更多好的办法。还有的部门,本来就没当回事,简单开个会走个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精力。
九龙不治水,有的不愿为,有的不能为。
其实在乡镇这么多年,我和我的小伙伴早就习惯了。
我们习惯了发生重大事故第一时间自查,我们习惯了不等安排直接动手,我们习惯了县直部门强行甩锅。
领导讲话从来都是「条块结合」「明权确责」,可实际干起工作又都是「属地责任」「小马拉大车」。
县直指挥乡镇也没啥大不了的,但我们怕的是瞎指挥,瞎添乱。
忙可以,但要忙得有意义。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