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王女士在自己家门口发现一名可疑女子,给物业打电话请求物业保安前来问询,并将这个情况告诉自己的女儿。保安上楼后,命案发生。
在此之前,王女士曾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被该小区物业起诉。王女士对此的解释是“物业管理太差,拒绝缴费”。
命案发生后警方到场质问在场的保安当时为什么不阻止?保安回答也很吊诡,一句“不知道”了事。接着在后来的媒体调查中,有部分业主也表示小区存在门禁不严等问题。
那么接下来我们捋一下这件事的问题:
在小区物业管理有问题的情况下,遇到突发事件后,王女士依然选择她曾拒绝缴纳服务费的物业保安协助解决问题,最终导致命案发生,王女士痛失爱女。
我看到有人“解读”该案,最后说“保安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恕我直言,我觉得这都是废话。
从案发前后的迹象表明,涉案凶犯精神可能极不正常,没有人会意识到这个人随身带着刀具。当凶犯行凶时,也不能指望一个60多岁的保安去保护一个20多岁的业主。
对于行凶现场——楼道,这个极其有限的空间不像在户外,王女士的女儿不可能第一时间选择呼救,事发后,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共同认知:
在场保安无论出于职责还是能力,都无法保护业主安全。
把“缺乏勇气、给钱少”等这些因素抛开,一个老人能自保就已经不容易了。偏偏这个老人还顶着个“保安”的头衔,这让失去女儿的王女士痛心又愤怒。我想她可能已经忘了她为什么不愿缴纳物业费了。
从6月9日到6月13日,五天时间里,一起命案接连牵扯出小区门禁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业主欠费被物业起诉的问题、保安名不副实的问题和“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物业”的问题。
但我觉得,这是内地大多数小区都面临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不久前我也提到过。我当时提出:
物业和业主发生纠纷时言之凿凿,但往往在冲突中首先伤害的就是业主。
那么一旦“外人”伤害业主的话,物业是否真的能够行使保护业主的责任呢?
发生在成都的这起命案就是答案。
里外里,无论缴不缴纳物业费,这都是个只有业主受伤的世界。
只说小区保安,我不知道有谁是否观察过自己所在小区的保安有没有老人,他们有没有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实际上除了少数高档住宅小区,在很多地方,物业配属的保安有为数不少的老年人,不只是小区,文化产业园区、写字楼、公寓等场所也常见面目沧桑的保安。有些连普通话都说不清楚,显然刚从老家来到城市,东托西求找一个看门的差事。
这么说不是不尊重别人,也不是故意要毁掉老年人的饭碗。而是需要大家客观地、认真地审视问题: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的保安是否有能力兼顾我们的安全?
如果没有,那我们为什么要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须知保安的薪酬大多也从其中得来,无论多少,这是业主给的钱。
然而当业主真的遇险时,可能连走路都慢吞吞的保安第一时间是什么反应?
劝阻?自己都吓蒙了。
逃遁?路也走不动,也不好就这样走了。
报警?事发突然报警也于事无补。
救人?“一个月几百块玩什么命”?
所以许多物业和业主对“保安”的定义仅限于“看门”,保安是你知我知的就业岗位,是大部分小区物业的标配,不过即便如此,事实证明连“门”也没看好,物业费一分不能少交。
有的人说王女士太矫情,竟真的相信保安能保护自己的女儿。也有人说保安不是能当真的事。不同地方的“保安”工作性质不同,高档小区或夜店酒吧的保安遇到事真上,因为这些地方给的钱多,出了事不管保安要担责,还要丢饭碗。那么问题又来了:
对于很多小区的业主而言,物业费中承担保安的工资部分,仅仅是看门钱,如果想要更好的服务,可能还要再花点钱,或者花了钱也没用,人家只配备老年人当保安。那么即便有了物业,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小区的业主也只能享受“穷人安全标准”的待遇。
这就是小区物业保安、小区物业,乃至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花了钱也得不到理论上应有的服务,除非我花更多的钱才能享受本应就有的服务。
神奇的是,不少人都默认了“小区保安”不可能真的保人平安,“保安”和业主人身安全的关系就像鱼和自行车的关系。
这种心态本身就比命案更值得思考。
我知道我们刻意忽略的问题不只是“保安”的问题,这种心态也终将导致有一天,我们都会为自己的稀里糊涂买单。
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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