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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时不时都会遇到一些无理取闹的乘客。而又因为基本所有的网约车平台都会出于各种目的,总是偏袒乘客一方,也就导致司机只能屡屡吃亏。
近日,重庆的一名网约车司机就又经历了一次让他感到十分憋屈的判责。
这是一笔从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到合川区某地的一笔行程40公里的经济型订单。乘客应该是一笔大学生。
这笔行程,司机到手的车费只有50多块,是一个十分鸡肋的价格。行程开始之前,司机给乘客打电话告知其行程中会有一笔17元的过路费,需要由她来承担。
不料,这一笔只是一份快餐钱,而且也理应由她来承担的高速费,对方不仅不愿意承担,更发起了一次“加价议价”的投诉。而平台也完全采信了乘客的说法,迅速做出相应的判责。
需要强调的是,司机只是要求乘客承担单程的过路费,并没有要求对方“额外”支付返程的费用。
第一次申诉被驳回后,司机在第二申诉时颇为痛心的表示:
过路费17元,来回34元,全部行程80多公里,起码都要花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他来说,两个小时的车租都要20多块,电费也要20多。
那么,如果完成这笔订单只有50多块的收入,除去以上这些高昂成本,还能剩下什么收入?
“我是赚钱的,不是来当慈善的,不赚钱不说,还要我贴过路费,任何平台都不可能要求司机必须不要过路费就去,返程费一分钱都没有要,你还想咋地?未必太不把司机当人了吧?”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一位司机是不是才刚入行没有多久,为什么会“多此一举”的要求乘客承担去程的过路费?
因为行程的过路费,本来就应该由乘客来承担,这是一个很基本的“行规”,根本就没有必要专门提出。
只是不知道,这个大学生乘客是真不知道这个“打车规矩”,还是假装不懂?又或者以她以往打顺风车的“标准”来看待网约车,自认为自己有不承担高速费的权利。
但是,不管怎么样,如果网约车平台真的能够站在一个客观中立的立场来看待和处理这个事情的话,根本就不会,也无权对司机司机“加价议价”的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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