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谁主张私有产权,谁就是不爱国

文摘   2024-08-26 20:30   重庆  

提到私有产权,一些人就咬牙切齿,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在保护富人。

乌托邦主义者有一句名言:财产就是盗窃。这句话迸发了无穷的魅力,为此他们主张废除私有产权,实施按需分配,一剂迷魂汤下去,引起了无数的狂欢。

但是大家仔细想一下,面对土匪的抢劫,面对强权的掠夺,面对经济的危机,谁更有办法获得和保有财富?

答案显而易见,是有权的人和有钱的人。

也就是说,保护、还是不保护私有产权,对权贵之人来说差别不大。而一旦不保护私有产权,穷人便成了首当其中的被收割者。保护财产权其实是在保护穷人变成富人的权利,不然刚有点储蓄就被收割,猴年马月也变不成富人。

不信看古代,自始至终都不保护、不尊重、不承认私有产权,而且还肆意贬低、侵犯、践踏私有产权。他们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天下皆是皇帝的家产,天下人都是皇帝的奴仆。任何人胆敢主张私有产权,就是不忠,同时因为朕即国家,对皇帝不忠就是不爱国,也就是谁主张私有产权,谁就是不爱国。

肆意掠夺穷人的财产,还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在自由主义之父洛克发表《政府论》之前,无论是多瑙河沿岸,还是黄河上下游,主流的思潮都是这套鬼把戏。

洛克认为:所有的产品,追根溯源都来自于大自然,如果不明晰产权,那么——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他的还是我的。

只要我的拳头够大,我就可以把你们的都拿过来,你们还不应该有怨言。这显然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是无耻的强权逻辑。

所以承认产权就意味着财产的归属明确,谁的就是谁的,不能抢也不能被抢。承认产权就意味着以武力抢夺财产不具有正义性,谁这么干谁就是盗贼。

一言以蔽之,财产权就是野蛮和文明的分水岭。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乌托邦的掘墓人哈耶克认为,这句话所反映的真理,就像欧几里得的几何定律一样颠扑不破。

不过,以拉斯基为代表的另外一批大聪明,改良了乌托邦主义,又跳出来说:我们也承认财产权,但只承认公共财产权。

他们主张强力推行国有化和计划调控,由国家掌握经济命脉,丰富国家财政和税收,私人经济只作为补充,这样就可以建成高福利国家。

但是拉美陷阱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以公共利益至上的旗号,随意开展国有化,任意剥夺私有产权,那才是灾难之源。就算有福利也只是一时的,最终只会培养一堆蛀虫,哪里还有什么高福利可言。

阿根廷总统米莱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的演讲一针见血:没有拉美陷阱,只有不尊重私有产权。

因为个人财产权绝不是人的身外之物,绝不是仅仅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而是人类文明的内核,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进步密不可分。

第一、个人财产权是自由权利的基石。保守主义之父柏克说过:除了君主之外,谁会想到,竟然可以不经起诉、不容申辩,就掠夺成千上万人的财产?一个连财产都得不到保障的人,生命权和幸福权又怎能平安无事?而且没有个人财产权,个人便只能受制于组织,依附于他人,为了获得生存的必须物资,只能卑躬屈膝、出卖尊严,哪里还有什么人格和自由可言。个人财产权的确立,还使个人自治成为可能,惟有在经济上独立,个人才有可能对政府权力发出不同的声音。

第二、个人财产权是现代政府的原则。产权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维持文明的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正如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所说:篱笆不好,邻居就会加倍觊觎他人的财产,制度不好,野心家就会加倍攫取权力。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财产转让,不能出于强制和欺诈,这很好理解。但这一点,最重要的对象却是政府。也就是,不经过合法的手段,政府或者多数人,不能去剥夺他人的私有财产,这就是现代政府的原则。

第三、个人财产权是经济活力的源泉。是谁在进行资源配置?是谁在发明创造?归根结底都是人。人不可能都是无私无欲的圣人,也不能要求人人都无私奉献,因为这明显是在痴人说梦。对于穷人来讲,怕的不是穷,而是没有致富的权利和自由。因此,穷人比富人更需要对财产权的保护,只有保护私有产权,才能激发创造的活力,激励人们创造、交换和积累财富,从而提高社会的效率和福利。

第四、个人财产权是道德的孵化器。财产权的确立和保障是现代文明的道德内核,在财产没有界限,财产权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好邻居会变成坏邻居,道德高尚的人会变成道德低下的人。只有流氓、强盗、小偷,才会不喜欢个人财产权,因为这样会阻碍他们发财。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只有明晰私有产权才能孵化出责任、正直、爱心等等美好品德。

哈耶克曾有一个终极之问:人类始终面临一个抉择,是在贫穷中寻找平等,还是在不平等中寻找自由?

私有产权的确立,回答了这一终极之问,因为私有产权的价值归宿不是平等的财富,而是平等的权利。



捉刀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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