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顿勋爵,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博学的人之一。你或许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你肯定听说过他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1834年,阿克顿出生于意大利的一个贵族家庭。3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阿克顿承袭男爵。6岁时,母亲改嫁到英国。国际化的生活经历,让阿克顿从小就掌握了英语、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四门语言。
求学时代,阿克顿师从著名的历史学家多林格,多林格鼓舞了阿克顿对历史研究的热爱,并将“学术自治”的原则刻入了他的灵魂。
阿克顿特别尊崇法国的思想家托克维尔。19岁时,他像托克维尔一样,开始到美国和欧洲各地游学考察,他认真总结了美国的政治体系和民情社会。他认为,美国人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由,而不是为了追逐进步或者权力,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一个人不应该受到公共权力的压迫。
阿克顿回国后,先后担任下议院议员、杂志主编等等。1895年,他开始担任剑桥大学的近代史教授,他在剑桥大学讲述法国大革命史和近代史两门课程,1899年开始编撰《剑桥近代史》这一历史巨作,并耗尽心力而死。
2002年,美国德克萨斯州成立了阿克顿商学院,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但阿克顿最重要的遗产并非这些东西,而是他以审慎超然的姿态,居于各种纷争之上的思想洞见。
比如他的历史观。阿克顿认为,比历史知识更重要的是历史思维,如果想要在未来活得自由,就必须对历史有深刻而清醒的认识。然而,历史是位邪恶的老师,只对自由的人诉说真相。
还比如他的政治观。阿克顿认为,君主制容易变成专制,贵族制容易收缩为寡头制,民主容易扩大为数字至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的自由观。乌托邦的掘墓人哈耶克曾经感慨,现代的学者很少能像阿克顿那样警示人类本身的弱点,并向世人揭示自由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
第一、自由的标志。
阿克顿认为,自由是历史的共同主题,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宗教、哪一种哲学、哪一种科学,都离不开这个主题。自由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不依附于各种利益、各种狂热激情、各种偏见或者各种阶级。自由的神圣职责,就是防止不正当的支配优势出现,以保护弱者抗衡强者。
阿克顿认为,自由具备一些典型的标志,比如个性解放,破除因循守旧的陋习,贸易自由、新闻自由,制定抚恤救济的法律,对独立性的自我驾驭等等。
阿克顿认为,私有制是自由的基石。自由意味着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权威、风俗、舆论、和多数人的影响。
第二、自由的威胁。
阿克顿认为,每个时代,自由和常识都面临四大威胁:第一、强人对权力集中的渴望。第二、穷人对财富不平等的怨恨。第三、无知者对乌托邦的向往。第四、无信仰者将自由与放纵混为一谈。
阿克顿认为,不为自由而存在的权力,只是暴力。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直到遇上更神圣的原则。因此对权力的限制,就必不可少。只有当一个政府受到有效的限制时,它才是合法的。分立或者多元的权威,是一个好政府得以存在的基础。
第三、自由的障碍。
阿克顿认为,自由的本意是自我驾驭,自由的反面是驾驭他人。自由与良知相伴而生,相伴而长。自由的最高目标,就是良知的统治。“哪里有启蒙人民的良知,哪里就有自由,反之,自由则不复存在。仅仅有物质上的享受而缺乏精神上的活动,只会使这个民族堕入麻木不仁的状态。”
阿克顿认为,只有当人们学会遵守和服从某些法则之后,自由才真正出现。除了依靠法律,自由的存在还需要很多支持,比如道德、知识、良知。而那些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财产权观念不明确的民族,都是自由的障碍。
阿克顿的思想,传承于保守主义之父伯克,又与托克维尔相同。他们都认为,自由在于权力分配,政治在于权力制衡。法律必须同等地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财产和生命安全,使穷人免受压迫,使富人免受嫉妒,把自由纳入法律的框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