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 | 园区业主要求在EMC协议中约定电费“代收代付”,可以接受吗?

文摘   2024-12-03 07:05   上海  
有朋友咨询:我们是一家从事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的企业,目前正在开发一个工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园区的业主开展合作。业主已将厂房对外出租,园区变压器在业主名下,由业主向承租人“转供电”。目前,业主愿意合作,但要求在EMC协议中约定“业主仅代各承租人和新能源公司“代收代付”光伏电费,业主不负有付款义务,若承租人拖欠电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对于我们投资方而言,能接受吗?


不建议接受。若您所述,该项目所在园区业主采用“转供电”方式向承租人供电。通常在“转供电”模式下,各方只能依靠光伏电站出口的“发电电表”和园区的“双向电表”的差值来确定园区使用光伏电量数值。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只知道园区各承租人光伏电站电量的总数,但不清楚各承租人每一家的使用量。尽管各园区业主已为各承租人安装了电表,但在内部配电网拓扑结构下,各承租人的电表所计量的电量既包括市电电量,也包括光伏电站的电量,但无法将两种来源的电量区分开来。

鉴于您所述项目不具备单独对各承租人计量使用光伏电量的条件,业主也不清楚各承租人使用光伏电量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代收代付”的说法。上述条款其实是业主的“免责条款”,其不愿意承担电费管理的风险。若接受该条款,则一旦因个别承租人拖欠电费,可能导致业主以此为由拒付当月所有电费,为投资方收取光伏电费增加了难度。

建议贵公司可以和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同时对于业主的顾虑,比如担心垫付电费的压力,可对拖欠电费的违约条款进行协商,适当调整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


声    明

本文不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法律意见,文章内容谨供参考,若有专业问题,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介绍


执业律师10年+,从法律人的视角观察新能源行业和工控数据安全,具有服务有关能源类、互联网企业的经验,合作、咨询欢迎私信。


扫描二维码,欢迎关注



往期文章推荐


分布式光伏 |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商业办公楼屋顶上投资光伏,应如何确定签约主体?


分布式光伏 | 目录电价取消后,已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如何确定结算电价?


分布式光伏|从一则高额“终止费”纠纷看“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问题


分布式光伏| 屋顶业主将厂房出租后,实际用电方在未签订EMC协议的情况下,投资方应按照什么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电费?


分布式光伏 |若双方未在EMC协议中对“绿证”归属作出约定,“绿证”收益应归哪一方所有?


分布式光伏 | 在EMC项目中,屋顶因光伏设施而漏水,业主可否停付电费?


树洞律思
执业律师10年+,从法律人的视角观察新能源行业和工控数据安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