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对应飞书在线表格序号)
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104. (对应飞书在线表格序号)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来源:GF-2017-0201合同示范文本
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否涉及工期√,是否涉及费用√。
被索赔对象:发包人。
分析与解读:
一、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了本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以外,在通用条款中,尚有其他违约的条款,罗列如下:
1)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2)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7)种情况略】
3)7.8.6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16.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4)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16.1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5)12.2.1预付款的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6)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7)13.2.1竣工验收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8)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9)14.2 竣工结算审核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10)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11)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上述的11种情况,和本条所列8条,实质上有些重复列举的情况。
为了方面查看他们之间的关联,我把本16.1.1条和其他的几种情况,做成了一个思维导图, 将其中有关联的地方用联系线关联起来,方便各位查看。
实际上这19种情形,综合起来无外乎分为三大类别,第一类:延迟支付;第二类:工期延误;第三类:其他。在导图中,分别加上了不同的符号以标识。
二、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以及是否可以索赔利润
16.1.2规定,发包人应承担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即发生发包人违约的情况,发包人承担的责任有三块:费用、工期、利润( 根据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但是否支付利润,需要看合同具体约定:1.发承包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利润的计取方式甚至不计取合理利润;2.还有一种情况,发包人某些违约的情况下,可能某些违约明面上只涉及费用,而并不直接涉及利润,如发包人延迟付款,可依据12.4.4索要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并不涉及利润,但若因此影响现场进度,影响到现场停工以及分供方采购,可能又触发其他的违约条件,而导致发生连锁反应,承包人可能会发起停工窝工方面的索赔。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往往比较普遍,我相信,如果发包人延迟支付时间是可控的,非主观的,如因为某些情况,导致延迟支付时间1周,甚至半个月,也并未影响现场进度的情况下,承包人也不至于因此发一份索赔书索要利息和其他损失。但现实中,往往情况更为复杂,承发包方相互违约导致关系盘根错节。因此,发包人违约是否一定需要支付利润,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的专用具体条款、违约的性质、违约造成的损失等。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承包人如何救济
依据16.1.1条,发包人违约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如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行使“停工权”。当然,如何行使停工权也需要做全面的权衡,是局部停工还是全面停工?全面暂停施工将会对建设工程造成比较坏的影响,承包人行使暂停施工权应慎之又慎,不到万不得已而为之。
相比7.8.1条因为发包人原因主动提出暂停施工并发出指令,本条因发包人违约导致的停工,承包人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停工的原因、资源投入(人工、材料、机械等等)的数量、价格证明材料、费用损失的各种票据等等,最好是有监理人或发包人的确认。
综上,在履约过程中,商务部应该注意搜集发包人违约的证明资料,包括违约的事实证明文件,以及造成费用损失、工期延误的证明文件,为今后产生争议打好基础。这些证据资料,可能在事件发生时便可整理成索赔文件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发出;也可能在结算时作为形成争议的依据(学会制造争议是我在办理结算过程中的一点体会,发生争议是需要谈判的,谈判是需要妥协的,因此尽可能的多“制造”争议,有些争议是筹码,有些争议是必保);更重要的是,如果涉及诉讼,因为证据缺失以及证据方面有瑕疵,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如何起草与审查施工合同调差条款?(之二十五)
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工期及价款调整条款解读(二十六)
不合格可修复工程与不合格不可修复工程的不同之处-建工合同梳理30
质保金扣留的不合理之处,质保金3%的渊源--建工合同梳理38
修复费用由谁承担的纠结之处-示范文本与规章制度冲突与混淆-建工合同梳理39
柿柿如意:
by:白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