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为了规范抽样标准,让检验员明确抽样方案及允收水准。
2.0范围:本指引适用于进料检验, 制程检验, 最终检验, 出货检验。
3.0职责和权限:
3.1品管课:执行本指引运作。
4.0定义:
4.1单次抽样:就是从一批产品抽出样本一次,以检验结果来决定这批产品的合格与否。
4.2严重缺点(CR):不符合法律法规,使用后带来资源的污染,会导致社会危害,人身安全.
4.3主要缺点(MAJ):尺寸不良,影响产品功能,性能等不符合项.
4.4次要缺点(MIN):外观及一些不影响产品功能的缺点.
5.0作业内容:
5.1说明
5.1.1批量构成:在同一天时间,相同的产品所构成的受入、出货之批量。
5.1.2检验单位:以客户需求之单位或组装件为单位。
5.1.3样品:从批量中抽取之单位数。
5.1.4抽样方法:按卡板摆放方法的箱数里平均抽取:
5.2.1以本指导书及抽样基准之允收数为判断依据。5.3.2.1尺寸定数检查:正常检查抽样数n=5PCS,加严检查抽样数n=10PCS;5.3.2.2外观检查:按GB/T2828.1-2003一般检查II级抽样;5.3.2.3结构性检查: 正常检查抽样数n=2PCS,加严检查抽样数n=3PCS;5.3.3.2.1按检查单次抽样AQL值:CR=0,MAJ=0.65,MIN=1.0判定;5.3.4.1从正常到加严: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五批或少于五批中有两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5.3.4.2 加严到正常: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五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5.3.4.3 从正常到放宽: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八批或八批以上都合格,则转移到放宽检验。5.3.4.4从放宽到正常:当正在采用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连续一批不合格,应恢复正常检验。5.4.4按AQL值CR=0,MAJ=0.65,MIN=1.0确定Ac,Re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