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之我见|党的领导

文摘   2024-07-16 15:12   云南  


2022 SERIES COVERA

修法之我见|党的领导



邵晖 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公证员


在《公证法》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内容为: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体系。” 

【理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2014年,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公证工作中,努力推动公证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2016年,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指出,公证机构改革是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公证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和发展公证员队伍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中共司法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要求,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体系、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三个方面,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中共司法部党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向心力;完善组织建设,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执行力;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力。2022年,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公证法》修改的首要政治要求,就是明确公证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证工作的指导思想。


编辑|垚垚


公证文选
昆明市明信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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