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重塑公证机构定义--关于修改《公证法》第6条的建议
作者:熊德源,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
来源:草船国微信公众号,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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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历经2015年及2017年两次修改,但均只做轻微调整,至今快20年了;而我国社会经济等发生重大变化,现行公证法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近一两年来,公证法修法的讨论越发热烈,笔者认为,公证法修改,首要的是重塑公证机构的定义。
笔者建议将公证法第6条作如下修改:
公证机构是公证员的执业机构。公证机构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
理由如下:
国家 | 法律名称 | 公证机构的规定 |
日本 | 《公证人法》 | 第10条:公证员隶属于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 |
葡萄牙 | 《公证员条例》 | 第5条第1款:公证员在名为公证处的特定单位行使其职能。 |
德国 | 《联邦公证人法》 | 第10条第1款:公证人会被派到特定的办公地点 |
俄罗斯 | 《俄罗斯联邦公证立法纲要》 | 第7条:国家公证处由公证领域负责法律适用职能和监督监察职能的联邦执行权利机关或者受其委托的地方机关设立和撤销。 |
波兰 | 《波兰共和国公证法》 | 第2条第1款:公证人在公证办公处完成公证。 |
中国台湾地区 | 中国台湾地区公证法 | 第一条:公证事务,由法院或民间之公证员办理之。地方法院即其分院应设公证处;必要时,并得于管辖区域内适当处所设立公证分处。民间之公证员应于所属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辖区域内,“司法院”指定之地设事务所。 |
二、从横向比较,与公证职业比较相似的职业,如律师、会计师,是如何规定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呢?
《律师法》 | 第15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
《注册会计师法》 |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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