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20日,凤凰公证处在三亚召开“社会秩序的‘未病’之治——完善中国式预防性法律制度研讨会”,会议进行了全程在线直播。
“社会秩序的‘未病’之治”,从这个会议的主题中能够感受到主办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传统文化上的深厚功底。因为长辈工作的关系,作者在中医药的环境氛围中长大,小时候身体不好去看病,受过很多名医的实惠。直到要高考想换个大环境,于是没把中医或者中药放在第一志愿,并且“如愿”没有进入那个圈子。但是命运的齿轮又把作者转到了公证行业,想来也是玄妙的事情,中医药和公证在“预防”机制上有着相似之处,对于作者而言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熟地当归”。凭良心讲,有中医药渊源的人,理解公证会更深刻、也更到位。而近些年随着公众对中医药的关注和热度回升,如年轻人会去中药铺子抓一副酸梅汤或者降脂茶的方子自己煮着喝,这对公证的宣传其实也有借鉴意义。
刚刚提到的煎中药吃,自己上过手的人都知道,主打一个“麻烦”:下药材要分先后、搁灶上要分火候、煎一副药要花很长时间、煎得了还得先滤干净药渣再喝……曾几何时,吃中药无法提供情绪价值,味道上的苦只是次要方面,主要的问题就是从药材变成药的制作程序复杂。之后医院药店也开始解决问题,有的提供代煎药服务、有的将药材制作成颗粒冲剂,逻辑上就是减少程序上的麻烦。公证活动也是主打一个程序,程序错误的后果很严重,管理部门和从业者也在不断优化程序让当事人有一个好的服务体验。
中医诊断疾病的方法是“望闻问切”,之前有位公证同仁敏锐地感知到公证接待审查活动存在的相似性,写过一篇文章,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这里主要想说一下“问”,找传统中医看过病的人都知道,问诊的环节会占很长的时间,一方面要病人全面地说毫无隐瞒地说,不知道怎么说的还会引导着说;另一方面也会通过“望闻切”来验证病人说的对不对。所以作者的一个印象是想骗过医生基本上没可能。“问”是一个充分获取和交换信息的过程,病人最好实话实说,才有助于对症下药,才好实现药到病除。公证活动中,询问是法定必要程序,公证人员通过询问可以实现固定当事人意思和排除办证风险双向的效果,询问流于形式的做法并不可取。
在作者的认知里,看中医最高光的时刻就是开药方。老先生口授,学生在旁执笔,先把十几味药材罗列出来,然后再按顺序说出每味药材的克数。要注意药材的顺序是在老先生的脑子里面,这时的感觉就像面前坐着的是位无所不能的神仙。虽然伴随着成长也理解其中有规律可言以及“唯手熟尔”的道理,但是老先生们开药的场景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如余音绕梁。公证人撰写公证书,虽然当事人看不到,但对于公证人而言,也是个定式加变量的书写过程。公证书不能写错,错了就是麻烦事。
四
找中医看一次病抓一次药通常便宜些。公证费通常比其他法律活动产生的费用便宜些。所谓降本,还是个仁者见仁的事情,怕招黑,不赘述。
回归主题,《黄帝内经》讲“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所阐述的就是预防的逻辑。药王孙思邈说“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则解释了预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预防是重要且高明的做法。治病如是,治世亦如是,上面《黄帝内经》的后半句即为“(圣人)不治已乱治未乱”。千百年来,中医药传承并发扬了“治未病”的传统,在很多地方,贴“三伏贴”还是需要排号进行的,“冬病夏治”还是有市场的。不可否认随着西方医学的引进,中医药出现势微的现象,也在走中西医结合的变革之路,但是中医药始终在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被认可。回过头来看公证,缺乏群众基础、制度保障不足、公证员各种不满意,等等。位于历史低点的原因是综合性的,摆在面前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考察当下的公证活动业态,有哪些是在“上医治未病”,有哪些是在“下医治已病”。作者的观点是,公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预防作用的部分远远少于解决问题作用的部分,举个例子来说,目前行业公认的头部业务——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按照普遍通常的办理方法,它所发挥的是预防纠纷的作用吗?一旦深究,无非也只是无法论证下去的自说自话。换言之,“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这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话,行业目前并没有扛起来。所以不被认可、不受重视在某种意义上讲属于情理之中,但不应该因此不明就里、不知所措,因为发展方向已经指示得很清楚,就是社会治理中的预防性法律制度。按照这条明确的路径去改造迭代升级公证法律服务,把实现预防机制作为研发新型公证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证就能够实现“躬身入局,借势造势,谋局翻身”。
最后再次回过头看,“社会秩序的‘未病’之治”。一道好题已经设下,看我辈如何答卷。
END
编辑 垚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