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捷飞|“导夫先路”:论早期经典与中国古代的传记书写

文摘   2024-09-28 10:0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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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捷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摘要:早期经典对于中国古代传记书写的诞生与演进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的传记书写文学与史学元素始终相互杂糅,又各有消长的具体形态奠定了基础。从发展历程来看,以早期经典为核心文献的先秦两汉时代是中国古代传记书写的诞生期。先秦时代早期典籍相关的传记书写,使得叙述重心发生由“事”向“人”的转向。两汉时期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史传书写,确立了传记书写“事实真实”与“叙述真实”的合法兼容。早期经典为中国古代传记书写的整体形态与发展走向奠定了基础,剖析早期经典与中国古代传记书写之间的递变与互动,对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早期经典;传记书写;文本生成;文化演进


全  文

引 言

作为人类智慧文明的伟大结晶,文学与历史,往往被理解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感性认识与对既往事物客观性质的记录,着重强调双方各自的特性与差异。但从宏观角度而言,文学与历史联系密切。现代著名作家、教育家叶圣陶认为,“人们最高精神的连锁是文学”。而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神圣家族》有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的论断。由此可见,历史与文学因人而产生联系,是以人为主体、围绕人来完成自身逻辑建构的概念实指。而传记是中国古代最能反映历史与文学因“人”这一共性因素的存在而密切联系的表现形式。众所周知,无论是历史传记(以下简称“史传”)还是文学传记,都具有描写人物、反映人性的共同表征。

传记书写遵循事物诞生、发展乃至成熟的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具有多元逻辑形式与丰富思想内容的文本,“传”体(今称“传记”)作品在中国古代始终呈现出一种文、史杂糅的文本形态。早期经典对传记形态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左传》《论语》以及诸子之书、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史传等诸多文献,均蕴含极其丰富的传记元素。鉴于上述方面,故将先秦至汉代划分为一个整体的时期。进一步详细论之,先秦至汉代,并无完全意义上的传记出现,考虑到传记“志人”的基本属性,那么不妨将人的生长作为参照进行阶段划分,这在相当程度上应是既形象而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传记书写在先秦时代处于酝酿状态的结胎孕形期,而诞生于两汉时期。

先秦时代,中华文明海纳百川、多元并收,文、史、哲、艺门类糅杂,传记书写的结胎与孕形过程,即呈现于以六经、古史、诸子为代表的早期经典之中。赵敏俐曾精辟地指出,“对中华民族知识与思想的探源,最可靠的传世文献就是‘六经’”。如被奉为儒家经典的《尚书》,汉代学者即目其主体内容为“上古帝王之书”,具有一定的传记性质。此外,《左传》及诸子著作中,亦多出现记言、记事性质的答辩对话与寓言性描写。两汉时期,《史记》《汉书》不仅为传记书写的史学传统奠定了基础,同样对传记文学具有开创之功。例如,由于《史记》“成一家之言”的性质,许多篇章具有极强的文学性。张新科曾指出,从汉唐至明清,《史记》的发展存在一个文学经典建构的过程。汉代别传与杂传的出现,拓展了传记书写的表现形式,赋予了文本更为多元的思想内涵。


一、“一步步从对事转移到对人”:先秦时代的传记书写

中华文化与中国文学前后贯通、迭代承继的特点十分明显。欲明后世一时代文学、文化发展的具体状貌,须追溯前代的相关文献与研究。早期经典文献无疑是后世的源头与“母体”。无论是传记书写还是中国古代文学、文化整体的发展,先秦时代均为极其重要的启蒙时期,后世诸多文学作品,无论是文本形式还是思想内容,均可从先秦时代的文学作品中循迹溯源。从历史发展来看,先秦时代中国文学乃至文化整体上处于启蒙期,但较之秦代及之后的统一王朝时代,此一时期地域政治与学术话语的氛围相对宽松,各种学说、思潮乃至意识形态层出不穷,正是由于中华文明此时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这一时期的文化乃至文学虽然尚属蒙昧,但兼具多方向、多路径的发展可能性,不论在表现形式上还是思想内容方面极为丰富且复杂。要之,先秦时代实则将中国后世儒学定为一尊的诸般文化与文学均笼其内,而传记书写亦不例外。虽然从传记书写发展整体性的视角来看,先秦时代属于酝酿发生的结胎期,但这一时期实为后世传记书写文史元素的消长、杂糅,为摆脱史学形态的束缚,乃至为自身发展出独立意义上的文学体裁奠定了相当的基础。

先秦时代虽然并无完全意义上的传记文本,但以六经、古史、诸子为核心构成的先秦典籍具有纪事、记言的性质,在诸多展现事件连贯性的细节记叙与人物语言刻画中,存在十分精彩的或直接、或间接的人物叙述,主要涉及《尚书》《左传》等经典,以及《论语》《墨子》《孟子》《庄子》等子学著述,这些文本具有极强的传记性,对后世的传记书写有着重要的启发与影响。《尚书》虽然以纪事为核心、具有“上古帝王之书”的性质,但其中对于帝王及臣子的一些语言描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志人”的传记文学性质。如《金縢》篇先交代“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而后周公“执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出于对国家政治稳定的考虑,“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其后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感动释然。整体上以叙述周公向祖先祈祷、请求自己代成王“虐疾”的情况为主线,交代成王从怀疑、误解周公直至尽释前嫌的过程。从周公祝告既诚恳而又带有些许无奈的诰词、成王幡然醒悟后“执书以泣”而“王出郊”的叙述情节,可以看出周公大公无私、克让忍辱的品质。《多士》篇记叙道周公以王命诰迁居成周的“殷顽民”,先承认周革殷命的既成事实,继而以“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交代周取得胜利的原因是殷“罔敢失帝”即失“天命”而周人继之,这就在性质上把国家之间政权更换的革命,转化为国与国之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命”转承,降低了殷遗民的敌对情绪,凸显出周公高明的政治智慧。虽然《尚书》整体以纪事、记言为主的性质是无可置疑的,但从上述对相关篇目的分析可以看出其纪事之中蕴含着相当程度的“志人”因素:随着叙述的逐步展开,人物的形象与品质也得以渐次显露,而当整体事件叙述完备,人物在参与处理、应对事件时的行为和话语,都对人物形象与品质的构建起到助推作用。

较之《尚书》,《左传》在文本性质层面与传记书写的联系更为密切。一方面,作为中国古代编年体史书的代表,《左传》纪事之中所蕴含的人物刻画因素极为丰富,笔法亦十分成熟;另一方面,《左传》具有叙事散文的性质,在文体类型上对后世传记书写具有相当程度的启发与影响。可以说,《左传》是具有过渡性质、叙述重心从“事”向“人”转移的作品。对此,朱东润有着相当精到的见解,他指出“其实就在史的叙述里,也不免看出记载底重心,一步步从对事转移到对人。龟甲文底卜射猎,卜征伐,这是事。……但是到了《左传》底记载,便完全改样了。我们看到‘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看到‘子都自下射之,颠’;看到郑庄公使许大夫奉许叔居许东偏,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又看到他诅咒子都;看到羽父请杀桓公;看到隐公底迟回;以后又看到桓公羽父底凶悖。这里的重心便转移到人了。从《春秋》到《左传》,正是从对事到对人的例证”。

再如,隐公元年所载“郑伯克段于鄢”就在叙事推进的同时,完成对郑庄公人物形象与品质的部分构建:先交代庄公母宠爱其弟共叔段乃至“欲立之”,并为共叔段请制而“使居京”。《左传》的叙事,表面上看似是郑庄公以“姜氏欲之,焉辟害”等话语应对祭仲、公子吕、子封的劝谏,略显搪塞,但从后文的记载可以看出,郑庄公实则早有准备。“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无庸,将自及”则表明庄公此时对形势的判断已然明晰,对于如何处理也已思考清楚。而“不义不昵,厚将崩”的话语更是在相当程度上具有预言后续其弟叛乱必败的双关性质,甚至可能还含有对其弟的告诫与提醒之意。郑庄公击溃叛乱,在安置其母姜氏时赌咒发誓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显示出一个既具有政治智慧与决断魄力,而又欲供养母亲成全孝道,兼具君王手段与凡人性情的郑庄公形象。总之,此篇中“克”字所透露出的作者寓褒贬于细微之中的价值判断,背后蕴含的《左传》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均反映出在记叙笔法和表现方式上,《左传》兼具严谨叙事与侧面刻画人物的特征,这些都对后世传记书写的演进产生了重要影响。

《论语》全书以孔子为核心,其中对孔子及其弟子在诸如德行、政事、言语、文学等不同主题层面的言行记录,亦反映出孔子及其弟子的人物形象。具体而言,《论语》所记载的孔子与不同人物就某一事物的看法与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更为典型地凸显出人物形象的特质。如在对待“孝”的诠释上,孔子与不同身份、不同品德修养层次的人物的交流,即因人而异地强调“孝”不同的方面;而不同的人物向孔子“问孝”的行为,又使得叙述重心由“事”转移到“人”。具体而言,孟懿子问“孝”,孔子答曰“无违”,解释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联系到孟懿子曾抵制孔子为大司寇“摄相事”时,出于维护“君君臣臣”等级、纠复鲁国臣强君弱局面而开展的“堕三都”运动,联系儒家学说的基本观点,“孝”与“忠”存在相当程度的联系,《大学》所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即蕴含一层“孝”以修身齐家、“忠”以治国平天下的逻辑意义。孔子所言“无违”,很可能是出于对孟懿子不能尽臣子之道的认识与判断,故以“孝”最基本的要求来提醒、劝诫。孔子在与樊迟的对话中将“孝”释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处孔子故意告知樊迟而引出发问的行为以及落脚于“礼”的具体解释,隐含着对孟懿子的批评,具有相当程度的政治性意味。孟武伯问“孝”,孔子答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对于此处文本的诸家解释可归纳为两种:一种认为此处的“其”指父母,如王充《论衡·问孔》称“武伯善忧父母,故曰‘唯其疾之忧’”,《淮南子·说林训》篇内高诱注“父母唯其疾之忧,故曰忧之者子”;一种则认为“其”指代孝子,《论语集解》载马融释为“言孝子不妄为非,唯有疾病,然后使父母忧”,杨伯峻《论语译注》称“两说都可通,而译文采取马融之说”,杨逢彬亦从语句特点的角度出发分析,认为“其”指代孝子更为妥当。综合相关研究成果的观点,笔者认为此处的“其”指父母的可能性更大,整句译为“孝子只是为父母的疾病发愁”,也即孔子此处采用双关,表面上看似回答孟武伯担忧父母的疾病即为孝,实际上暗含对孟懿子的提醒与劝诫。

此外,《论语》中存在部分小型叙事场景,往往参与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物,依靠对人物行为、话语的记叙完成叙事建构。此类记叙虽然相对短小,但无论情节、逻辑还是内容都相当完整,叙事笔法亦十分成熟,反映出孔子以及相关人物的形象与品质。如“颜渊、季路侍”章即具有典型性。一方面,就“志”的层次与标准而言,孔子“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作答,实际涵摄子路、颜渊之“志”的意义方面:“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即“朋友信之”,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亦是从客观事物状态的外部角度对个人主观“无伐善,无施劳”修养境界的最佳诠释;另一方面,从记叙的笔法上来看,孔子为此场景的核心人物,而子路的反向发问与颜渊回答后的沉默,都透露出人物形象与性格的不同特质。

“子华使于齐”章,从“冉子与之粟五秉”可以看出冉有富有主见的形象与性格,孔子“君子周急不继富”略带温和的指责,从侧面也反映出其在非原则性问题上对学生的爱护。《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则更具典型性。此一场景涉及孔子、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五个人物。与以往孔子居中而弟子为侍的记叙模式不同,就叙述的情节来看,此处场景的核心人物应是曾皙。一方面,孔子对于四人言论的反应不同,对子路“哂之”,对冉有、公西华则置而不论,而唯独对曾点的言论发出“吾与点也”的喟叹与赞赏;另一方面,曾皙亦是继续以“三子者之言何如”发问孔子以求反馈的发起人,从而对文本的叙事完整性建构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而“三子者出,曾皙后”两人的一系列对话,具有讨论的性质,说明曾皙在此场景中,实际具有与孔子比肩的地位。此外,由于谈话的主题具有“各言尔志”的性质,四人的回答与孔子行为、语言的反馈,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物的形象以及品质:子路勇而敢任,乃至“不让”;冉有、公西华言辞低调而实际志不在小;曾皙异于其他三人、采用《诗经》引譬连类的方式,给听者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以“言象”而并非实指的方式回答,描述暮春时节沐浴风咏、安享静谧、悠然自得的情况,实则蕴含个人修养行为“至善”圆融与社会实现“仁政”“礼治”“教化”太平盛世的理想状态,无论是回答方式还是意义内涵,均符合乃至超出孔子的预期。虽然《论语》关于曾皙的记载只此一处,但已将他较高的音乐水平、恬淡的性格特征、深藏不露的学识修养以及追慕旷逸的个人志趣较为集中地展现了出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论语》具有寓人物形象品质于记言、纪事之中的特质,上述小型叙事场景反映出孔子的形象及性格特质。而其语录体、多对答的记叙方式,为后世以语录对答为建构逻辑的传记书写提供了蓝本。

《墨子》《孟子》同样具有在记言、纪事之中构建人物形象品质的特点,而论辩说理的色彩较之《论语》更为强烈。如《孟子·滕文公上》载孟子与农家代表人物许行及其徒陈相论辩事。面对陈相的发难,孟子并不急于进行说理层面的驳斥,而是先反问陈相一系列关于许行用度是否自食其力的问题,在陈相“害于耕”“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的回答中寻找到逻辑不相切合之处,依照其逻辑环环设问,最后提出“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的论难,迫使陈相自相矛盾,再展开说理,驳斥陈相之谬。其中,许行的身体力行与未直接和孟子交锋的神秘色彩、陈相一旦认定即“尽弃其学而学焉”的一以贯之,以及记叙的核心人物孟子循循善诱而“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的论难,都透露出人物形象及其性格特质。此则文本在记叙方式上明显有因袭《论语》语录对答体的痕迹,而话语背后的逻辑理性与思辨特质更为突出。与此相同而较为典型的还有《墨子·公输》载墨子止楚攻宋事。墨子劝阻公输盘的方式,依然是先依照对方逻辑展开设问,待公输盘称“吾义固不杀人”后,以“宋何罪之有”予以反诘。其后见楚王亦待其自言富而窃其穷之人“必为窃疾矣”而以楚攻宋“为与此同类”,一个不卑不亢、有礼有节而又提前布置、料事如神的墨子形象凸现出来。较之《论语》《孟子》,一方面,《墨子》此则在叙事风格上更具有凝练而平淡的特质;另一方面,最后一段“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的叙述,游离于止楚伐宋事件之外,这种文末关于人物在事件结束后看似平淡而简练、具有说理性质的交代,凸显出文本记叙中蕴含着相当程度的“志人”成分,这既是《墨子》不同于《论语》《孟子》的文本特殊表征,亦反映出春秋至战国子学著述内在“志人”因素萌芽的文学史状貌。

另一值得关注的是《庄子》中具有寓言性质的传记书写记叙,具有极强的“志人”因素,对后世寓言传记、假传类传记书写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与影响。就文本性质而言,《庄子》是先秦子学著述中蕴含文学元素最多、文学性最强的作品之一,相当部分的篇章具备刻画人物形象、品质的特质,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在语录对答的记叙之中,完成对人物形象与品质的部分建构。如以惠施与庄子为核心所展开的对答记叙,即在整体上典型地反映出庄子与惠施的部分人物形象与性格特质。如两人大瓠之论、大树之论、观鱼之辩,以及惠子相梁而庄子往见之等交谈论辩,均显示出一个思考深入、善于辩论而心无挂碍、自由自在的庄子形象。较可值得注意的是,两人关于“人固无情”的讨论,庄子虽持“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的观点,然过惠子墓时,仍不免有“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的伤感之叹,这反映出庄子有着普通人情感特质的一面,与固定化的齐万物为一、超越生死而“无情”的庄子形象存在较大差异。惠子虽然在与庄子的诸多论辩记叙中,基本以衬托的角色出现,但刘向《说苑·谈丛》“惠施卒而庄子深暝不言,见世莫可与语也”的记载,说明惠子实则具备与庄子平等交流的水平,如《庄子·天下篇》载“惠施多方,其书五车”以及惠施本人“历物十事”的主张。抛却《庄子》中因记叙程式所造成的惠子基本处于下风的刻板印象来看,在两人的具体论辩内容中,惠子的言论亦有许多值得深入思考之处。

二是带有寓言性质的记叙中直接性的人物形象品质描写。这一部分主要以对名不见经传却在德行修养达到“至人”境界人物的记叙为主,往往具有寓言说理的成分,在相当程度上为后世寓传类传记书写的创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元素。如《德充符》所载王骀、申屠嘉、叔山无趾等或丑陋、或形残之人,实为“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有德者,这开创了以人物形貌之丑残衬托其德行之高的记叙方式。以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王禹偁《瘖髡传》为代表的寓传类传记书写:以主人公体貌之畸形而突出其德行、智慧之过人。如《种树郭橐驼传》《瘖髡传》,两文分别以“病偻,隆然伏行”的郭橐驼和“独默言无辞,止求一钱之惠,一饭之费,不言利福”的瘖髡为核心记叙人物,他们虽形貌丑陋却具备超乎寻常人的德行。

总之,许多先秦经、子典籍均具备或直接或间接的人物形象与品质的描写。可以说,先秦时代毫无疑问是传记书写的发端期,而先秦时代所开创的诸如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语录体的文本组织方式、寓言散文中所蕴含的人物刻画程式的不同类型的记叙,对后世的传记书写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二、两汉传记书写对“事实真实”与“叙述真实”的兼容

两汉时代,传记书写获得初步发展。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以《史记》《汉书》等为代表的史传文学获得长足发展,对后世中国古代传记书写的发展产生了本源性的影响;另一方面,两汉别传、杂传类作品在“志人”因素层面、在题材类型与文本形式方面,对后世传记书写产生导向性的影响。两汉时期,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历史典籍,其中史传部分对后世传记书写产生较大影响。除叙事手法、写作风格等形式、内容方面,在承继先秦时代所开创的传统而有所损益发展外,以《史记》为代表,所涉及的与传记相关的“真实”与“真实性”问题,为后世传记文本逻辑理性层面的“孕形”与概念意义层面的合理性存在,廓清了道路。

《史记》作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具有开创的性质,在诸如形式体例、记叙笔法、价值判断等方面,对后世传记书写作品的编纂与撰写均具有相当程度的启示意义。东汉史学家班彪曾对《史记》提出“采经摭传,分散百家之事,甚多疏略,不如其本”的批评。《史记》思想上是否存在“采经摭传,分散数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的问题,这与汉代人当时的学术观念与政治氛围有关,涉及内容颇为复杂,与史传关系不大,姑且不论。仅就其叙事内容而言,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与“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的优点,得到了班彪与班固的一致认同。其中,“不虚美,不隐恶”与“实录”的特点,对后世传记书写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俞樟华指出,《史记》“不虚美,不隐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人物的优点和缺点写在同一篇传记之中……二是在这个人物的本传写他的长处和功绩,而把他的缺点和不足写在另外的篇章之中。”从此可以明显看出其传承自《左传》的“书法不隐”与春秋笔法;而就逻辑关系来看,“不虚美,不隐恶”是“实录”的直接表现与显性标准,这同样应是无可置疑的。需要说明的是,前代学人对于班固称《史记》为“实录”的说法,存在相当程度的质疑,主要是从正常逻辑判断的角度出发,认为《史记》中对部分人物以及事件的细节性描写与刻画,存在相当程度的揣摩、虚构成分。这就涉及与后世传记书写相关亦极为重要的问题:真实性是否完全只存在于“实录”记载中。如《新唐书》载唐文宗与郑覃交谈即称“昔汉司马迁《与任安书》,辞多怨怼,故《武帝本纪》多失实”,而《史记》中涉及的部分人物细节性心理描写与小型场景中的人物对话,按照常理来说,非参与者必不能与闻。那么,此类描写是否真实或是否具有真实性的问题就颇值得探讨。对于此问题,学界存在多种观点。其中,较为合理客观的认识,当属钱锺书。

钱锺书在《管锥编》中,对于史家叙事、《史记》所叙鸿门宴及垓下悲歌事的见解相当精到。如“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此类语皆如见象骨而想生象,古史记言,太半出于想当然(参观《左传》卷论杜预《序》)。马善设身处地、代作喉舌而已”,“吾谓此数语者,无论事之有无,应是太史公‘笔补造化,代为传神’”,等等。钱氏指出,史家之叙录本即具有“入情合理”的一面,继而博征旁引,从古入手,先指出“古史记言,太半出于想当然”,而后从平常事理事情的角度出发,认为《史记》中具有揣测性质的虚构性描写部分,是“马善设身处地、代作喉舌”的结果,一方面受客观条件限制,当时不可能有现实意义上的翔实记录以飨后人;另一方面,“设身处地、代作喉舌”是依据当时具体事情做出的合乎逻辑的虚构描写,具有相当程度的合理性,“代作喉舌”不是自说自话,而是依循“见象骨而想生象”逻辑所完成的文本建构,完全可以达到“笔补造化,代为传神”的效果。其在《宋诗选注·序》中亦认为“文学创作的真实不等于历史考订,因此不能机械地把考据来测验文学作品的真实,恰像不能天真地靠文学作品来供给历史的事实。……考订只断定已然,而艺术可以想象当然和测度所以然”。作为史学巨著,《史记》的列传当然不能避免考订、求证的成分,但其同时兼具“测度所以然”的文学性。可以说,恰恰是两者的结合,使其真实性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着力体现实录精神,大胆使用审美性修辞两方面统一在《史记》创作中,构成了其独有的叙事风格”,俞樟华进一步就“实录”概念作出考察,指出“所谓实录,……是传记作者根据自己的世界观和思想认识水平,对人物事迹经过一番整理精选,从而把最能表现这个人物特点的事迹材料挑选出来,进行认真描写”。从某种程度上讲,后世对《史记》部分叙事细节是否真实的质疑,以及钱氏等学者的具体认识,涉及传记书写“事实真实”与“叙述真实”的观念。

事实的真实即记叙事情的真实。雷·韦勒克与奥·沃伦在《文学理论》中指出,“一个传记家遇到的问题,简直就是一个历史家所遇到的问题。传记家要解释诗人的文献、书信、见证人的叙述、回忆录和自传性的文字,而且还要解决材料的真伪和见证人的可靠性等类的问题。在传记实际撰写过程中,传记家遇到叙述上的年代顺序,素材的选择,以及避讳或坦率直书等问题”。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官方史传中亦有着较为鲜明的反映。“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是司马迁的生命底色。太史公的人生经历与自我明志之言即在相当程度上彰显出《史记》背后极其严肃的写作旨归,虽然《史记》诸如年表类篇章存在前后相抵牾之处,但鉴于《史记》穷太史公毕生心血,乃至灌注生命意志的成书性质,可以说任何无依据的揣测、质疑《史记》事实真实性的说法基本都不能成立。而无论后世史传、杂传还是传记书写,都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史记》的影响。总之,两汉时代以《史记》为代表的史学典籍,为后世传记书写的最基本属性——“事实真实”的存在与成立,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可靠遵循。

相对而言,“叙述真实”则更具文学性指涉。正如赵白生在《传记文学理论》一书中所指出的,“传记并不是纯粹的历史,它还需要表现传主的个性,……除事实的真实外,传记还需要另一种真实”,也即“叙述的真实”,可以概括为真实的一贯论(coherence theory of truth)的观点:“真实并不是叙述与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是叙述各成分之间的关系”。王宁进一步指出,“优秀的传记作品尤其是那些基于真人真事的文学传记作品,必须超越传记的细节真实”,也即“要再现传主的个性,传记作家就必须选择一类事实以确保叙述的‘连续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叙述真实”有可能与“事实真实”存在矛盾,毕竟传记大多篇幅不长,诸如《桑怿传》等在更大程度上遵循的是“叙述真实”原则。这就要求高明的传记作者将事实的真实和叙述的真实兼顾起来:“前者要求他信守一致论,后者需要他服从一贯论。”因而无论是史传、别传、杂传还是文学传记,“一致的一贯论就构成了传记文学的特殊的真实性”。司马迁称“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即是传记文学特殊真实性表征的一端。

有明于此,可知前文所述钱氏所持论,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对历代质疑《史记》细节描写事实真实性的问题作出了回答,更完成了对传记“叙述真实”的合理性建构。要之,“从事实的真实出发,传记作家没有权利增减象骨,更没有权利替换象骨。他不能‘因文生事’,但叙述的真实却要求他‘以文运事’”。这一方面为后世传记书写的叙事组织方向提供了趋进的指引,另一方面则为不同类型与文本性质的传记书写作品的多种方式的纪实功能表达,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汉书》大致上依循《史记》所开创的史传传统进行撰叙,并在某些方面有所损益。较之《史记》,其叙事的客观性与人物描写的内在一致性更为突出,也更为强烈。有学者指出,《史记》的编纂与撰写,是在继承《春秋》笔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参考《尚书》《国语》《左传》等史体,将记言文献与纪事文献融合,大都呈现叙事完备的“帝王传记”特征:“司马迁改变先秦时期重在‘言’、‘事’载录的兴趣,而是突出历史中的人的活动。”而《汉书》则更多地遵循《春秋》体例,但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中断了司马迁《史记》‘本纪’传记叙事的模式,开启后世正史‘本纪’书写的规范,从而由‘帝王传记’走向‘帝王大事记’”,深刻影响了后世正史的书写模式。除却突出历史中人的活动特点外,《史记》“成一家之言”的性质,从某种程度上讲具有较强的主观色彩,最为直接的表现即部分篇章文末的“太史公曰”部分,相当程度地影响了后世对记叙人物、事件的臧否评价。因而从总体来看,《史记》呈现出较多的非官方意识形态的记叙立场,其本身的成书与撰述过程,也强烈地带有司马迁父子思想的痕迹。而《汉书》作为纪传体断代史,则更为注重叙事的完整性以及各部分间的衔接,务求篇与篇之间、篇章自身内部基本连贯一致。如较之《史记》所载的《高祖本纪》,《汉书》中的《高帝纪》明显更为注重时间逻辑线索的事件串联,而对人物形象的刻画、细节性心理以及语言描写,则较多参录《史记》,使得这部分退居次要地位。《高祖本纪》载鸿门宴事件经过,自“沛公从百余骑”起至“立诛曹无伤”仅五十余字。而《汉书》之《高帝纪》则从“亚父范增说羽”记起,运用了大量语言描写,详细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由此可见,《史记》更为注重“叙述真实”,因而对于最能展现项羽人物形象与品质的鸿门宴事,略记于《高祖本纪》而细述于《项羽本纪》。《汉书》对于高祖生平所参与事件,依循相关材料、按照时间顺序作最大限度的汇纂,注重事件延续性的“事实真实”、篇章连贯性的完整叙述。

总之,《史记》较为集中且突出展现的是“叙述真实”以及背后司马迁本人的思想及史学判断;而自《汉书》以下,至于历代官方正史,则更注重呈现记叙内容的“事实真实”,这既受到官方主导修撰史书严肃性的影响,同时亦是历史本身“知见兴替”而“殷鉴后人”功能的体现。两汉以《史记》《汉书》为代表,包括世家、列传等体例在内的史学类传记,从理论合法性与内容事实建构两方面,完成了对“事实真实”与“叙述真实”的兼容,从而为后世传记书写多方向可能性的题材、内容发展衍进奠定了逻辑层面的合法性基础。


三、传记书写非官方形态的开端:两汉的别传、杂传及其他

较之史传,两汉别传、杂传类传记作品亦有特点,一方面,从作者身份来看,别传、杂传类传记作品的作者往往具有非官方的身份,使得对记叙对象的选择往往具有更多空间,而文本性质与内在旨归也不再囿于官方意识形态与政治意义的藩篱,而呈现出更多的可能性意义;另一方面,从形式上来看,两汉别传、杂传类作品有别于官方史传所形成的相对固定的书写程式,更多地具有私人化的意味,内容思想上也呈现出非官方形态的特质。这一方面为魏晋时代别传、杂传创作迈向辉煌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则对后世高士、列女、孝子、仙异类传记书写的创作产生了较大影响,具有相当程度的启发意义。

查考文献可知,汉代别传在数量上并不丰富,散佚的情况居多,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作品为《东方朔别传》。关于《东方朔别传》,其作者已不可考,《隋书·经籍志》将其归入史部杂传类,并著录为八卷,现已整体散佚,其佚文散见于《文选》(李善注)、《太平御览》、《艺文类聚》等类书中。

就目前可见的《东方朔别传》内容来看,其记叙以东方朔为核心,以叙列故事为主要方式,虽然所叙之事涉及仙异,且较为荒诞不经,但仍然在相当程度上丰富了《汉书·东方朔传》对东方朔人物形象及品质的刻画。如《汉书·东方朔传》载其切谏董偃违礼事,称“朔虽诙笑,然时观察颜色,直言切谏,上常用之”,强调东方朔虽以滑稽、善调笑见宠于武帝,实则大节无亏,与《太平御览》所引东方朔婉谏武帝“止方士”故事具有相当一致的意义旨归。此一婉谏武帝事,涉及仙异的成分,且据《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的相关记载,基本可以肯定武帝由好方士到“益怠厌方士之怪迂语”,进而“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的转变,并非由东方朔主导,因而此处记叙故事性的成分较多,并不一定真实。但就其文学表现而言,此一记叙无疑更加突出了东方朔的诙谐、滑稽,以及不失人臣大节的人物形象与品质,补充与照应了《汉书·东方朔传》的相关评价与论断。此外,从整体上来看,《东方朔别传》叙事的内在逻辑并非连贯一致,而是着力于凸显人物不同方面的形象与品质,这固然与其散佚的现存文本形态与性质有关,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别传这一非官方主导的文学形态,较之成体系的史传,风格更加自由,内容构成也更为散化,从而为后世疏离官方意识形态、具有私人化写作旨归的相关传记书写提供启示与借鉴。

较之别传类作品,汉代杂传类作品在数量上更为丰富,其对后世相关作品的影响也更为深远。其中,刘向《列女传》为较具代表性的作品。除《列女传》外,刘向另有《列仙传》《列士传》《孝子传》等作品。但学界一般认为,《列女传》作者可确考为刘向,其余三传作者是否为刘向,则存在争议。从整体上来看,汉代以《列女传》为代表的杂传作品,不仅在题材上使记叙对象不再局限于官方史传的政治性人物,进一步以人物志趣与品行集中划分论列,而且以女性为主要记叙对象,虽然《列女传》有着“列古女善恶所以致兴亡者以戒天子”的思想成分,但以女性人物为中心展开的记叙,本身就具有突破性意义。就影响而言,《列女传》即开后世以女性为主要记叙对象的传记书写之先河,主要表现在对所记叙对象身份的开拓:一方面,后世女性传记书写的旨归,承续了《列女传》所开创的称赏女子贞顺节义、孝悌终身或能识大体等品行的固定模式与思想内容。如宋代王禹偁《唐河店妪传》、苏舜钦《爱爱传》、蔡襄《曹女传》等,均从不同角度与方面展现对女子品行的称赏。另一方面,《列女传》中存在对深具德行而身属平民阶层女子形象与品质的记叙,虽然整体上仍然具有较强的诸如强调“女德”以辅佐帝王、教化世人而垂鉴后世等政治层面的意义旨归,但其中亦有部分对女子恪守节义、聪慧而能“辩通”的记叙,这部分记叙虽然与男权政治存在关联,但也体现出对明事理、识大体且能言辞的女子的称赞,这在汉代乃至唐代以前的相关女性传记作品中应属罕见。

如《辩通传·晋弓工妻》所载弓工之妻既非贵族,亦无姓名,而能够阐明“今妾之夫,治造此弓,其为之亦劳矣”,暗含对晋平公因弓而欲降罪于人做法的委婉批评。所言“妾闻射之道,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盖射之道也”一方面有教喻晋平公射艺的意味,另一方面,结合先前晋平公的“不穿一札”与后文“平公以其言为仪而射,穿七札”的记叙可知,此处的话语,暗中指出实乃晋平公射技不佳的事实,不仅成功地使其夫获救,还得到三镒之金的赏赐。《辩通传·齐女徐吾》通过言语“辩通”展现个人形象品质而去政治化的特点更为突出。虽然徐吾因家贫而“烛数不属”,但其“起常早,息常后,洒埽陈席,以待来者。自与蔽薄,坐常处下”而“为贫烛不属故也”,故当邻家妇李吾以“徐吾烛数不属”为由而“请无与夜”时,徐吾则先言明自知“贫烛不属”而勤过于人且委从人下,其后又道出“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余光,不使贫妾得蒙见哀之恩”这一平实的事实道理,进而站在李吾等人的角度,道出共烛之明亦是“诸君常有惠施于妾”之事。共烛夜绩则属中国古代女性寻常的从事生产劳动之事,较之弓工之妻言于平公而救其夫,此处记叙徐吾层层递进地将为人处世的道理一一阐明,展现出女子聪慧辩通、善度情势的形象与品质。

此外,同为刘向所编撰的《新序》《说苑》两书,其中许多内容也与传记书写关系密切。如采集先秦时代至汉代史事和传说编撰、具有历史故事类编性质的《新序》,其对于先秦时期一些具有“公共素材”性质事件的记叙,不仅情节完备、人物形象特质突出,在内容上还具有寓言类传记文本的思想性质,如脍炙人口、被选入小学语文教材的《叶公好龙》寓言故事,即出自《新序·杂事第五》。在形式上,《新序》亦呈现出典型的传记书写特征,正所谓“其所保存的是这些传记行事的另一种状态,而不见得是对某一书的征引或采摭”。而“依据先秦至汉初流传的典籍所载轶事和论说编撰而成”、以记述诸子言行为主的《说苑》,虽然是刘向献给当时皇帝的一部进谏之书,但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说苑》采编的故事不仅“大多有情节、情境、背景、悬念及人物对话等要素,描写刻画的形象真切、事件清晰、人物生动,具备了后世小说的雏形”,还多用对话的语录体形式建构人物形象,鲜明生动,“丰富了后世叙述表达的风格”。而《说苑》中的故事同样具有鲜明的寓言类传记书写性质,“刘向对他书材料的征引具有选择性,针对大部分的引录文献作出了更适于寓意表达的文学化改造”,《说苑》不仅情节内容丰富,而且采用对话的形式完成故事建构,通过区分人物主次、在对话语言中彰显作者自身的立场观点与价值判断,形成了“以宽厚和缓的方式进行着独特的思想表达”的独特撰述风格。

进一步查考出土文献中与传记书写相关的部分内容,亦能予人以新的启发。如睡虎地汉简《昔者楚文君南将涉江》,仅用不足300字,讲述了楚文君涉江时津女规智辩救父与受封的故事,刻画出一个机智、善言的津女规形象。有学者已指出,此一故事与《列女传》中的《赵津女娟》内容相似,“此类津女救父的故事至少在文帝时就已有流传”,给刘向《列女传》文献来源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甘肃放马滩秦简《丹还阳记》记述名为丹的自刎而死之人死而复生的故事、敦煌马圈湾汉简记载韩朋夫妇的故事,突出描绘了韩朋夫妇忠贞恩爱的人物形象,揭示出“行善获福,行恶得殃”的主题,改变了学界对于“志怪”这一题材类型的小说诞生于晋代的传统文学史认知。

总之,两汉以《东方朔别传》为代表的别传类作品与以刘向《列女传》为代表的杂传类作品,以及《说苑》《新序》、出土文献中具备突出传记书写元素的作品,均具有补史之阙与垂鉴后世的性质。而较之于官方史传,部分作品与王化政治思想疏离、注重对个人品质记叙,具有较多非官方成分的记叙,为后世题材与内容趋于非官方形态、写作目的与旨归具备较强私人化意识的传记书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 语

传记书写在先秦时代结胎、孕形,诞生于两汉时期。先秦典籍包含丰富的传记书写元素,整体上完成了对传记书写的叙述重心发生由“事”向“人”转向的引导。两汉时代,无论是史传中为后世传记书写奠定合法性基础的“事实真实”与“叙述真实”兼容特质,抑或是别传、杂传作品所开启的后世传记书写非官方形态的先河,都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传记书写的整体走向与最终形态。先秦两汉时期的传记书写为后世传记书写的进一步发展、“传”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成熟独立奠定了基础。从整体上来看,先秦两汉的传记书写虽然以纪事、纪实为主,具备较多的叙事元素与史性特征,但先秦两汉的诸多典籍在记叙形式、具体内容、逻辑构成等方面,已然昭示了传记书写内在丰富的文学元素,传记书写以“志人”为核心的文本特质初露端倪,为后世诸如《五柳先生传》等具有典型意义的传记文本的诞生,开辟了文学化的演进道路,提供了文体学的合法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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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导夫先路”:论早期经典与中国古代的传记书写刊于《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8期(第133-146页)。若下载原文请点击: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Fc1KeZPKhRFUQHcFWz7Be3t5NpyMkDZZmuS-EHlgPqEoylkK_KnDxR4LhabW9JEwjZ16tbCX5FZGn_eYdBLIR8TB-vz_soRXW0FJuzCrxmLNbKZ67_gL4I_D1vZvk2C1H8fiJZU_UjRZQJmK3H5o-EHXflduMnRdsb12jAvVWHd6kdRqefl23gzAjSkKfnGI&uniplatform=NZKPT&language=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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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艺聪

审校:孙启艳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上海交通大学主办的CSSCI来源期刊,综合性人文社科期刊,每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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