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综合广播《高爽说法》节目,自2022年开始聘请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瞿建洋律师作为嘉宾,协助解答分析法律事件,帮助听众朋友们解答法律问题。瞿建洋律师将解答的法律问题以书面方式提供给大家。
【新闻事件】
【新闻事件】
1、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猥亵?
答: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手段等因素,行为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猥亵”,那么对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从严把握。
具体而言,在区分猥亵一般违法行为与猥亵犯罪行为时,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猥亵行为侵害的身体部位所代表的性象征意义明显与否;(2)猥亵行为是否伴随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3)猥亵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4)其他能反映猥亵行为对被害人身心伤害大小,对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冒犯程度大小的情节;(5)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以及其他反映行为入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情节。考虑上述某一项或者某几项因素,如果猥亵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一般而言,出于亲昵、戏谑,亲吻他人脸部,不属于“猥亵”;强行亲吻被害人脸部,结合其他情节,如果确有必要认定属于猥亵行为的,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即可做到“罚”当其“罪”。
3、女子可否要求民事赔偿?
答:可以,女子的健康权受损害,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电话:15370208607
邮箱:qjy@jhr-law.com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党员律师,执业十余年,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第三层次),无锡市律协惠山分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无锡市律协优秀建筑不动产专业团队成员,无锡市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名优律师团成员,无锡FM937新闻综合电台常年特邀嘉宾。
2015年2月加盟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现为建筑不动产部副部长,业务领域主要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常法、商事、资产并购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专业案例多次入选无锡律协年度优秀案例。瞿律师长期服务于万科地产、龙湖置业、恒隆地产等多家知名地产企业,同时亦为力胜粉体科技公司、国聚高温材料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务范围同时涵盖婚姻家庭财富传承、侵权类等多个民事领域。瞿律师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终生的执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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