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汇人快递】2024年第10期(总第804期)

学术   2024-10-28 09:51   江苏  

金汇人快递


 时讯 | 新法速递 | 典型案例 

NEWS INFORMATION


《金汇人快递》

2024年第10期(总第804期)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一、时  讯:



1、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交流经济形势和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调研情况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10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9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情况分赴各地开展调研,会议就此进行了交流并研究了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地落实,及时评估和优化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进一步提升宏观调控成效。同时更加注重政策和市场的互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更好激发增长动能。

会议部署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冰雪运动加快普及,冰雪旅游、冰雪产业蓬勃发展。要进一步扩大冰雪运动群众基础,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动青少年冰雪运动发展,提升冰雪运动竞技水平,发展冰雪项目竞赛表演产业,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促进冰雪运动在全国普及发展。要提升冰雪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差异化、特色化冰雪旅游,强化冰雪装备研发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附加值。要培育一批冰雪领域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水平,丰富冰雪消费产品,优化冰雪消费环境,健全冰雪标准体系,推动冰雪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

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加强基础研究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大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资助力度,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要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要依法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严惩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作风学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二、新法速递


(一)税务、金融专题.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发布《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税〔202428

《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明确,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全面实施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将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相对于前期改革试点,《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明确了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通过税收引导相关企业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办法》在税额标准方面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情况。在国家层面,参照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统一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则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确定,同时,要求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2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意见》还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规定,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二)行政专题


1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国务院令第792

《条例》保持了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体制的稳定,根据出口管制法的规定,对有关机构和部门职责予以明确:一是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指导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统筹协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重大事项。二是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国家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工作。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工作。四是海关依法在口岸具体负责查验放行。


2国务院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国务院令第793

《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和定位,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二是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着重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和指引的事项,为地方自主管理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履行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留出空间。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国市监质监规〔20246

《实施意见》聚焦当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通过生产单位“源头赋码”记录信息,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查验信息,实现对重点工业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追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注重统筹当前与长远。明确2024年、2025年、2027年三个阶段目标任务,逐步实现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二是助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实时获取、动态追踪,实现对风险问题的精准定位和防控,促进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三是实行追溯方式开放多元。基于节约资源、减轻负担、多元便利的原则,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已有的追溯途径,与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不对任何已有追溯方式和追溯系统作排他性限制。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发改委令第26

本次修订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做了全面修改,并新增17条,修订后共七章36条。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一是严格评标专家库组建条件。明确评标专家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组建单位依法组建,提高组建评标专家库的基本条件,对专家总人数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规范评标专家选聘。增加对评标专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电子化评标技能、年龄条件等方面基本要求,加强评标专家入库审核,要求对拟入库专家进行测试或评估,确保评标专家专业素质过硬。三是细化评标专家抽取规定。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要求。四是深化评标专家库共享。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五是强化评标专家履职管理。明确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责任,逐项细化完善评标专家档案记录、教育培训、履职考核、动态调整等管理要求。六是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综合采取责令改正、罚款、暂停评标、取消评标资格、移送纪检和司法等处理措施,打击评标专家违法行为。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2

《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1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暂行办法》提出,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病残津贴月标准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要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421

《办法》共752条,在定点机构确定方面,对资源规划、机构类型、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作了规定,并对分支机构(站点)申请定点管理明确了相应规定。在运行管理方面,对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协议履行、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信息管理、行业自律、价格收费、基金使用、内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动态管理方面,明确了机构信息变更、协议续签、协议中止、协议解除的管理要求,并对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责任予以细化。在经办服务管理方面,明确了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等。在监督管理方面,区分了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监管职责划分,明确了各自监管的重点内容和管理方式。







(三)司法实务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法释〔202412

解释共计26条,除了第26条是关于施行时间及效力的规定外,其余25个条文都是针对具体问题作出的规定。一是明确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解释》将监护纳入侵权责任调整的民事权益予以保护,加强对拐卖、拐骗儿童行为和其他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二是明确监护人责任,教唆、帮助侵权责任和教育机构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解释》依法认定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教唆、帮助侵权人,教育机构以及校外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强化监护职责的履行,坚决制裁教唆、帮助侵权。三是明确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形态。《解释》明确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犯罪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并协调刑事追缴、退赔与民事赔偿的关系。四是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适用规则。五是明确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自身损害(即产品自损)属于产品责任赔偿范围。六是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解释》强化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责任意识,维护动物饲养管理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是明确了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解释》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顺位和责任范围,依法支持被侵权人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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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朱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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