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建洋律师为江苏省新闻综合广播《高爽说法》节目法律解答(十三)

学术   2024-05-24 16:38   江苏  

江苏省新闻综合广播《高爽说法》节目,自2022年开始聘请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瞿建洋律师作为嘉宾,协助解答分析法律事件,帮助听众朋友们解答法律问题瞿建洋律师解答的法律问题以书面方式提供给大家。

【事件一】

案件情况:离谱!武汉爹爹买块墓地竟被别人落葬了!换墓还要额外补钱!

曾先生介绍,2019年他给自己买了一块墓地,自己母亲的墓地也在附近,没想到今年亲戚去上坟时,发现他的墓地竟被别人占了。既然看中的墓地已经没有了,曾先生想退钱,却并不是那么顺利。曾先生说,自己一万三买的墓地,现在换墓却要加钱,他肯定不愿意。

陵园负责人:换墓要补足全款

 

民政部门:将协调,该退钱的退钱


【律师分析】

1、购买墓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墓、活人坟等;购置墓地和塔位须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另外,《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租)确保自用外,公墓经营者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出售(租)超面积、豪华墓穴,不得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

2、购买“活人墓”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主张赔偿?

答:民政部、发改委等八部委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象。违法购买墓地的人与公墓经营单位之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法购买者存在过错,一般是可以能拿回购墓款,其他如墓地价格上涨的损失部分,法院可能会根据合同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墓地管理责任如何规定?

答: 《民政部关于坚决查禁违规销售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的紧急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属于地方人民政府兴办的,民政部门要承担直接责任,其上一级民政部门要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属于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的,其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直接责任,当地民政部门要承担政府的监管责任。

4、陵园集团是否需要退钱?

答:需要看合同,如果曾先生是和陵园集团签订的合同,费用也是支付给陵园集团,那么陵园集团需要退钱。如果老人没有和陵园集团签订合同,费用支付给第三方的,老人可以将合同第三方和陵园集团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购买墓地的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5、陵园集团是否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答: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本事件中陵园集团已违反上述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民政部门还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陵园的销售档案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则会要求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第二年的销售资格。



瞿建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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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党员律师,执业十余年,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第三层次),无锡市律协惠山分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无锡市律协优秀建筑不动产专业团队成员,无锡市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名优律师团成员,无锡FM937新闻综合电台常年特邀嘉宾。


2015年2月加盟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现为建筑不动产部副部长,业务领域主要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常法、商事、资产并购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专业案例多次入选无锡律协年度优秀案例。瞿律师长期服务于万科地产、龙湖置业、恒隆地产等多家知名地产企业,同时亦为力胜粉体科技公司、国聚高温材料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务范围同时涵盖婚姻家庭财富传承、侵权类等多个民事领域。瞿律师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终生的执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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