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在广西南宁联合举办“新公司法实务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作总结发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司法领域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实务业务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分享。
其中,谢婷律师受邀在大会上做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解除和出资返还”的主题分享,分享以一起自己承办的股权代持胜诉案件开展出来,对股权代持协议的性质、能否任意解除、出资能否返还的思考,并引申了对实际出资人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解读。
这也是谢律师继去年受邀出席全国律协公司委举办的年度会议并获得优秀论文奖之后,再次受邀出席的全国律协公司委举办的年度盛大会议。感谢全国律协公司委的邀请和认可,谢律师表示将继续在公司类诉讼和非诉业务的道路上努力专研、学习。
谢 婷
手机: 1726930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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