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保函付款纠纷

文摘   财经   2024-09-27 08:00   北京  
我国独立保函的司法实践,服务于独立保函商业实践,从无到有,并不断规范完善,总结起来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9年至2011年期间的独立保函司法实践的初始阶段,第二阶段是2011年至2016年的独立保函司法制度的建立阶段,第三阶段是2017年至今独立保函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成熟的阶段。

我们很荣幸参与并见证了我国独立保函司法制度从无到有、并不断规范完善的整个过程,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独立保函司法解释,并自2018年以来,以持续的司法实践和独立观察,助力我国独立保函规则在立法和司法裁判层面的不断完善,见证了独立保函法律业务成为中国涉外律师基础业务的历史进程。

我们编辑撰写的独立保函中国法律实践观察2024年年度报告,结合实务提炼了独立保函开立纠纷、付款纠纷、欺诈纠纷以及申请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相应规则,并结合香港、印度、埃塞、厄瓜多尔等国申请止付独立保函实践,归纳总结了我国申请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的要点。

本 期 内 容 概 览

一、 独立保函载明的到期日或到期事件是权利除斥期间

二、非延即付条款中受益人作出第一次相符索赔要求仍是担保行兑付的前提

三、 开立人负有审单付款中的善意义务

江律法评
近30年来持续专注于“一带一路”和“涉外法治”相关法律服务,对基础设施领域有深刻的理解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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