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的支付工程款责任限于单层转包和单次分包

文摘   财经   2024-10-25 08:00   中国香港  
近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告披露,经过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公开招投标手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天地源唐城公司”)与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枫公司”)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项目已经竣工,但工程竣工结算尚未完成。

原告傅书涵、单国杰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长枫公司就《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请求判令天津天地源唐城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请求判令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部分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实际施工人向其合同相对方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主张合同权利,同时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多层转包和多次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依据此规定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众号合集《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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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律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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