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 |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约定不明的应从轻推定为补充责任

文摘   财经   2024-09-10 08:00   吉尔吉斯斯坦  
近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文投控股”)公告披露,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化建十四”)起诉,主张文投控股应按《融资协议》的约定返还本息及相关费用,主张案涉项目以文投控股的名义开发,但实际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北文投南京公司”)负责实施,案涉项目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人已由文投控股变更为北文投南京公司,因此,北文投南京公司应当与文投控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驳回了化建十四关于连带责任的诉请。
需要指出的是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根据《民法典》对当事人约定责任不清时,应从轻推定责任的基本精神,在当事人就责任到底是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的约定不清时,应从轻推定为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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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律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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