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股权被冻结期间,应可继续办理公司其他股东的增资扩股登记

文摘   财经   2024-10-28 08:01   北京  
近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告披露,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邕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邕睿”)收购其持有的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诸暨文盛汇”)股份,公司计划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累计持有诸暨文盛汇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从而成为诸暨文盛汇的控股股东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仍在对交易方案核心问题进行沟通、磋商和审慎论证,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此次交易对手方为上海邕睿,是诸暨文盛汇的控股股东。经查询,粤民投慧桥捌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前保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全部冻结了上海邕睿持有的诸暨文盛汇52.47%的股权。上海邕睿已对上述保全裁定和超额保全行为提起复议和执行异议。

需要指出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但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增资扩股登记。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众号合集《涉外法治》

特别声明

本文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任何立场,亦不应当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本文任何内容。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

江律法评
近30年来持续专注于“一带一路”和“涉外法治”相关法律服务,对基础设施领域有深刻的理解和观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