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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员工、提高认可度等,实务中,企业多会向员工提供工资报酬以外的福利,例如:班车、宿舍、饭堂、体检等。这些福利,有些可能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有些可能仅临时通知执行或按照惯例执行。
对于这些福利,企业可以随时取消吗?是否必须员工同意?
一、什么是福利待遇?
在劳动争议中,福利待遇主要指企业为了吸引应聘者入职,或为了满足员工工作生活的共同或特殊需求,在工资报酬、法定待遇(如社保公积金、高温津贴、职业危害体检等)外,额外提供的一些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如班车、宿舍、饭堂、体检等。与工资报酬(与员工提供的劳动价值有密切关联)不同,福利待遇不直接以劳动成果为对价。
二、企业可以随时取消福利待遇吗?
当企业取消福利待遇,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同意?让我们看看如下真实案例:
典型案例一
【(2021)粤1226民初21号】
A房产公司为员工提供食堂,并按照12元/天的标准向员工发放伙食补贴。A房产公司还发布了《关于员工餐费补贴的通知》,明确按每餐8元在员工工资中扣除收取伙食费。
2016年初,A房产公司饭堂解散。但伍某2016年6月前后均有另外收到A房产公司12元/天的伙食补贴。后,A房产公司未发伍某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伙食补贴,伍某提请仲裁要求A房产公司支付该伙食补贴。
【法院裁判】
A房产公司曾发文公示以开设饭堂形式向员工收取伙食费,实际是向用餐员工补贴其实际用餐成本与伙食费之间差额,属于A房产公司的规章福利。2016年初饭堂不再运营后,A房产公司没有发文取消该福利且继续发放伙食补贴,因此A房产公司不能仅以饭堂实际不再运营为由否认该福利的存在。
典型案例二
【(2024)粤01民终6006号】
D公司每两周为在岗员工按2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下午茶,后因发生经营困难取消了该项福利。叶某因D公司停工主张D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主张自下午茶福利取消以后的下午茶补贴。
【法院裁判】
叶某与D公司并未在劳动合同中就下午茶福利待遇作出明确约定,对于双方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待遇,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D公司有权视其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叶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D公司曾承诺取消下午茶福利待遇后会发放现金补贴,且《福利管理规定》也载明D公司有权视经营情况就该福利作出调整或取消,现叶某开要求D公司向其支付涉案下午茶福利补贴,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从上述案例可见,即便是福利待遇,也并非系企业可随意取消。福利待遇给付依据不同,企业自主权限行使范围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法定福利
法定福利,指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福利待遇,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职工年休假,此属于法定福利。法定福利系企业的法定义务,并非企业与员工意思自治或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体现,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企业应当履行给付义务,不得随意取消。
2、约定福利
约定福利,指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中约定的福利待遇。当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中明确约定了相关的福利待遇,此情况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如需调整或者取消,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3、规章福利
规章福利,指企业通过规章制度明确的福利待遇。此种福利的内容、形式、数量等均由企业决定。虽然该等福利待遇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体现,企业具有自主权限,但若企业一旦在规章制度中确定了相关福利,应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法律顾问指引
虽然与工资报酬不同,福利待遇不直接以劳动成果为对价,企业具有一定的自主权限,但该等自主权限并非无限制的。福利待遇给付依据不同,企业自主权限行使范围也有所不同。
我们企业在设置福利时,除要考虑自身具体情况外,还应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调整、修改,甚至取消预留空间,如设置福利时明确享受条件并严格按照享受条件执行,切勿随意超出福利范围给付,此将可能导致福利丧失其发放目的(如案例一的伙食补贴),同时,明确“公司有权视其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为未来特殊情况下的调整预留操作空间。
最后,如确实需要调整,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如约定福利的协商约定一致,制度福利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