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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并非强求你开口,但所言皆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这句话,你一定不陌生。对影视爱好者来说,已经是一句耳熟能详的经典台词。然而,当场景转至微信聊天界面,这番话语的法律效力又该如何界定?
不论是在民事案件,还是在刑事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都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法定形式,但是,作为证据来说也有一些要求。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今天大摩来教大家如何保存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自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微信、微博等记录正式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微信证据的六种表现形式
·文字微信记录
·图片微信记录
·语音微信记录
·视频微信记录
·网络链接记录
·转账支付信息
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证实聊天的对象是案件当事人。
2.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及删除部分聊天记录。
3.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时需整理、标注好相关信息。对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及昵称代表的人物等。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微信转账交易记录怎么调取
1.在微信底部菜单栏,选择“我”——“服务”——“钱包”功能菜单
2.在钱包功能主界面,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
3.在账单功能界面,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账单下载界面
大摩在这里提醒各位企业经营者和商业精英们,微信截图作为证据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微信聊天对象身份信息明确。
不管是商业合作来往中,还是恋爱交友生活中,都要注意对方是否是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的。如果微信使用者与实名认证者的身份有出入,例如要证明李四的账号实际是张三在使用是非常难的,就需要其他更加直接的证据予以证明。
2. 微信聊天内容清晰完整。
重要的事情建议编辑好了通过文字进行发送,以固定好证据;如果是语音也注意表达清晰、清楚、明确。对于对方的语音需要确保表达清晰,可以自己进行翻译转化,并把语音刻成光盘向法院进行提交,而且要将相关的语音自行转化成文字版进行提交。
3. 微信原始聊天记录要能够重现。
重要的聊天记录要保管好,不要因为一时气愤就拉黑删除微信,有时候一个微信记录就足以影响案件的成败。电子数据类型的证据原则上都需要重现的,便于法官在现场对原始聊天记录进行阅览的,而不是看截图录屏等复制或转化的资料。如果有些聊天记录非常重要,又担心自己删除的,可以到公证处对相应的聊天记录进行公证。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