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单单动员人民进行战争,一点别的工作也不做,能不能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呢?当然不能……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1.矛盾根源深与矛盾表象浅的矛盾
社会矛盾要从根源上解决,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是解决起来十分复杂。
因为我们从表面看到的矛盾根本就不是问题所在。
比如邻居之间的纠纷,表面看是“两个不安分的家伙”在找事,都省事一点不就没矛盾了吗?
再比如两个陌生人排队的时候有冲突,表面看又是“两个不省事的人”在自寻烦恼。忍忍不就行了嘛?
这样的浅层矛盾数不胜数,但这根本就不是导致矛盾出现的真实原因。
根源在哪里呢?邻里纠纷的根源是“产权不明”,陌生人排队纠纷的根源是“社会契约不明确”。
就比如财产纠纷,有些时候表面看上去很简单,该咋判就咋判,但这样判真的能“服众”吗?这并不是说法官依据掌握的各种“证据”进行判断是不对的,而是说这样的做法有可能是“不到位”的。
只解决表面矛盾,是治标不治本的,是会出大事的,尤其是在今天。尤其是解决矛盾的人员,需要“多做一点点工作”,有时候可能是多说一句话,有时候可能要多跑几条路,多调查了解、多共情理解,这是一项需要热情、经验、善良,更需要回报的“社会工作”。
这样做就能无限接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这样的人我们见过吗?当然见过,以前的社区、村委就有,人缘好、口碑好、处事公道。但现在越来越少了。因为没有相应的回报,或者从别的什么地方他能用更少的付出获得更多的回报……
所以问题也很明确:矛盾的根源是如此的深刻而又牵一发动全身,是时代发展的复杂性决定的,客观上造成了所有人都知道根源是什么,但谁都没能力在根源上解决,这是长期存在的矛盾,只能说尽量深远地去解决、系统地去解决。
2.矛盾累积快与解决速度慢的矛盾
社会发展的速度很快,如果一直保持高速发展,很多矛盾就被新矛盾给掩盖了,所有人都无暇顾及旧矛盾,或者说有更重要的新矛盾去解决。
而一旦发展速度降下来,旧矛盾长期累积而不能很好地解决的后遗症就会暴露无遗。
表面看,是矛盾积累的速度变快了,但实际上是因为社会整体发展速度降下来了,过去长期被拖延的矛盾积少成多,怨气越来越多,最终转变成了戾气。
一个人如果因为“一块钱”而吃了亏,他可能会选择忍了。
但一个人如果因为“一万块钱”而吃了亏,他可能就不会忍了。
当他不忍了,那他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有可能了。
“吃了亏而不忍”就是迟迟不解决累积的矛盾而导致的后果。
为什么迟迟不解决呢?
如前所说,从根源上解决矛盾是很难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做到的事情,是需要全社会一起去解决的。但关键还在于真正有权解决矛盾的那些人,要起到带头作用,而不是躲事儿、躺平、拖延、耍滑头……所有的代价都要大家一起来承担,说不好谁担的多,谁担的少。
3.矛盾种类多与解决办法少的矛盾
矛盾的种类很多,但解决办法却很少,并且这些办法似乎都围绕着同样一个原则:大事化小,息事而不宁人。
就比如我们熟悉的很多矛盾调解的场面,看得最多的一个特点就是那三个字:和稀泥。
并且有些恶狠狠的执法者往往是把求助的人先训斥一通……
无论凶狠还是温和,他们的目的往往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算了,你忍了算了”……
这也不能全都怪他们。
解决矛盾最高效的办法确实就是“和稀泥”,成本也最低,收益却最高,会直接转化成他们的KPI,完成了多少矛盾的化解——实际上根本没有化解,只是软硬兼施地让有的人“服软”罢了。也就是“解决了提出问题的人”。
是什么让他们放弃了真正解决矛盾而和稀泥呢?我看到有人说上面有考核要求,每年必须达到百分之多少的结案率,并且逐年上涨以证明他们解决矛盾解决的越来越好……
还是那个问题:矛盾的根源是深刻的,并且看上去很难解决。
因为这个矛盾的根源,有可能就是矛盾本身。
这是一个信息更加开放透明的时代,首先要有一个开放的态度,其次要有更合理的机制,不能用矛盾去解决矛盾,实际上是在压制矛盾,矛盾一是需要纾解,二是需要赏罚分明。实在做不到赏罚分明,那“各给五十块钱”也比“各打五十大板”好得多。用利益去解决矛盾,不用吓唬人的方式去压制矛盾,现在的人,吓唬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