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药店摔倒为啥无人扶

体娱   社会   2024-11-10 09:41   北京  

翻开历史就会发现,作为或者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的法律,往往只是少数人欲望的工具……只有极少数民族不是等待缓慢的人类组合更迭运动在坏的极点上开创好的起端,而是利用优秀的法律促进其中间的过渡。幸福属于这样的民族!——切萨雷·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1.因为“善意总被辜负”

安徽宿州萧县一药店内,一位颤颤巍巍的老人买药时忽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并且抽搐。

药店店员的肢体动作显得很“冷漠”,没有上前查看,也没有任何急救措施,而是拿起电话报了警,在等待期间,店员还在接待其他顾客。

大约9分钟后,民警进入药店——穿着警服的民警,才“敢”帮扶这位倒地的老人。事后,老人已经去世……有些人对店员的“冷漠行为”也提出了质疑,认为这9分钟的等待时间错过了抢救的“黄金时间”。倒是老人的家属还挺讲道理的,被问及药店是否要对此事负责的时候家属表示:“还没有时间去问,该人家负的人家就负,不该人家负的,硬让人家负也不行。”

咋说呢——咬咬牙说吧,其实老人走了,对所有人都是解脱,包括他的家人。就不要再“道德批判”人家店员了。

至于说店员为啥“冷漠”——问谁呢?其实大家都知道为啥。

如果民警不穿警服,我猜他们都不敢轻易出手……

再说店员也没有“冷漠”,人家打了电话摇了人嘛,谁敢出手就让谁出手,自己可不敢……将心比心,都能理解。

不是我们冷漠,而是首先急救是很专业的事情,此前有案例:一位药店老板急救病人,救过来了,但胸腔按压按断了肋骨,家属和老板打官司打了几年,人家药店都搞黄了……这意味着一般人根本不理解急救是咋回事,也不接受急救带来的有可能的“附加伤害”,更不能像个有素质的人一样在了解原委之后作出深明大义的决定——反正“讹人”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讲到法律啊,那就不能不提那些“著名”的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你为啥要反抗”……这些杀人诛心的话实在是每每响彻夜空,让这片土地陷入无尽的黑暗。

善意总是被拥有审判权的人辜负,那就慎谈“善意”,好人没好报,谁XX还愿意当好人……

2.因为“法无定法”

上面说的是“动机良好”或者“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姑且有数不胜数的“被冤枉”“受委屈”的情形。

那么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那就更糟糕了。

在这种“说不清”的情形下,应当如何处置呢?

这时候,那个经典的法律命题就得到了深远考虑:

疑罪从有好,还是疑罪从无好呢?

对于“受害者”个人来说,当然是疑罪从有好。

但对于“全社会”来说,当然是疑罪从无好。

法律人并非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它存在另外一个缺陷:法无定法。

有的时候,它疑罪从无。

有的时候,它疑罪从有。

简而言之,它看人下菜碟儿……

如果大家都是无权无势、没有制服、没有“公信力背书”的普通人,那难免会想一想“它会怎么对我”。

3.因为“自保是社会惯例”

所以,就不能怪大家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刀切”了:

一律推卸、摘清、撇开——眼睁睁看着同胞受难也不敢伸出援手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原来这话还有这样的解释……

无时无刻不在“自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显然,在大家感受到外部环境不友好、不安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压制住自己内心深处的“人之初性本善”,因为这“善”极有可能(事实上是必然)招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真是悲哀中的悲哀啊。

古希腊的哲人们曾经说过:一个社会的规则与机制应当尽量导向美德,而不仅仅是让人们相处。

这是个古老而简单的道理。其实我们的社会一直以来也都是这样做的,在倡导各种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彼此友善、德智体美劳……

这样的倡导绝对是正确且伟大的,它让我们的社会生态不断驱向“美德”,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种伟大的导向似乎变得无足轻重甚至有点掩耳盗铃了,因为倡导这些美德的人,自己可能也做不到……

我们每天都很忙,忙着去追寻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金钱、利益、欲望……大多数人得不到这些东西,即便得到了,又会感慨极度空虚,感叹“人心不古”“这个社会太冷漠了”……

仿佛所有人在认清生活的本质之前就已经不热爱生活了。

是谁造成这种局面的呢?

“反正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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