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杨朱(约公元前395—约公元前335年)
1.施暴者的错
看到新闻了吧:山西晋中灵石县某小学一年级女生满嘴鲜雪哭着说要退学,因为有八个同学欺负她。事后孩子的爸爸调取监控,不是八个同学,而是——七个同学……
此情此景,请允许我先代表我自己骂一句——XXXX。
这是一篇充满情绪的文章,请原谅我的愤怒。
因为我是个有雪有肉的正常人。相信诸位若也如此,则必能感同身受。
即便事情如此简单、证据如此明显、正常人如此能够代入共情,居然,还是在“调查中”——不知道调查什么……调查打掉的是嘴里面哪颗牙吗?还是调查那七位“童侠”是什么门派?
总之,在调查……
好吧。那就让人家调查去吧,咱先从人之为人的基本常识来讲讲,这件事错在哪。
首先当然是这七位同学的错。
没什么需要解释的吧?如果需要解释,那就是——小小年纪便拉帮结派以多欺少,还真是“X人出少年”呢,这可比成人世界里的团伙还让人感到吃惊——莫非,人之初,性本“黑”?
人呐,实在是深不可测啊。
2.监护人的错
七个孩子假如都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聚众打人是不对滴……
这要求很过分吗?这不是常识吗?难道这七个孩子的监护人不是这样教育他们的吗?——非常有可能。
以我对有些成年人的了解,他们极有可能给孩子灌输的日常教育就是——给我打,打出事来老子给你担着——这种X就连对孩子都忍心吹这种不负责任的牛X,月收入达到一万元了吗?全家资产有一百万元吗?拿什么来担?X命一文不值,哪来的这种奇怪的自信呢……
他们怎么担责的呢?
据被打孩子的爸爸透露——当天七个孩子在家长陪同下给孩子道了歉。
这位爸爸也表示,不再追究学校和这些家长的过错,事情就这样吧。
有人对此表示不满意,说如果是自己,一定要对方十倍奉还。
这位爸爸则回复——没有要一分钱,他们也没说要赔……
忍不住想起了道明寺的名言:如果道歉有用,那要警察干嘛……
抛开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先不谈,在学校期间,这些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是老师。
事发的时候,老师在干嘛?据说是堵住孩子不让去找老师。
难道事后老师也没发现这孩子被打了?一嘴雪都没看见?那是不是失察呢?
按照常理,如果孩子有突发状况,老师“理应”第一时间给家长打电话——在北京,是这样的——但很显然,在事发的这个山西灵石县的小学里,看不出有及时沟通的痕迹——实际上是孩子爸爸将满嘴鲜雪的女儿哭着要退学的视频发在网上,事情发酵以后,他又(不得不)删除了视频,并表示不再追究……
他要面对的,已经不只是那7个孩子以及家长,也不只是那一所学校,更不只是一个派出所……
他面对的,是一整个(地方)社会。
3.社会的错
所以,很明显了,归根结底,是社会的错。
至少,是事发学校所处的那个县的“地方社会”的错。
战国先贤杨朱有言: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这当然是极端的表达,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人人对社会不予不取,则天下太平。可能吗?不可能。但这是一个牛逼的理想,假设一下,完全不用如此极端,只需要社会上一半的人做到“我不伤害他人”,社会已经其乐融融得不要不要的了。
现实完全达不到这样的水准,现实就如同这件小事呈现出来的一样:
第一、七个孩子打了人,伤了人。
第二、学校监管不力,事发后也没看到表态。
第三、当地有关部门仍在“调查”。
第四、施暴者的监护人道了歉,但如同孩子爸爸所言“他们也没说要赔钱”。
就感觉哪哪都是拧巴的,不奢望什么“惩罚性赔款”或怎么样的严厉措施,就连一个最基本的“善恶表态”——比如对此高度重视绝不姑息霸凌云云——也没看到……
孔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那怎么现在?“校园霸凌”也成了敏感词了吗?说都没人说?不敢说?
果然,当一种社会现象反复上演而束手无策的时候,解决问题的终极途径就变成了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掉……
谁也别提“霸凌”,霸凌就消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