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秩序的都市社会中,在法律之外生活就会捣乱社会的共同安全——费孝通《乡土中国·无讼》
1.“陋俗”与“良俗”的冲突
四川省绵阳市青义镇的向先生发布视频称,20年前杀害自己父亲的主谋,刑满释放了,然后在他家附近摆了18桌宴席,还铺设红地毯、燃放鞭炮……
两家都姓向,但没有亲戚关系。住的也很近,一街之隔。
如果善意地揣测,也许凶手并非有意要“恶心”人。但从客观结果来看,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毕竟,我们是一个现代文明的法治社会,不是原始部落。
凶手到底是出于什么理由摆了18桌来“接风洗尘”呢?有人说,当地给出狱者办酒席是一种“风俗”——不能去酒店摆吗?有必要摆18桌?
杀人犯出狱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吗?我这个普通NPC的脑回路此时有点宕机了。
如果仅仅是习俗,那这无疑是一种“陋俗”。正如向先生在视频里说的那样“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陋俗与良俗的冲突——这还是在没有怀疑杀人犯故意恶心人的前提下。向先生的父亲二十年前被杀害的时候年仅39岁,当年15岁的向先生如今远走他乡,在深圳生活,此时听闻杀父仇人(一共四名罪犯,两名直接行凶者被判了死刑,雇凶杀人者被判了死缓)“凯旋故里”“衣锦还乡”,向先生再也无法忍受了。
仇恨可以被放下,但有些人却在故意挑起啊,人家倒是想放下呢……
2.罪犯能不能“回归”社会
对于有些罪犯,窃以为,永远都应该痛打落水狗——就比如此事中刑满释放的这个凶手。这也是切萨雷·贝卡里亚所谓“刑罚的阶梯”——犯了什么罪就该受什么罚,不能犯了轻罪受重罚、犯了重罪受轻罚……
怎么?雇凶杀人,坐牢20年就又出来享受生活啦?享受就享受吧,还要摆上18桌,铺上红地毯,大鸣大放……
这是什么XX价值观啊?他和他的家人是什么样的道德情操啊?如此厚颜无耻地大摆宴席啊?我的脑回路再次宕机。
这样的恶人,在犯罪的那一刻已经自绝于这个社会了,那社会又凭什么要相信或者说“接受”一个号称付出了代价的有罪之人呢?
文明的社会不应当是和稀泥的社会——表面看上去这样的社会很宽容——恰恰是通过“一片祥和”的表象将实际上的风险转嫁给了无辜的公众——也就是经典的那句台词“苦一苦百姓”——更何况罪犯付出的“代价”在很多时候、在很多正常的人看来,是那么“成本低廉”……
3.为啥要对坏人这么好
我理解很多社会废除死刑的良好初衷,往大了说是文明人无权剥夺同类的生命(哪怕这个同类剥夺了其他同类的生命),往小了说就是担心冤假错案没有纠正空间——如果一个人被错判了死刑,再往后就算沉冤得雪也没啥用了,人都没了,但如果没有死刑,那他还有机会真正享受生活……
但我不理解为啥对于一些证据确凿的坏人、罪人的惩罚也让人感到这么“不过瘾”……
雇凶杀人啊,比直接动手就“轻”吗?我觉得不是,至少是同等的罪恶,因为雇凶者是一起蓄意谋杀的发起者,他是始作俑者。
这样的XX,为啥要留他一条X命在世上呢?
事实证明,他出来这不是毫无悔改之意吗?对于罪犯的“改造”以及帮助其“回归”社会的努力这不都白费了吗?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是放在复杂的成人世界里,这个道理就没那么泾渭分明了。因为小孩才讲对错,大人只讲利益……
罪恶的成本、伤害的对象如果只是普罗大众,那么对于罪犯的制裁注定不会那么“得偿所愿”,甚至还要通过帮助其回归社会来彰显大度与文明。
我不知道这样的文明,是不是真的文明。在朴素的人类情感里面,好像丛林社会倒更加爱憎分明一些。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的社会确实更高级一些,很少“以暴制暴”而是“韬光养晦”,而号称文明的西方世界如今正打得不可开交,我们现在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他们为啥要打,因为没有一方是像向先生这样选择了“隐忍”。
最终,还是我们社会里无数的向先生们,忍来了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