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者的生活和自由成了荒谬推理的牺牲品,或者成了某个法官情绪一时冲动的牺牲品——切萨雷·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1.司机与货主的矛盾
11月23日,“上海一货拉拉司机向保时捷工作人员维权”的视频冲上热搜。按照视频信息可知,该货拉拉司机称保时捷工作人员拒绝支付600元搬运费用,且向货拉拉平台投诉,导致自己被封号。他几乎用声泪俱下的方式控诉对方:就指望拉货拉拉挣钱养病。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啥?
不得而知。
结果倒是已知的:
司机拿到了600元钱;
保时捷发了声明,说出现矛盾的是乙方人员,不是保时捷员工,但保时捷以后也会加强活动现场管理;
货拉拉平台也回应说,没有封号。
如果这些结果都是真实的,事情也算是处理了。
但矛盾的根源并未解决。
首先暴露的是货拉拉司机和货主之间的矛盾。
这不是第一起,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司机和货主为啥会有矛盾呢?
就以这件事为例,乙方工作人员声称:系司机额外要求支付从3楼搬运到1楼的搬运费,由于对额外搬运费的金额有疑问,首先与发货人核实情况,并要求货拉拉平台判定金额。
也就是说——货拉拉司机在这事件中扮演了“闪送”的角色,货主发货,他拉货,到了或出发前,没人搬货,他搬了货,却拿不到600块搬运费,因为另一边的人不认可这个费用。
对于这种“非标准收费”,货拉拉平台的规则里其实很明确——司机没有搬运义务,只负责从A点拉到B点,到达B点之后如果还需要搬运——那个就叫货搬搬而不叫货拉拉了。
货拉拉司机一边拍摄一边说:“从三楼搬下来了,要求我放好包装好,打包好,直立摆放,不能倒。我按他们要求全部做好了,那边发货的姓杨的说600块钱,我们谈好了,到了这边他们就不认账了,那个女的。”并指着现场一位女性说:“就是她。”
货拉拉的消费者知不知道这个规则呢?
当然是知道的,这是常识。
说白了就是货主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另外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就是欺负货拉拉司机,要是不想掏这个钱,就自己搬。搬了就应该当场给钱,我认为货拉拉司机以后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钱货两清”,不要接受“到了那边有人给你钱”……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是“人”。
2.平台与司机的矛盾
既然平台有明确的规则,那为啥司机总是动不动就“被封号”呢?
这就是“平台经济”天然存在的漏洞。
因为平台的本质是脱离实体经济,它说白了就是个“中介”,在实地干活的是登记注册的司机。
司机和货主,说白了都是平台的用户,而不是平台的雇员。
对于这种松散的“合作关系”,靠什么来维系呢?
靠平台的“道德”。
没错,就是道德,而非规则。
因为如果按照规则,司机是无论如何都不应当被“封号”的,干了活,没收到钱,换谁不都甘心,反而会起杀心——司机都是普通人,不是加钱哥,这已经算很好说话的了,否则就不是600块钱的事情。
但平台也不可能一味偏袒司机,因为那个保守诟病的“消费者体验”。
这种糟糕的体验从传统经济行为中的搬家公司而来,因为货拉拉这种平台经济的介入,从规则上有了改善的可能。
但这个规则由于前面所述松散的合作方式而不能够像电商一样执行彻底。
于是,只能凭借平台的道德评判——此时,平台会天然地偏袒消费者,也就是货主。因为货主是掏钱的,是买单的,是平台经济唯一的收入来源。掏了钱就是爷,这同样应该是一个简单的商业常识。
当然,在这起事件中,货拉拉官方明确表示——本次订单费用纠纷的确接到下单方的投诉,但平台自始至终并未对司机有任何封号行为,也未扣除司机行为分,司机账号一直可以正常接单,更不存在所谓“先封号后解封”的情况。
是不是真的呢?
我相信是真的。
说来说去,这600块钱收到了,投诉也有但没被封号,那么视频里货拉拉司机说被封号有可能是自己的夸大,目的就是为了取证,拿钱。
至于这个视频为啥又爆出来了呢?我觉得还是因为“矛盾”不可能凭空消失,只要“封号”这种操作是存在的,那这种平台与司机的矛盾就一直都会存在。
3.“杀死”vs“激活”一个货拉拉司机
很显然,并不是平台与货主没有矛盾,而是“司机”最终承担了所有矛盾。
在B端,司机代表了平台,出力干活的是司机。
在C端,司机接触了货主,收钱办事的是司机。
但司机在这个三角关系里面,权责不明。
与此同时,司机又是整个服务过程中从始至终都“在场”的那个“负责人”。
就像很多社会问题中暴露的关系一样:
在一线干活的人,既没有充分的“授权”,又要他完美解决突发问题。
警察是不是这样?医生是不是这样?老师是不是这样?
他们其实本质上都是“货拉拉司机”。
而他们在“权责不明”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完美解决所有突发问题的。
这是一切货拉拉矛盾的根源。
咋办呢?
有人肯定看出来了:胖东来解决的好,海底捞解决的好。
一线员工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所有人都“顺”了。
核心的一点就是:
把一线人员当个人来看,让他们拥有人的权利,也拥有人的尊严。
中学政治课本里早就讲了:充分调动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
客观而言,货拉拉平台做得不错,希望他们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