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和动物的单纯的增长,数量的发展,主要的也是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同样,社会的发展,主要地不是由于外因而是由于内因。——《矛盾论》
1.“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矛盾
九月最后一篇文章,写给发生在苏州的这起典型社会事件。
苏州某小区的一位女业主开车进小区的时候,因其认为夜市占道经营的摊贩妨碍了自己回家的权利,双方起了冲突。女业主的一句话,直接让事件升级了——她说“外省人快滚出我们江苏去”。
跟前看热闹的、摆摊的,听见这句话都不高兴了,把女司机和她的车围了起来。场面一度失控,后来警方出动,才“护送”这位女司机暂时离开,最后还是当众给这些“外地人”老实道歉大家方才罢休。
其实这样的“矛盾”由来已久,二十年前可能网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人员流动也不像今天这么普遍,所以大家其实默认自己“出门在外”就是一个外地人,甚至在很多官方文件、管理手段上也对这种身份区别直言不讳。
现在,情况变了。
从观念上来讲,随着信息平权,大家都意识到“我们都是中国人”“合法公民”,在中国的主权范围之内,合法公民没有任何理由受到“人格歧视”,而“外地人”三个字就是我们的社会里最严重的人格歧视,比骂人是穷鬼可能还难听,这充分证明了权利意识的觉醒,是一件好事。
从现实上来讲,城市化已接近完成,户籍改革也大刀阔斧,所谓的“外地人”其实在客观上已经不存在了,每个人去到一个城市,如果自己愿意,其实很容易就能在户口本上变成“本地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提什么“外地人”就纯纯是为了“骂人”了,并且是一骂一大片,尤其是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外来人口一定比本地人多得多,那这不是“以卵击石”嘛。
2.烟火气与桃花源的经济矛盾
在中国社会,如果要评选出“最歧视外地人的城市”,我觉得苏州肯定排不进前三……
所以这起事件算是偶发事件吧,但也客观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地域矛盾,说到底其实是经济矛盾——很明显的一个特征:经济越有活力的地方,地域歧视越严重。
大家想一想这是为啥?
因为那句老话“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就以夜市经济而言,摊贩与居民的矛盾实在是不胜枚举,这几天看到了好几个新闻都是业主从楼上泼水乃至泼粪,就因为楼下摆着夜宵摊子,整夜喧嚣……
你说不管吧,摊贩确实爽了,可居民确实难受。
你说管吧,大家吃夜宵还就喜欢去居民小区底商,不让卖夜宵,既不利于老饕们那张馋嘴,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烟火气这东西吧,意味着好吃、热闹、有钱赚。可换一个视角,如果你是住在楼上的业主呢?油烟、吵闹、房子掉价……
怎么解决呢?
2019年新华网转过一篇文章,原话是这样讲的:
如何化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是我国国家治理中的重要课题。解决“一管就死”和“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关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说得很好,道理很简单,但真的操作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
明天就是十一长假了,我相信各地涌入的游客与本地人之间还是会发生数不胜数的矛盾……
3.权利与义务的矛盾
再往深了说,对于每个社会成员而言,体现的其实是权利与义务的矛盾。
摆摊的“外地人”有权利通过双手养活自己,也就是占用公共资源为大家服务;也有义务维护好卫生、对客观上造成的环境污染与噪音污染“负责”。
“本地人”有权利享有合理合法的居住环境,至少每天开车回家应当保障吧、小区里干干净净和谐清静应当保障吧;也有义务……我不觉得对于小区周边环境、这些住户有什么义务——有义务的是城市管理者。
就这起事件,我不赞成女业主用“外地人”的说法去攻击摊贩,但我理解她的愤怒:其实换位思考一下,每个合法居民都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义务、享有权利,这是最好的,井水不犯河水却又暗自联系着,共同推动社会发展。
而“摊贩”的岗位不是封闭的,而是面向大众的,如果管理不善,混乱是必然的、对他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必然形成侵占的,而大多数摊贩的务实原则肯定都是“只管杀不管埋”,哪里顾得了周围住户的权利呢——如果不顾他人死活的混乱喧嚣就是所谓“烟火气”,那这样的烟火气,只有那些不负责任的人才会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