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记者朋友在微信小群发信息(下图),我才知道最高检开了一场有关行政诉讼监督的新闻发布会(上图)。
他提到的“鞍山的案子”,是一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省检尚在审查中。
这起案件,本公号多次关注过:看了鞍山这个案件,发现“投资不过山海关” 还是有一定道理的,3000万“不当得利”政府退不退,看检察机关的了。
案情,简单说就是:政府书面承诺公园由当事人建,并收取了3000万建设保证金,后来却把项目给了别人,保证金也不退。当事人起诉政府,一审、二审败诉,再审申请被驳回。
在中国,和政府尤其是层级比较高的地级市政府打官司,打赢的难度可想而知。据当事人说,一审、二审中,也碰到过有正义感的法官,但最终都是“爱莫能助”,找个理由就给他驳回了。
有了之前的“教训”,当事人在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同时,也向媒体爆料,“关起门来审查,没个改”。
这位记者朋友看了爆料材料,觉得是非很清晰,法院之前认定太荒唐,就此向单位报选题并通过。没想到,得到消息的被监督对象紧急公关,媒体顶不住,已经通过的选题不做了。
报道“胎死腹中”,让他心绪难平。后来,红星新闻等媒体作了报道,有比较大的反响。一开始,他从当事人处得到的一些乐观信息,这让他感到欣慰。
但启动监督,终究要迈过权力、关系等多道坎儿,种种迹象表明 ,案件在当地几乎不可能有突破。“鞍山的案子给他们试一试”,他在微信中所说的“他们”,指的是更高司法机关。
微信聊天中那句“怎么说都有理”,是群里另一位朋友说的。我基本认可。宏观上对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精神的阐释是对的,但将宏观上的阐释落实在具体个案中,却需要时间,也需要运气。
但我不想让这位朋友失望,也就没在微信群说丧气话,而是到最高检网站,把这场发布会内容从头到尾仔细细细看了一遍(https://www.spp.gov.cn/spp/xwfbh/index.shtml)。
发布会上一些领导发言,很是让人感慨。不知道目前正在审查本案的检察机关是否也看过,内心是否有所触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的重心,聚焦行政相对人“有案诉不成、有理诉不赢”等行政诉讼监督“死角”。
如果有人对鞍山案件当事人是否“有理诉不赢”有疑问,请好好看看前面链接。看过之后,您会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回鞍山投资,是我这辈子犯的最大错误之一”。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本批指导性案例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其实,不用“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坐在法律上,不偏不倚,事情就好办。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步洪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要对没有进入法院实体审理的“程序空转”案件给予充分关注。在办案中,注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剖析实质性、根源性的问题,让司法判断与人民群众心中那杆“秤”同频共振,让司法办案更好地契合人民群众基本价值判断,做到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鞍山这案子,就是典型“程序空转”,几年时间,当事人前前后后跑法院无数趟,什么问题也没解决,案件还在原地。
“与人民群众心中那杆‘秤’同频共振”?去看看新闻报道下面网友如潮的留言,会明白什么是人心向背。
据这位记者朋友说,对案件,当事人已近乎绝望。我倒没这么悲观,法治环境总归在往好的方向走。
最高检这场新闻发布会,会给这个离谱案件带来转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