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北三河发生爆炸事故。央视记者现场采访、直播,被工作人员强行带离,央视演播室主持人一脸错愕。
之后中国记协发声,各界声援。今天一早,当地发布通报向记者道歉。
“正当采访是记者权利”,中国记协的判断无需论证。不过,也有人认为,换成“采访是记者正当权利”更好。当然,后一个命题仍无需论证。
和任何权力和权利都不是无节制的一样,记者采访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在特定情况下,受到的限制还会多一些,就比如昨天的场合,灾难救援现场。
规则或许很多,我挑要紧的说。一是救援第一,采访不能影响救援;二是生命第一,避免任何可能的伤害,包括对现场记者的伤害;三是包括记者在内,所有人服从统一指挥。
在情况通报中,当地道歉了,但道歉只要因为态度不好,带离本身并无问题。
它的解释是:由于事故现场仍存天然气泄漏风险,现场维护秩序工作人员按照指挥部指令,对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非专业救援人员进行了劝离。但一线工作人员沟通能力不强,方式方法粗暴简单,引发了记者的误解和舆论的质疑,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如果通报所言系事实,坚持不撤离的记者似乎有错在先。“两害相权取其轻”,强制带离也是最负责任的选择。
“央视记者采访受阻”之所以引起这么大舆情,一是因为“央视”平台,直播被掐断,给人冲击更为强烈;二是很多人认为,这是当地为了遮蔽真相而采取的行动。
第二点属于判断。它可能是事实,也可能不是。目前当地通报了,是因为另外的原因,如果有人坚持不信,认为是托词,那可以继续愤怒。
需要考量的是,如果通报说的是事实,记者要不要更好配合?强制带离有没有问题?这些问题,下一次类似场合可能还会遇到,而未分清是非基础上的道歉,可能让这些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没有答案。